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概念,意指一种“总结果的净平衡”的“最低限度的整合”。根据这一观点,变化是可能的,现状并不一定要恢复,新的平衡仅仅在于维持新的秩序。 第六,社会系统的功能运作取决于社会成员在共同目标及与社会基本需要有关的价值问题上的观念一致。帕森斯认为,整个社会体系大大依赖于共享的价值。一个社会系统的一致性要求对于帕森斯的功能主义确是核心问题。
一套共同的价值模式与成员人格的内化的需求/倾向(need-disposition)之结构的整合是社会系统动力学的核心现象。除了稍纵即逝的互动过程外,任何社会系统的稳定都取决于这类整合的程度,这一点可以说是社会学基本的动力学原则。一切分析的主要之点便是对社会过程进行一种动力学的分析。
在帕森斯看来,秩序和稳定是可能的,因为个人将社会规范内化并与之符合一致。第七,社会的主导状态是由稳定与信念一致所支持的秩序,而不是基于强力与分歧的冲突。在功能主义看来,反功能、张力和越轨的确存在并会持续,但它们常常自行得到解决,故久而久之而“制度化”。换言之,如果达不到完美的均衡或整合,这就成为社会系统必须面对的限制,变化一般是逐渐地和调适地发生的,而不是以突然的革命的方式发生。剧烈的变化事实上多半影响及于社会上层建筑,社会与文化结构的主要因素则很少变化。
第八,如果一个系统要生存下去,就有某些功能必要条件是必须满足的。功能必要条件可以被规定为维持一个系统或一个具体单位所必需的一般条件。对这类必要条件的确定向来是见仁见智,未有一致看法。下列条件据认为其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导致社会系统的崩溃,故可视为否定性的必要条件: a.生物体的死亡或成员的离散; b.成员态度漠然,个人不再有动力; c.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d.该社会被另一个社会所吞并。
下列条件被认为是有助于社会存在的积极条件: a.关于对环境及性的一种适当的关系的规定; b.角色分化与角色分配; c.通信;
d.共享的认知取径; e.共享的并清楚表达的目标; f.感情表达的规则;
g.社会化;
h.对越轨行为的有效控制。
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1)
时间:2010-06-14 21:43 字体【大 中 小】 点击:
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
社会学功能主义的领袖人物当然是帕森斯(TalcottParsons,1902-1979)。1902年,帕森斯出生于科罗拉多斯普林斯的一个宗教和知识教养背景深厚的家庭。1924年,他在阿默斯特学院完成大学教育,去伦敦经济学院继续研究生学业。1925年帕森斯到德国海德堡大学时,韦伯虽已去世五年,但围绕韦伯形成的韦伯圈的余晖犹在,帕森斯就这样被笼罩在这余晖之下。曾经风云会合、星光灿烂的韦伯家的沙龙,在韦伯遗孀的主持下,依然高朋满座,帕森斯是这些聚会的常客。帕森斯说韦伯对他的思想产生了“极端重要的影响”,帕氏表白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1930年,帕森斯翻译了韦伯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使韦伯的第一本主要著作在整个英语世界流行。韦伯后来在美国受到的重视超过了在他自己的祖国,这首先要归功于帕森斯对韦伯著作不遗余力的译介和传播。 1927年,帕森斯开始其在哈佛大学的教学生涯,虽然他转系多次,但直到1979年逝世未曾离开过哈佛。
帕森斯称自己是个“无可救药的理论家”,从积极面理解良非虚言。韦伯以后,在体系的博大与著述的宏富方面,恐怕无人可以与帕森斯争雄。1937年,帕森斯发表他的第一部重要著作《社会行动的结构》,该书使帕森斯声名鹊起,从此确定他的学术地位。1951年发表《社会系统》,帕氏如日中天,已是美国主流社会学无可争议的领袖人物。帕森斯的主要著作,除上述两部,还有与柏里斯(R.F.Bales)、希尔斯(E.A.Shils)合著的《行动理论手稿》(1953年),与斯梅尔瑟(N.Smelser)合著的《经济与社会》(1956年),以及《社会:进化的与比较的观点》(1966年)、《社会学理论与现代社会》(1967年)和《现代社会体系》(1971年)等。 1.帕森斯的理论观及其特点
