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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练习题(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0-03-26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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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包括①颁发税务登记;②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③行政赔偿;④行政奖励;⑤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 (8) (9) (10) (11) (12)

资格认定行为。

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的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其他具体行为。

三.论述题:

1.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简称实体法要素,作为构成税收实体法的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决定征税主体能否征税以及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能否成立的必要条件。 具体内容: (一)税法主体

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从理论上说,征税主体是国家。国家享有征税权,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在具体的征税活动中,国家授权有关的政府机关来具体行使征税权。在我国,由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具体负责税收征管。

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

征税客体

征税客体,也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依征税对象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商品、所得和财产三大类。 (二)

税目与计税依据

税目与计税依据是对征税对象在质与量的方面的具体化。所谓税目,就是

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项目。它是征税对象在质的方面的具体化,反映了征税的广度。所谓计税依据,也称计税计税标准、计税基数,或简称税基,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确定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亦即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在量的方面的具体化。 (三)

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它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四)

税收特别措施

税收特别措施包括两类,即税收优惠措施和税收重课措施。前者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为主要内容,并往往与一定的政策诱导有关,因而也称税收诱因措施;后者是以加重税负为内容的税收特别措施,如税款的加成、加倍征收等。 2.税收程序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程序法的构成要素,也简称程序法要素,是保障税收实体法有效实施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方面的要件。 (一)

纳税时间

所谓纳税时间,是指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因而也称纳税期限。 (二)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它说明纳税人应向哪里的征税机关申报纳税以及哪里的征税机关有权实施管辖的问题。 一般说来,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有以下几类: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等。 1. 征税主体的义务

所谓征税主体的义务,即征税主体依据税法规定所负有的各类义务。其中,征税义务是最重要的,其他义务都是辅助性的义务。 一般说来,征税主体负有下列义务:

(1)

依法征税的义务。征税主体必须严格依据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规定征税。没有法律依据,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开征、停征或

多征、少征。因此,征税主体必须依税收法定原则从事征税活动,包括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必须依法实行。

(2)

提供服务的义务。征税主体应当向纳税人宣传税法,为纳税人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和咨询,使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得到文明、高效的服务。

(3)

保守秘密的义务。征税主体不得侵犯纳税主体的隐私权或商业秘密,纳税主体提供给税务机关的信息资料只能用于估税或加强税收征管的目的,而不能被滥用于其他非征税的目的。除为了税收执法的需要外,征税主体不得披露纳税主体的有关信息。

(4)

依法告知的义务。征税主体应依法进行催告或告知,以使纳税人知道纳税义务的存在和不履行义务将受到的处罚;在处罚违法纳税人时,也应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权利。

2. 纳税主体的权利 (1)

限额纳税权。税收征纳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纳税人有权拒绝一切没有法律依据的税收义务,也没有义务在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以外多纳税。对于多纳的税款,纳税人享有退还请求权。

(2)

税负从轻权。纳税人有权依法承担最低的税负,可以依法享有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可以进行旨在降低税负的税收筹划活动,但不能从事与法律规定或立法宗旨相违背的逃税、避税活动。

(3)

诚实推定权。除非有足够的相反证据,纳税人有权被推定为是诚实的纳税人。

(4)

获取信息权。也称之情权,是指纳税人有权了解税制的运行状况和税款的用途,并且可以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纳税人还有权了解与其纳税有关的各种信息或资料。

(5)

接受服务权。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有权得到征税主体文明、高效的服务。

(6) (7)

秘密信息权。纳税人有权要求征税主体依法保守其隐私或商业秘密。 赔偿救济权。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征税主体的违法侵害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征税主体承担赔偿责任;若对征税主体的具体行为不服,有

权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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