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富士康调研总报告
系列调查报告 通过深入、翔实的实证材料,我们将以一系列的调查报告揭示富士康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更深刻的根源,为公众深入了解富士康的整体运作提供基础。 系列一:被“绑架”的学生工
在富士康的深圳、昆山、太原、武汉、上海厂区,均存在大量非法使用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使用率竟高达50%。富士康利用无须跟学生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需为他们缴纳社保等法律漏洞,大规模使用学生工作为廉价劳动力。更为严重的是,富士康公然违背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强迫学生工超时加班,强制未成年工加夜班,侵犯了这些学生的权利。同时,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在出现工伤时,学生工陷入企业、学校、政府“三不管”的困境之中。
系列二:工厂管理:规训与惩罚的军营 调查发现,富士康的管理模式最显著的特征可谓“人训话管理”而非“人性化管理”;“高效”的生产以牺牲工人的尊严为代价,其本质是劳动的严重异化。具体而言,包括工时超长与劳动强度极大,工人们反映“累得眼泪掉下来”,我们进入富士康打工的学生对此劳动强度也有切身感受;劳动过程的管理原则是“服从,服从,绝对服从!”,导致出现“把人当机器,活着没意思”的困局;门禁制度严苛,工人感觉“工厂像监狱”;“你的命运不在你手里,在主管手里”……总之,对工人而言,富士康更像是一个新时代专制主义的工人集中营。 系列三:生活空间——囚禁于富士康帝国
调查发现,富士康表面上为工人提供了食宿、服务和娱乐设施等“便利”,但实际上工人的休息时间、生活空间都被纳入工厂管理,服务于“零存货生产”(just in time production)的全球生产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工人的生活空间仅仅是车间的延续,工人的饮食、睡眠、盥洗等日常生活也像流水线一样被安排,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工人作为人的全面需求,而是为了以最低的成本、在最短时间里再生产出工人的体力,以满足工厂生产的需要。具体来说,吃的饭“你要忘记它的味道”,住在宿舍里“像在坐牢一样”,甚至还要“做义工以换取居住权”,而“一星期休息一天”使得工人“很少有时间娱乐了”。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公共服务,工厂外面的市场化社区也没有工人的生活空间,许多地方不但治安差、易遭抢劫,而且只要风闻涨工资,工厂周边的房租、日常消费就全都随之上涨。因此,工人在工厂内外的社会空间面临双重挤压,以至于在事实上被剥夺了社会生活的空间,犹如被囚禁在这个代工帝国之中。 系列四:出卖劳动还是出卖健康?——职业危害与工伤 调研组走进工业区附近的医院,深入访谈了10余名工伤患者和职业病受害者,结果令人震惊。调查发现,在职业安全方面,电镀、冲压、抛光等车间工作环境恶劣,职业安全隐患诸多,工伤频发;此外,工伤瞒报谎报、处理不规范等问题亦十分严重。在医院探访中,我们甚至发现,由于富士康严格的“三级连坐”制度,工伤事故往往被基层管理部门层层瞒报,通过“私了”的非法手段解决。因此,受伤的工人虽然缴纳了社会保险,其医疗费用和赔偿却依然得不到保障。用这种“私了”的违法手段处理工伤的现象在不同厂区都有出现。因此,工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工人在出卖劳动的同时还要出卖自己的健康。 系列五:花季少女的劫后余生——田玉个案 在深圳龙华人民医院的白色病房里,躺着一个已经半身瘫痪的17岁少女——田玉。这个曾经爱笑、爱花的开朗女孩儿,在今年的3月17日,从龙华厂区的工人宿舍四楼跳了下来。与其他十多个逝去的年轻生命相比,她是幸运的,她活了下来。然而,她更是不幸的,年轻的她在多次手术之后依然瘫痪,一生将在病床与轮椅上度过。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在富士康这个冰冷的集中营孤独无望,在第一次发工资时由于工厂管理的问题领不到工资卡,不耐压力,
酿成了悲剧。事件发生之后,田玉的父亲卖光了家里的牲畜和田地,赶来照顾女儿。面对纯朴老实的父亲和痛苦无助的少女,富士康却一直拖延赔偿,甚至施加压力,限制这对父女对外寻求帮助。从3月一直拖到中秋,在田父几近绝望,向公众发出求助信之时,这个庞大帝国才拿出了区区十几万的赔偿金,打发父女二人回乡。富士康宁愿耗费千万举行“珍爱生命、关爱家人”的“誓师大会”,却迟迟不愿对无助的女工进行实际的救助,足令世人为之心寒。 系列六:工会何在?——求助无门的富士康工人 在1736位问卷调查受访者中,近九成工人表示自己没有参加工会,四成工人表示工厂没有工会,大部分工人不了解工会的职能。不难想象,在工人面对种种实际问题之时,尤其在他们的权益遭到侵害之时,能够提供帮助和保护的工会何在?在深入访谈中,受访者亦表示:“没听说过工会是干什么的”;“有问题反映了也没用”;“他们和企业是一伙的”。在监督企业合法运营方面,工会几乎没有起到任何积极作用。在我们探访工伤和自杀幸存工友期间,没有看到工会的影子,更不用说工会发挥向企业争取工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了。而作为工人代表的工会的失职与失声不仅限于富士康,同时也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
