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上宽应为80毫米,允许正偏差不大于5 毫米,如图7.3.5所示。 第7.3.6条 采用抹浆法接续管块,其所衬垫的纱布为应露在砂浆以外,水泥砂浆与管身粘结牢固,质地坚实、表面光滑、不空鼓、无飞刺、无欠茬、不断裂。 第7.3.7条 用1:2.5水泥砂浆抹管顶缝、管边缝、管底八字,应粘结牢固,平整光滑、不空鼓、无欠茬、不断裂。
第7.3.8条 各种管道引入人(手)、通道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其管顶距人(手)孔、通道上覆、沟盖底面应不小于300毫米,管底距人(手)孔、通道基础面应不小于400毫米。
第7.3.9条 引上管引入人(手)孔及通道时,应在管道引入窗口以外的墙壁上,不得与管道叠置。引上管进入人(手)孔、通道,宜在上覆、沟盖下200~400毫米范围以内。
第7.3.10条 弯管道的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不宜小于36米。其水平或纵向弯管道各折点座标或标高,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弯管道应成圆弧状。 第7.3.11条 石棉水泥管通信管道的接续,应按设计的规定。其他如接续点错开等技术要求与水泥管道相同。
第7.3.12条 钢管通信管道的铺设方法、断面组合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钢管接续宜采用管箍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两根钢管应分别旋入管箍长度的三分之一以上。两端管口应锉成坡边。 二、 使用有缝管时,应将管缝置于上方。
三、 钢管在接续前,应将管口磨圆或锉成坡边,保证光滑无棱。 四、 严禁不等径的钢管接续使用。 第7.3.13条 铺设铸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铺设直线段铸铁管时,承口应在高程低的一端。 二、 铺设引上管时,承口宜在人(手)孔、通道端。
三、 铸铁管的接续,应在插口端头缠两层宽20~30毫米的麻布条(缠麻布
条应距管口约10毫米),插入承口后再用水泥砂浆堵抹,堵抹与承口外缘平齐即可。
第7.3.14条 各种引上管引入人(手)孔、通道时,管口不应凸出墙面,应终止在墙体内30~50毫米处,并应封堵严密、抹出喇叭口。
第7.3.15条 塑料管通信管道宜采用硬质塑料管(如硬聚氯乙烯管等),其铺设方法、组群方式、接续方式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7.3.16条 塑料管的接续宜采用承插法或双承插法等。采用承接法接续时,承插部分的长度可参考表示7.3.16-1。
塑料管承插接续部分长度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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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16-1 塑料管外径(毫 40 50 60 75 90 100及以上 米) 承插长度(毫米)
采用双承插法接续塑料管,其接续管的接头如图案.3.16,各部分长度如表7.3.16-2所示。
第7.3.17条 采用承插法接续塑料管,其承插部分可涂粘合剂,其粘合剂应按塑料管生产厂的要求或施工所在地的常用粘合剂。涂抹粘合剂应在距直管管口10毫米处向管身涂抹,涂抹承插长度的近三分之二。
塑料管双承接头各部尺寸参考表 表7.3.16-2 塑料管外径D(毫米) 承口长度L2(毫米) 40 40 50 50 70 170 60 50 90 190 75 55 100 210 90 60 110 230 100及以上 70 110 250 40 50 50 55 60 70 直管部分长度L1(毫米) 60 双承接头总长度L(毫米) 140 第7.3.18条 塑料管的组群管间缝隙宜为10~15毫米,接续管头必须错开,每隔2~3米可设衬垫物(但不得使用钢筋)的支撑,并保证管群的整体形状统一,直至进入窗口部分其形状仍应一致。窗口部分的堵抹要求与水泥管相同。 第7.3.19条 通信管道的包封规格、段落、混凝土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7.3.20条 通信管道的防水、防蚀、防强电干扰等防护措施,必须按设计要求处理。
第7.3.21条 各种材质构成的通信管道,其最小埋深应符合表7.3.21的规定。
通信管道最小埋深表
表7.3.21 管 道 类 别 水泥、石棉水泥管、玻璃钢等管 钢管
注:1.具体应与铁道部门协商。
2.钢管最小埋深在的冰冻的范围以内时,施工时应注意管内不能的进水或存水的可能。 第7.3.22条 通信管道与其他各种管线平行或交越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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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顶距地表最小深度(米) 人行道 0.5 0.2 车行道 0.6 0.4 电车轨道 铁 路 1.0 0.7 1.5 1.2
7.3.22的规定。