帕森斯在美国社会学中的卓尔不群的地位,与他力图创建一个广涵的理论体系的工作是紧密联系的。帕森斯走上理论活动道路的时期,主导美国社会学方向的还是经验性的研究。帕森斯大声疾呼,社会学最需要的是理论。针对根深蒂固的偏见,他竭力证明,理论本身不会作为资料累积的产物出现,因为资料在某种意义上乃是源自于理论的指导。针对那种认为理论仅仅意味着概括已知的事实的观点,他赞同亨德森(Henderson)的说法,“事实是根据概念图式有关经验的一种陈述”。也就是说,何为事实、何为有意义的事实发现,都是由理论而非由所
35 次
谓的“事实”本身来确定的。他比他同代的任何社会学者更坚定不移地相信,任何有效的科学研究,都必须以适当的理论概念为前提,在这点上,他是个坚定的康德主义者。
帕森斯对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各种社会思潮作了全面的检讨。他认为功利主义哲学含有自觉追求私利的个人的概念,因而体现着一个强大的行动的因素。但其原子论的社会观、随意的和分散的目的观以及过分的理性观,无法解决社会秩序的问题。一个完全的功利主义社会正是霍布斯意义上的自然状态,人人都是自私的,人人又都是理性的,即懂得怎样利用最有效的手段实现自利的目的。由于大自然赋予人们在体力和智力上的能力差不多是相等的,因此,如果两个人都期望得到不可能为两人共享的同一东西,他们便成了敌人。如果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控制,为确保目的的实现,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暴力和欺诈。无限制地使用这些手段,结果就是互相毁灭或征服。“这就是说,按照最严格的功利主义假设,在社会的条件下,一个完整的行动体系将会成为霍布斯所说的'战争状态'。”正是在此意义上,帕森斯将社会秩序问题称为“霍布斯问题”,因为霍布斯以功利主义逻辑进行的思想实验,宣告了功利主义社会思想无法解答“社会秩序如何可能”的问题。实证主义的决定论和还原论也受到帕森斯的抨击。实证主义倾向于让主体的能动作用消失在一个基本的经济和文化系统之中;把人的行为归因于生理的、心理的、遗传的、地理的和社会的因素的影响,它不能为行动者主观的、随意的、有选择的和有目的的行为留出余地。而在涂尔干、韦伯、帕累托以及在较小程度上还有滕尼斯、齐美尔那里,则有一种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处于重要的优先地位。他们所关心的不是从个体角度规定的“自身利益”,而是对行动者有意义的价值和调节行动的规范。这些价值与规范被行动者内在化。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指出了一个主体主动认同某些价值观念的赋予意义的过程。调节人的行动的规范因此不像实证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外在的约束力量,而是人类行动结构中的有机成分。在个人和规范之间,有着一种主动的、意志自愿的而非被动的关系。这样,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回答了秩序如何可能的问题,“社会的存在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成员的道德共识,如果这种共识瓦解得太彻底,所得到的惩罚是社会的灭亡”。但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也未能对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因为这一理论将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区的社会行动者的行为差异,归结为观念和文化的决定作用。如果把每一个具体社会的特征都说成是由该社会的价值观和精神气质所决定的,“那么,绕过文化差异而试图发展一门普遍适用的解释人类行动的社会理论就是不可能的。而帕森斯所要做的恰恰就是发展这样一种理论”。从另一方面看,社会行动不仅以主体性为特点,还以社会性、整体性与系统性为特点,行动构成一个系统,社会是一个行动的系统。也就是说,作为基本分析单位的行动者,只有在与其他行动单位结成的行动体系中才能最终得到解释。这一思想部分地取自涂尔干的整体主义,而大部分则是受帕累托的社会系统概念的影响。
