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条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总体产业空间布局的结构为“一核、两翼、两区”的五大功能区; 一核:河西CBD,是区域金融商务中心、会展中心、文化体育产业中心; 两翼:以新城科技园、生态科技岛为重要载体,发展现代科技、文化产业功能;
两区:即江东中央活动区、河西南部商业文化中心(青奥板块),发展商业、文化休闲、旅游业。
第29条 第三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203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2465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85%。
空间布局:形成以金融集聚区、江东中央活动区、河西南部商业文化区、江心洲生态科技岛为重点,业态丰富、体系完善的三产布局结构。
第30条 第二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2030年第二产业增加值达345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14%。 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以“一园、一岛”为主体的二产布局。
其中,“一园”即新城科技园,实现增加值预计达230亿元。以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自动化产业集群、生物工程技术产业集群、绿色新材料产业集群、建筑规划设计产业集群为主;
“一岛”即江心洲生态科技岛,实现增加值预计达115亿元。以发展能源资源消耗少、附加值高、贡献大、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高科技、智慧型产业(软件、信息服务等)及相关配套产业为主。
第31条 第一产业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203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达29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1%。 空间分布:位于江心洲北部及南部洲头区域。保持江心洲葡萄、韭菜、小品种蔬菜及林果种植特色,积极引导拓展生态休闲旅游服务,发展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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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农业。
第五节 住房建设
第32条 发展目标
加快高品质居住区建设,高标准建设城市新区。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形成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和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
第33条 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公顷1820.6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6.35%。人均居住用地28平方米。
居住用地主要安排在滨江、滨秦淮新河地区、城市绿地公园和江东路城市景观轴线周边,这为塑造以水为特色的高品质人居环境提供了直接的外部条件,为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和居住环境的均好性提供了支撑。
第34条 社区组织与公共设施配套
1、社区组织
根据居住用地及人口规模分解,建邺区规划按居住社区组织模式配置,合计安排居住社区11个,每处服务人口3-5万人。
2、配套设施
规划教育设施用地公顷172.6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45%。
根据《南京市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配置,规划区内总计配置小学38所,总计1128班;初中22所,总计666班;高中8所,总计384班。
第35条 保障性住房规划
按照居住用地总面积的15%为总量,建设保障性住房,主要建设在莲花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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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江心洲地区,强调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
第六节 地下空间利用
第36条 规划目标
按照建设紧凑、集约型城市的发展要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各种地下空间利用的可能性。建立由地下商业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地下人防设施、以及地下市政设施等组成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
把地下空间资源作为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合理配置利用,统筹和集约利用城市地面、地下空间资源,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城市发展目标。
第37条 地下空间布局结构
规划结合建邺区公共活动中心体系,依托轨道交通地下街的建设,串联单体建筑地下空间,总体上形成以单项地下工程为点、地下轨道交通为线、各级中心地下公共空间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网络状地下空间结构。
第38条 地下空间分区规划引导
建邺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分成2类地区,即地下空间利用重点地区和地下空间利用一般地区。
1、地下空间利用重点地区
结合建邺区中部的商务商业中心的建设,鼓励地下商业、文化娱乐、地下停车、交通集散等混合功能的综合开发方式,完善与地铁站点、交通枢纽、各级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的地下空间的相互连通,形成地下空间网络。开发方式以政府引导为主,鼓励市场力量积极介入。
2、地下空间利用一般地区
地下开发以配建功能为主,主要功能包括地下停车、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仓储等。以市场引导建设为主,不鼓励大量商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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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39条 规划思路
结合土地价值,在河西中央商务区、南部中心区等节点,提高开发强度,全力塑造城市形象。
适度控制江心洲、滨江地区建筑高度,保护沿江风貌。
第40条 土地使用强度分区引导
按照超高强度、高强度、中高强度、中强度、低强度五个层次划分建邺区土地使用强度。
超高强度区:高度大于100米,主要为河西中央商务区、河西南部地区中心、河西南部滨江鱼嘴区域、应天大街重要节点区域。
高强度区:高度在60-100米之间,河西中部中轴线周边、河西南部居住用地。
中高强度区:高度在35-60米之间,河西中部庐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区域;泰山路以东、应天大街以南地区;河西南部中轴线红河路以东、天河路以西地区。
中强度区:高度在24米-35米之间,江心洲地区中心、奥体周边现状住宅区、雨润地块等。
低强度区:高度在24米以下,以公益设施、多层居住用地为主,江心洲、滨江地区等。
第八节 资源保护与空间管制
第41条 资源保护与利用
建邺区夹江以西地区全为城市化建设地区,主要对江心洲岛的洲头、洲尾地区进行管制,保持现状的自然生态状态,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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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规划
第42条 历史资源保护与利用
整体格局与风貌的保护:以明外郭建邺遗迹段为保护对象,按照《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开敞空间,加强对遗迹的保护。
文物古迹的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要求,严格保护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并积极做好文物古迹调查及申报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建邺区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积极保护,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与利用。
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结合城市开敞空间、城市文化旅游活动等多种形式,通过设立标识牌、举办文化主题活动等方式,充分展示与利用建邺区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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