富士康历来以“自觉守法”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富士康实际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仅就调查结果来看,富士康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等法律法规。其具体表现为:
1、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厂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然而,富士康工人的每月加班时间在发生跳楼事件之前普遍超过100小时,跳楼事件后仍然高达80小时左右,大大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最高限。名义上为“自愿”加班,实际工厂在每个月初要求工人签署《自愿加班切结书》,可见是变相强制性加班。如果工人不签署,整个月都会丧失加班获得收入的机会,并可能在生产线管理中受到种种刁难。 2、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法》 在跳楼事件之后,富士康严格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80小时并按此计算加班工资,超出80小时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据工人反映,在每天10小时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生产定额的情况下,管理者会强迫整条生产线的工人“义务”加班。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富士康的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有关限制加班时间的规定,同时还克扣了工人应得的加班工资。
3、滥用学生工——违反《实习见习条例》
调查发现,在富士康的许多厂区均存在大量使用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使用率高达50%。如深圳龙华CMMSG事业群一个生产车间里2600人中有700-1000为暑期学生工;根据昆山厂区外中介所述,暑假期间进厂打工的学生实习工为10000人,而整个厂区的员工数为60000人。廊坊工业区有30000多员工,其中5000名以上为学生工。
对于年少的实习生与未成年工人,富士康也像普通工人一样对待,每月加班超过八十小时,并且实行日夜班轮换制度,每三周或每月换一次班。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学生周实习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小时”,富士康这种强迫学生进行高强度、超时限劳动的行为,已经严重地违反了条例规定。 4、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然而,据一位在富士康工作长达十六年的工人反映,他从事的电镀工作,长期接触铅、镍、氰化物、氨
气等有毒有害物质,但在他工作期间,并未依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仅做过两次职业预防普检,且未做血液重金属项目检测。富士康这种漠视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5、“私了”工伤事故——违反《工伤保险条例》 在工伤处理方面,富士康存在生产车间中三级管理人员联合隐瞒工伤情况并且强迫受伤工人接受“私了”的现象,导致工人所获赔偿不足,无法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在医院探访中,多名工伤工人反映:管理人员不允许他们进行工伤鉴定,他们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有的甚至因为无力垫付而导致伤情恶化;而获得法定的工伤赔偿就更是难上加难。
由此可见,富士康并非自己所声称的“守法”模范,而是一个明显存在违法事实并且竭力逃避法定责任、侵害了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典型”。 工人眼中真实的富士康
在“连环跳楼事件”之后,富士康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加薪、减少加班时间、架设防护网、聘请心理专家、成立员工关爱中心、开通员工关爱热线、召开防自杀的“誓师大会”等等。这些举措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一些好评,以此来对维护和改善富士康的公共形象。然而评价这些措施的效果,主要不在表面宣传和外部反应,更需考察这些措施对工人群体产生的实际效果,听取他们的感受和评价。 1、明升暗降的涨薪
富士康宣称自6月份起工厂会为工人加薪30%,这一消息引起了各界积极正面的反响,甚至有经济学家担忧富士康的大幅加薪会影响其企业运营,也会对其他企业造成巨大压力。 然而,从工人实际收入情况来看,6月份以前,富士康工人基本工资为1100元,加薪后为1200元,实际增加仅为9.1%。而深圳市7月份把最低工资调整到1100元,富士康仅比法定最低工资标准高出100元。。可见,声称加薪30%只是富士康为应对公共危机、逃避舆论谴责的作法。此外,不少工人指出自己的实际月收入并没有增加。以生产线的普工为例,五月份的工资在1800左右,加薪后,七月份工资约2000元,但同时富士康取消了工人的年资津贴和季度奖等福利。工人们还反映,加薪之后,生产排配明显增加,工作压力加大。此外,如前所述,富士康在违反加班时长规定的情况下,还克扣了工人的加班费,每月超过80小时加班时数的部分没有支付加班费。许多工人批评这次涨薪“是假的”!“涨工资是明升暗降”。