帕森斯的理论便是基于对上述社会学重要理论的批评、扬弃、吸纳与充实而做成的一个综合体系,帕森斯为这一体系花费了近五十年的时间。首先,它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社会学体系,确切地说是一般社会科学体系,具体说是以基本的手段-目的的行动理论为方法论基础的分析性行动科学的体系。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该体系包括了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和技术科学等五门分析性学
科。其次,它是一个抽象的体系,帕森斯关心的是构建一个广涵的理论,注意力集中在人类行动的突出的和系统的特点上面,并且不必涉及大量经验材料就可以解释人类社会的主要特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帕森斯无视理论的经验品格和实践要求。在《社会行动的结构》这部公认的帕森斯最具思辨性的理论著作中,帕森斯一再强调“本书力图完全成为一本以经验为根据的专著。它所关心的是事实和对事实的理解”。他相信他的书所探索的不仅仅是一个包罗广泛的思想运动,更是科学的进程,“实际上那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科学进展。其中一个主要方面,是对于范围广泛的有关人类行动的种种事实有了比较清楚、比较完善的理解”。最后,帕森斯力图调和古典社会学的主体概念与结构概念之间、唯意志论与决定论之间、反自然主义与自然主义之间、原子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心理学主义与社会学主义之间以及动力学与静力学之间所呈现出的那种紧张对立的关系。 帕森斯的思想有两个中心主题。第一,他依据人们的观念和意志,尤其是依据人们的行动规范与价值观来理解社会世界。规范是为行动者内化的社会公认准则,用以指导其行动;价值关乎人们对“世界应该是怎样”的信念,它们具有决定人类行动的作用。因此,最重要的社会过程是意义的赋予、符号的互动与对话。第二,他关心单位的行动组成行动体系的方式。他结合了社会行动的“个体观”理论和“整体观”理论。学术界一般的看法是《社会行动的结构》和《社会系统》两书代表了帕森斯学术发展的两个阶段,以《社会行动的结构》为代表的第一阶段的重点是社会行动理论,而《社会系统》代表的第二阶段的重点则是一般系统理论。必须指出的是,帕森斯思想基本上一以贯之,确有重点的转移,而无根本转变。他的行动论源自韦伯,但融合进了帕累托的系统论,故从来都是系统论的行动论。《社会行动的结构》一开始作为讨论起点的“单位行动”概念,将行动定义为行动者和情境之间的关系,并将这种关系视为包含着行动者、行动目标、行动情境和规范性要素的复杂结构,这无疑已是一种系统论的分析。而他的系统论,渗透着韦伯的行动理论传统,故也从来都是行动论的系统论。更确切地说,行动系统是帕森斯理论的最一般系统,社会系统以及文化、人格系统等无非是具体的行动系统,或一般行动系统的子系统。但无论就历史的起点还是体系的起点而言,他的社会行动概念是其理论的起始概念。 2.社会行动理论:单位行动与行动体系
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帕森斯认为,他所检讨的每一位古典理论家,都趋于向一种“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或“普遍的行动理论”汇合。所谓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其基本信条是,“无论从积极方面说,还是从消极方面说,科学知识的方法论体系都未能全部囊括行动中所有重要的主观成分”。此外,“唯意志论行动理论体系明确地包含着具有规范特征的成分”,但规范所指并非实存的状态,规范能否实现,“取决于行动者的个人的努力以及他们行动所处的条件”。帕森斯将此称为人与规范之间关系中的积极成分,此即有创造力的行动或唯意志论的行动的含义。“行动是具体的人起积极作用的过程,而不是单纯的适应”。把行动定义为有机体以一定的方式对环境所作的反应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有机体与环境(environment)之间的关系,而在于行动者与情境(situation)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中包含了一个行动者以及各种目标、情境和规范原则等要素;用帕森斯的术语,这诸种要素构成了一个“单位行动”(unitact)。根据其定义,一项“行动”在逻辑上包含有:1)一个当事人,即
