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可得:通过避税行为,跨国公司集团的总税负减轻了153.2-51.2=102(万美元) 五、论述题(本大题12分) 1.简要论述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
客观标准:家庭所在地、经济利益中心 、经济活动中心 主观标准 (2)居所标准 (3)停留时间标准
各国通常是同时采用住所(或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纳税人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被判定为本国居民。我国目前就同时采用住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2】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注册地标准(法律标准) (2)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4)选举权控制标准
各国最常用的是注册地标准以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为注册地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2.比较综合限额抵免法与分国限额抵免法。
【1】综合限额:在多国税收抵免的条件下,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允许纳税人将其来自各国的所得,综合起来计算出的统一的抵免限额
综合抵免限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全部外国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外国应纳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2】分国限额:在多国税收抵免的条件下,纳税人所在国政府根据其在各国的所得,分别按照不同国别计算的抵免限额
分国抵免限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某外国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某外国应纳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3】在几个非居住国的分公司都有盈利时,采用综合限额抵免法对纳税人有利。 在几个非居住国的分公司有盈利又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分国限额抵免法对纳税人有利 居住国政府的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相反 一般来讲,分国限额抵免法比较合理
3.什么是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它们各有什么优缺点? 总利润原则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跨国公司的总利润分配给各关联企业。 分配方法:从影响利润的各个因素中选其主要因素作为分配依据。
第 11 页 共 12 页
优点:①简化工作;
②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转让定价; 缺点:①分配标准难以确定; ②与真实情况相比出入较大;
正常交易定价原则是指跨国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收入与费用应按照无关联关系的公司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所体现的独立竞争精神进行分配。 优点:①相对公平合理; ②有可行的操作方法; 缺点:①正常交易价格难以确定; ②可比交易难以找到; ③工作量大;
4.简要论述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126页】 【1】价格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根据相同的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2)再销售价格法:即以关联企业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销售价格)扣除合理利润后的余额为依据,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不合理转让定价。 (3)成本加利润法:即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为依据,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不合理转让定价。 【2】利润法
(1)可比利润法:指在可比情况下,从非受控纳税人(可比法)与其他非受控纳税人从事同样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利润水平指数),推算出受控纳税人(被检查方)从事交易的的独立成交结果。
(2)可比利润区间法:即把被审查的关联企业的账面利润与其他经营活动相类似的非关联企业的实际利润进行对比,然后确定出可比利润的合理上限和合理下限。
(3)利润分割法:即由若干个关联企业共同参与的交易所产生的纯利润,要按照各企业承担的职责和对最终利润的贡献,确定一个分配比例,然后再按这个确定的比例在各关联企业之间分配纯利润。 (4)交易净利润率法
第 12 页 共 12 页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国际税收期末考试复习题(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