从10月2日开始,富士康在各大媒体大肆宣传,称生产普工底薪将加至2000元,两次加薪近百分之一百。根据我们在深圳、昆山与太原的调查,工人都没有得到确切的加薪通知,且并非所有的生产普工都可获得 加薪机会。工人反映,管理人员通知说,只有在富士康工作满半年的工人才有资格参加加薪的相关考评,现在只有一部分工人表示 参与了加薪的考试。而太原生产普工的加薪幅度远未达到2000元,只是有一部 分工人可能从940元加到1350元。另外,已经占富士康普工数量近三分之一的学生工并不在加薪之列,即加薪后学生工不仅没有基本的保障,且遭遇了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待遇。 2、名不副实的关爱中心
跳楼事件后,富士康火速成立了员工关爱中心,并且开通员工关爱热线,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个关爱中心不但不能真正满足工人的需求,反而把工人的求助或投诉信息直接返回到基层管理部门,这实际上侵犯了工人的隐私并给工人带来巨大压力。关爱中心设置了“24小时通报”机制,针对员工心理异常状况,设立有奖通报热线,然而这一“关爱”举措事实上成为富士康排查“问题”工人的工具。具体来说,一旦某个工人被“举报”,举报信息很快会到达基层管理部门,由基层管理人员层层评定,转交关爱中心跟进处理。该工人只要比平常略显沉默,或是情绪化一些,就可能被“心理咨询师”怀疑有心理问题,24小时之内就会被迫自动离职回家。就此而言,所谓“关爱中心”并非真正着眼于工人的身心健康,而是富士康不顾工人权益的“杜绝一切自杀隐患”,从而逃避责任的“有效工具”。如此“关爱”之下,工人的一切
尽在工厂的掌控之中。
此外,超过五万人参与、十万人签名的非自发性、“狂欢式”的防自杀“誓师大会”,究竟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爱护,还是对工人的精神绑架?背诵“郭台铭语录”、呼“总裁”为“爷爷”究竟是培养企业忠诚感还是引导建构工人的个人崇拜? 3、工作场所中的零件,生活空间中的原子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56.3%的受访者在富士康工作的时间都不满半年,可见企业人员的流失速度之快、数量之大。尽管富士康在同类代工企业中工资、福利待遇是相对较好的,却仍然留不住人。这表明富士康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一股推力,将工人向外“推”。 这种推力首先体现在生产车间里。日夜重复的机械动作,极高的劳动强度,使工人对工作没有任何的新鲜感、成就感、主动感,只能感到十分的“枯燥”、“累”、“不人性”……当我们问道“你觉得自己在工厂里是什么角色”的时候,他们回答说:“我们比机器还要像机器”;“空调都是用来给机器服务的”。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劳动关系的最底端,他们的地位甚至低于没有生命的机器。“工人是用来被机器损耗的”,这是一个工人对工人与机器关系的精辟概括;“我只是车间里的一粒灰尘”,这是组长、线长们无数次对工人训话之后,工人产生的自我“重新”认识。以上种种迫使无力抗争的工人只能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中不断贬低自身的价值,消磨生命的意义感。工人们的回答让我们心痛:我们心痛于他们境遇的悲惨,他们的绝望,更有他们彻悟之后的无奈。
这种推力还体现在生活管理中。在富士康打工,不存在真正的休息和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宿舍并不是工人得以休息放松的生活场所,而只是工厂的空间延伸。除了居住拥挤导致休息经常受到干扰、不少宿舍条件太差之外,宿舍的管理模式也非常严苛、无理:工人不得自己洗、晾衣服,不得用吹风机吹头发,夜晚11点前必须归宿,……违者都有重罚。在宿舍安排上,同乡不会被安排在同一个房间,一个车间的同事也不会住在同一间宿舍,这种分隔化、原子化的管理方式,使得工人之间在生产之外的生活关系和社会关系被完全割裂,工人除了孤独、无助只剩下冷漠,这必然导致工人的正常空间、个人自由与社会生活的丧失。 在这种极具压抑性的身体的、精神的和空间的劳动体制和宿舍体制下,一个正常的工人很容易被逼到崩溃的边缘。不少工人在受访中用到“牢笼”、“监狱”这样的词汇来形容他们心目中的富士康。当然,这或许不是造成“跳楼事件”的全部原因,正如有人所言,工人可以选择离开富士康。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遇到离开了富士康,或者曾经离开过富士康的工人。很多工人在离开时都会很解气地大呼:“我把老板炒掉了!”;“老子终于离开富士康了!”。但是,逃离的工人依然很难找到前程,事实上他们中的不少人在其他工厂工作数月,就又回到富士康;也有一些试图回家乡创业的人,由于缺乏经济基础,创业无门,几个月之后回到城市,其中一些人又回到富士康。他们除了富士康,或是像富士康这样的工厂,无路可走。 结语
在富士康调查期间,每当我们提到“连环跳楼”事件时,上至管理人员,下到普通工人,绝大多数被访者的反应都异常冷静。大部分被访者认为,自杀是个人的行为,与个人性格相关性最大,不一定是工厂造成的,并表示自己不会这样选择。然而,在他们表达对工厂管理制度与个人工作生活的感受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十分“不冷静”地向我们倾诉:压抑、枯燥、乏味、辛苦、忙碌、累、没前途、无聊、无奈、空虚是他们对于富士康的描述中使用最多的词汇。如果他们与自杀者绝非同类,他们的感受中为何会有这些词汇频繁、密集地出现呢?