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表 表7.3.22 其 他 管 线 类 别 给 水 管 直径≤300毫米 直径300~500毫米 直径>500毫米 排 水 管 热 力 管 压力<294.20kPa(3kgf/cm2) 压力=294.20~784.55kPa(3~8akgf/cm2) 最小平行净距(米) 0.5 1.0 1.5 1.0 1.0 1.0 2.0 0.5 2.0
0.15 0.25 0.3 0.5 最小交越净距(米) 0.15 电电 35KV以上 力缆 35KV以下 2.8、工程验收
2.8.1、竣工技术资料
第8.1.1条 通信管道工程竣工后,应按竣工验收的法定程序进行验收工作。 第8.1.2条 通信管道工程验收前十日,施工单位应交给建设单位竣工图纸一式二份,全部工程的隐蔽工程签证一份。在提交竣工资料的同时送给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一式四份,待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签退施工单位二份。
2.8.2、检验项目及内容
第8.2.1条 通信管道工程可分段进行竣工验收,或按不小于一公里的整段管道为验收单元。
第8.2.2条 通信管道工程的隐蔽工程签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凡隐蔽工程质量符合本规定或临时补充规定者,均为“合格”,否则为
“不合格”。
二、 凡属“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内容,必须返工至合格,经再次签证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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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下一工序或掩埋。
第8.2.3条 通信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如下:
一、 核对竣工图与管道、人(手)孔口圈高程及其他可见部分是否相符;检
查人(手)孔、通道内的设置安装是否齐全、合格。 二、 已签证的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应进行抽查复验。 三、 管孔试通。
第8.2.4条 通信管道工程试通管孔,是通信管道工程质量评定具有否决权的关键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直线管道管孔试通,应用比被试管孔标称直径小5毫米、长900毫米的
拉棒进行。
两孔以上的水泥管块管道,每块管块任意抽试两孔;两孔以下的管块应试全
部管孔。
钢材等单孔组群的通信管道,每五孔抽试一孔;五孔以下抽试二分之一;二
孔试一孔;一孔则全试。
二、 弯管道在曲率半径大于36米时,应用比被试管孔标称直径小6毫米、
长900毫米的拉棒试通,其试通孔数按上款处理。 三、 有包封的管道管孔试通,亦按上述一、二款处理。
第8.2.5条 通信管道工程管孔试通的评定标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 管孔试通全部通过第8.2.4条的标准为“优良”。
在试通总数(孔段)的5%发下标准拉棒不能通过,但能通过比标准拉棒直径
小1毫米的拉棒,应定为“优良”。
二、 在试通总数6~10%的孔段,不能通过标准拉棒,但能通过比标准拉棒
直径小1毫米的拉棒,应定为“合格”。
三、 凡达不到上述二款规定的,应由施工单位返修至合格后,再进行验收。 第8.2.6条 通信管道工程的随工检验、隐蔽工程签证及竣工验收的内容见表8.2.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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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工检验、隐蔽工程签证及竣工验收内容表 表8.2.6
通信管道工程隐蔽工程签证记录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段落: 管道程式: 项目 名称 路面程式及混泥土厚度 管道沟土质 管道沟开挖程式 管道沟水流 人、手井开挖程式 挡土板 管道沟片基础石 管道段长度: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手井型号: 井盖材质: 规格、数量 质量评定 项目 名称 管材敷设 管孔堵塞 250MM混泥土 规格、数量 质量评定 管道材质: 管道 开挖 路面修复 150MM混泥土 花砖路面 砂石路面 沥青路面 基础 人手井片石基础 混泥土基础及标号 主管位深度 过桥管道 支架安装 过桥钢管安装 过桥护栏安装 混泥土养护期 包封 顶包厚度及混泥土标号 侧包厚度及混泥土标号 水泥沙浆填缝 人手井深度 其它 弃土外运 管道路由回土 人手井工艺 人手井混泥土基础厚度 砌体厚度 人手井内、外粉墙厚度 人手井盖及混泥土现浇安装 人手井编号 管道断面图及截面图 随工代表: 现场监理:
施工单位代表: 签证日期:
附录一:本规范所用新旧计量单位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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