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营销网】好人≠好律师?
这其中有大进说的社会层面因素,但必须看到律师本身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你说99%的律师是好的,毕竟还有1%或者说1‰是“坏的”,全国20多万律师,1%就是2000人,1‰就是200多人,那可不得了。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你出一件坏事情就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对这个职业群体的评价。所以,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个问题,必须独善其身。
独善其身,首先要注意个人的修养。因为你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这个群体,你得做一个文明的人。我们可以为“坏人”说话,但我们自己不是坏人。要做到这一点。
其次,要非常敬业地去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当事人和委托人做好服务。这样就能够让一个个个案体现出律师的社会价值,就会逐渐地传播开来。
第三,要真正发自内心地去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如果我们自己主动地去破坏法律,或者不去尊重法律,那么,这个职业所存在的独立的职业道德品质也就丧失了。
所以说,我们应当像大进律师那样———“天天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试想,如果没有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的话,能做到这一点吗?不可能的。
司法需要过程
律师应理解社会的不解
《法治周末》:两位律师都说了自己的看法,回到我们最初的话题———“律师是个用唾沫沾钱的人”,刘先生你现在有结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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