“行动者”。2)这个行动必须有个“目的”,即该行动过程所指向的未来事态。3)该项行动必然在一种“情境”内开始。该情境又可分解为两类成分:一类是行动者所不能控制的,就是说不能根据自己的目的加以改变或者防止它们被改变;另一类是行动者能够控制的。第一类可以叫做行动的“条件”,第二类可以叫做行动的“手段”。4)最后,这个单位在用于分析方面时,它的概念内在地包含着这些成分之间某种形式的关系。也就是说,只要该情境允许对于达到目的的手段有所选择,在那种选择中就存在着行动的一种“规范性取向”。在行动者控制的范围内,所采取的手段一般说来不能被认为是随意挑选的,也不应该被认为完全取决于行动的条件,而是必然在某种意义上受一种独立的、明确的选择性因素的影响。
行动的情境是由许多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构成的,它表征着行动的实际可能的范围与限制条件。如果我的视力不好,我就无法成为飞行员;当经济衰退、基建规模缩小时,我无法选择当一名工程师,因为没有多少工程师的职位可供选择。这是受制于情境中个人无法控制和改变的条件因素。规范与价值所以被定义为行为取向,是因它们足以影响我们对目标与手段的选择。一个信奉天主教的产科医生,即使有选择机会,也不会去专修堕胎技术。而在斯巴达那种尚武且视荣誉重于生命的社会中,一个战士不是得胜而归便是英勇战死,极少有苟且偷生的选择。 重要的是,关于行动的情境分析必然是涉及许多行动者之间关系的互动分析。情境是以“社会客体”,即追求自身一定目的的其他的个别行动者与集体行动者为其组成要素的。他们的每一个行动必然要成为相互作用的,因为他人的行动是一个行动者实现他自己目标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社会学的问题是:这种互动是如何固定化的?事实上,帕森斯回到了霍布斯提出的并为若干世纪的社会思想家们反复追问的问题上:社会秩序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为什么其原则为所有人所遵守?在帕森斯看来,只要庸俗功利主义心理学仍在流行,这一问题必然无法解决,因为这种心理学认为人类行动仅仅旨在满足个人利益。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科学的伟大发现在于肯定了社会规范和价值对于个人行为的塑造作用;这些规范和价值建立起人际关系的规范秩序,它是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并反过来使互动固定下来、持续下去。正因为如此,帕森斯对涂尔干的集体意识概念及弗洛伊德的超我概念极为重视。因为他们两人提出了两个极重要的社会过程,即制度化与内在化。前者是对行动模式的一种集体的同化,后者则指一种个人的同化。这两个过程互相补充、互为条件。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理论的创见就在于一种双向的透视:将个人层面上社会秩序(社会行动理论)的分析与集体层面上社会秩序(社会系统理论)的分析结合了起来。并且从注意个别行动者的选择,转而注意行动体系对于个别行动者的限制甚至决定作用。
“系统”概念首先是作为单位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结构即行动体系的概念提出的。如果行动者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实现了自己所追求的目标,即获得了所欲的满足,他就会重复该行动。于是,每一行动者都会期待其他行动者作出某种反应,社会规则或规范便由此而形成,连同一般公认的价值,一起致力于保证这些互动反应的实现。用帕森斯的术语,通过地位/角色把个人与他人(社会)结合起来,把个别行动单位整合到一个社会行动的体系中去。地位指的是行动者在社会体系中的位置,如教师、医生、总统等。角色则是加于教师、医生、总统之地位上的被期待的行为或规范(常规行为)。“社会结构乃是一种有能力扮演与他人有关的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专题:结构功能主义(7)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