正如工人们所形容的,富士康帝国训练了他们的身体,改变了他们的性情,格式化了他们的头脑,禁锢了他们的思维。尽管每个人的抗压能力和解压方式不同,但是他们都无可避免地被富士康改变了、改变着。“压抑”、“累”、“空虚”构成一个新时代工人集中营的精神面貌,囚笼般的生产和生活遮蔽了他们探视事件真相的双眼,麻木了他们的同情心,减弱了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毁坏了他们的社会性。
事实上,无论死去的还是活着的富士康工人,都是在困境中挣扎的同类人。跳楼的工人选择用自己的血肉和生命来控诉;而活着的人则默默忍受着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劳役,甚至徘徊在精神死亡的边缘,他们不知道是否只能向专横的管理制度妥协,也不知道他们的未来在何处。 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中,没有人应该这样地牺牲,也没有人应该如此默默忍受。无论资本,还是体制,都没有权力以剥夺工人的生命与尊严去实现企非所谓的目标。 自杀抑或他杀?或许,自杀即是他杀。 系列一:以“实习”之名 滥用学生劳动力
在进入富士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工作与生活状况时,我们均发现,由学校组织集体前来富士康进行实习的学生工已经成为富士康在全国各地工厂中的一个庞大的劳动群体。富士康,这个电子产业中的“巨无霸”为何要如此大规模地使用学生这个群体作为其劳动力?学生工在工厂里的境况如何,与正式员工相比他们的待遇、工时、工作强度是否有所不同?他们对实习、学校、富士康的看法又是如何的呢?
以下关于富士康雇佣学生工的调查的实证资料来源为富士康深圳龙华、观澜,南京、昆山、武汉厂区。
一、富士康使用学生工的基本情况 1、规模
调研组发现,在富士康的深圳、昆山、太原、武汉厂区,均存在大量使用学生工的情况,在某些车间,学生工占车间工人总数几乎高达50%。如深圳龙华CMMSG事业群一个生产车间里2600人中有700-1000为暑期学生工;一位流水线上检测手机功能的学生工说,她们车间共有1000多人,约有一半是学生工;在武汉厂区的问卷调查中,发现17%的工人为学生工;根据昆山厂区外中介所述,暑假期间进厂打工的学生实习工为10000人,而整个厂区的员工数为60000人。
下表为部分确知校名的学校输送学生进入富士康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到,暑期前来富士康“实习”的学生工数目之庞大。
表1: 部分学校向富士康输送学生的情况 学校 数量 地点
濮阳创业培训中心 1000多名 深圳富士康,分三批进厂 河口连营职业技术学校 1000多名 深圳富士康,分两批进厂 重庆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约800名 深圳富士康 重庆涪陵创新学校 400多名 昆山富士康 洮河机电工程学校 100多名 昆山富士康 河南商务电子学校 100多名 深圳富士康 山东聊城市技工学校 72名 昆山富士康 由于无法采用严格的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并不能从本次问卷调查得出的学生工比例去准确推论富士康任何一个工厂的准确比例,但是富士康大量使用学生工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2、学校来源与专业方向
根据访谈以及富士康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介绍,来到富士康实习的学生基本都来自一些职业技术学校,有技校、中专,也有大专。我们在调查中所遇到的学生工也大多来自技校和中专的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大多是年龄集中在16到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这些学生大都是通过学校组织进入富士康的。暑期学生工主要来自于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省的中专院校。据人力资源部职员(人资)反映,其中也有小部分大专与本科生来实习,此外,“工厂跟一些中专、大专的院校达成协议,暑假过了以后有些人可能会毕业,或者处在实践阶段的学生,他们可能会留下来。”
至于所学专业,答案中出现频率最多的是数控、激光、师范这些看似与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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