门认可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否则不允许使用。本油田内加工生产的产品应经过有关部门认证许可,附合格证方能使用。
第五章 作业过程中的井控工作
第二十二条 作业队应严格执行设计,及时发现溢流,利用井控装置、工具,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快速安全控制井口。
第二十三条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对三项设计中提出的井控要求、技术措施向现场作业人员交底,明确各岗位分工,按要求准备相应的井控装置及工具。
(二)对I类风险井,要组织防喷演习。
(三)现场配备的井控装置应符合井控设计要求,并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四)注水、注气(汽)井要了解掌握邻井注水、气(汽)井停注、泄压情况。
(五)周围有汽窜干扰的稠油井注汽时,不允许施工。 第二十四条 压井作业
(一)压井前现场应按设计要求储备修井液。
(二)循环压井至进出口压井液密度一致,停泵观察30min以上,确认井口无外溢后方可拆卸井口和安装井控装置。
(三)气井循环压井至进出口密度一致,停泵观察足够拆装一次井口的时间,确认井口无外溢后再进行一次循环压井,方可拆卸井口和安装井控装置。
(四)挤压井作业时,压井液需挤至油层顶部以上50m,停泵关井扩压2小时以上观察压力,开井无外溢,方可拆卸井口和安装井控装置。
(五)含水≥90%的作业井、注水井溢流量在5m3/h以内允许作业;当井涌高度达0.5m,必须立即关井。
第二十五条 换装井口装置
(一)井口装置换装前应进行压井,井筒静液柱压力应平衡地层压力,敞井观察时间应大于一个换装井口装置作业周期的时间。
(二)换装井口装置前,应准备内防喷工具(或简易防喷工具)、油管挂、配合接头及抢装工具。
(三)敞井观察结束后,应再次进行压井作业,无异常后再进行换装井口作业。
第二十六条 测试及射孔作业
电缆作业包括电缆校深、电缆下桥塞、电缆倒灰、电缆射孔、工程测井作业;射孔作业是指电缆射孔和油管传输射孔作业。
高压油气井、气井、产层性质或地层压力不清楚的井,必须采用油管传输射孔方式,其他可采用电缆射孔。
(一)电缆作业的井控要求
1.作业过程中应及时向井筒内灌注工作液,保持井筒液柱压力平衡地层压力。
2.电缆射孔前,必须安装全封闸板防喷器(除稠油井外);射孔队准备剪切电缆的工具和电缆卡子,并摆放在井口工具台
上,作业队负责人负责检查该专用工具的到位情况。
3.作业前应下管柱通井、循环、观察,观察结束后再循环一周以上,才能起管柱。
4.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出口变化情况,若发生溢流,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起出电缆;在起工具过程中一旦出现井涌高度超出防喷器上端面0.5m的情况,由作业队现场负责人指令测井队井口值守人员剪断电缆,作业队应迅速关井。
5.射孔结束后,要有专人负责观察井口显示情况,确定无异常时,及时下管柱,不应空井等候。
(二)油管(钻杆)传输射孔作业的井控要求
1.射孔前应安装相应压力等级的采油(气)井口装置。 2.采油(气)井口装置安装后,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合格。 3.射孔后起管柱前应先测得油套压力,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压井,敞井观察30min无外溢无异常后才能进行起下管柱作业。
4.负压射孔施工前,射孔队复核前期施工的相关资料,确保满足负压射孔的安全要求。
第二十七条 诱喷作业
(一)抽汲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装好防喷管、防喷盒。 (二)抽汲诱喷时,应安排专人观察出口显示情况,一旦发现井筒液面上升或出口流量增大,应立即停止抽汲作业,起出抽汲工具,关闭清蜡闸阀,观察、放喷。
(三)含H2S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气井,严禁进行抽汲作
业。
(四)用连续油管进行气举排液、替喷等作业时,应装好连续油管专用防喷器组。
(五)严禁采用压缩空气进行气举排液。
(六)气举排液时严格按设计最低控制压力或允许掏空深度进行控制,防止挤毁套管。
第二十八条 起下作业 (一)灌液要求
1.根据设计要求及时向井内补灌修井液,保持井筒液柱压力,灌入修井液量应与起出管柱排替量相符。
2.每提5-10个单根管柱应补灌修井液一次,现场应有计量手段,井深小于200m的井需采取连续灌液。
(二)起下大直径工具
大直径工具:工具外径与套管内径间隙≤6mm。油气层段控制起下速度(1个单根管柱1.5~2min),防止产生抽汲作用和压力激动。
(三)其他要求
1.准备好内防喷工具、相应的油管挂、配合接头及其固定附件等工具应备齐。
2.观察出口及液面变化,发现异常应先停止作业,关井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3.起完管柱后应及时进行下步作业,若作业机出现故障,
应及时安装简易井口或关闭防喷器。
4.溢流关井后,应有防井内管柱上顶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冲洗旋转作业 (一)冲洗旋转作业 1.应接上或下旋塞阀。
2.所用修井液性能要与地质设计提供的压力、储层物性和流体类型相匹配。
3.当发现进出口排量不一致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控制措施后再进行冲砂作业。
第三十条 压裂酸化作业的井控要求
(一)压裂酸化前根据井设计施工方案,明确最高施工压力参数。
(二)预计施工压力>70MPa的井,采油树应采取保护措施。
(三)压裂酸化时应有保护油层套管的技术措施。 (四)施工过程中应有监测油、套压力的措施。 第三十一条 带压作业的井控要求
带压作业的井控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带压作业技术规程》(工程〔2015〕11号)及相关技术标准。
(一)高硫化氢井、环境温度低于-15℃、井口压力超过21MPa等情况严禁进行带压作业;油管严重腐蚀无法实施堵塞、套管承压能力小于地层压力、套管损坏及油管损坏的井不适合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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