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入选矿石量:是指2011年度选矿生产所处理的矿石量,单位采用万吨/年。
9.主矿种选矿回收率:是指主矿种的选矿产品(一般为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给矿中该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数。
10.选矿耗水量:是指矿山选矿阶段每处理一吨原矿各选矿工艺耗水总量。 11.选矿耗新水量:是指矿山选矿阶段每处理一吨原矿各选矿工艺所需要补充消耗的新水总量。
12.选矿耗电量:是指矿山选矿阶段每处理一吨原矿破碎、磨矿、选矿各工艺耗电量综合。
13.磨矿介质损耗:即选厂磨矿流程中实际粉磨一顿矿石需要消耗的磨矿介质的重量,kg/吨。
14.选矿产品名称:指选矿获得的对应标准品位(规格)产品名称。若某一产品为流程中多个作业产品混合而成,而各作业产品没有单独分析核算的,按第一个作业产出的顺序为该产品顺序。
15.选矿代码:按照选矿方法(附录四)填写,是指利用矿产中不同矿物在物理、化学或物理化学性质方面的差异,将目的矿物与其它成分分离的方法代码。按照选矿产品从流程中产出的先后顺序对应填写获得该产品的选矿方法代码。如果选矿作业流程中采用了多种选矿方法,则以精选作业流程采用的选矿方法作为填报依据。具有二种及以上不同选矿作业流程的,以精矿产值最大者优选的原则,选择两种主要选矿流程中精选作业采用的选矿方法依次填写。尾矿对应的该项可以不填写。
16.产率:是指选矿产品(一般为精矿)的重量占入选矿石重量的百分数。填报矿山实际得到的产率指标,有多个产品的应分别对应填写各个产品产率。
17.选矿回收率:是指选矿产品(一般为精矿)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给矿中该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数。填报矿山实际完成的选矿回收率指标,有多个产品的应分别对应填写各个产品回收率。
主计价元素名称:是指选矿产品在出售过程中可单独计价的主要元素,如铁精矿中主计价元素为Fe,如该产品为混合精矿,则主计价元素填写价值高的元素,另外一种计入其它可计价元素中。
18.主计价元素含量:是指选矿产品中主计价元素的百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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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元素名称及含量:是指矿石中含有的主元素、共伴生元素名称及含量。 (六)尾矿、废水、废石处置与利用情况。
1.尾矿产率:是指尾矿的重量占入选矿石重量的百分数。 2.尾矿年排放量:指矿山当年排放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3.尾矿品位:是指尾矿中主矿种的品位。
4.尾矿年利用量:指矿山以综合利用为目的,实际处理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5.尾矿年利用产值:是指尾矿综合利用所带来的收益。
6.选矿废水年排放量:是指选矿当年排放的废水量,以万吨为单位。 7.回水利用率:是指尾矿库澄清水返回选矿流程继续使用的水量占尾矿库接受水量的百分比.
8.回水利用产值:尾矿库澄清水返回选矿流程继续使用所带来的收益。 9.废石年排放量:指矿山当年排放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10.废石累计积存量:指矿山以处臵为目的,将废(矸)石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11.废石年利用量:指矿山以综合利用为目的,实际处理的废(矸)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12.废石利用产值:是指废石综合利用所带来的收益。
13.矿坑涌水年排放量:矿坑当年的涌水排放量,以万吨为单位。 14.矿坑涌水利用率:以综合利用为目的而实际处理应用的矿坑涌水量占全部矿坑涌水量的百分比。
15.矿坑涌水利用产值:矿坑涌水综合利用所带来的收益。
16.尾矿库设计库容:是指将尾矿堆存在尾矿库的矿山企业尾矿库设计库容。
17.尾矿处臵方式:从干堆、回填和尾矿库堆存中选择。
18.尾矿运输方式:是指尾矿从选矿厂运至堆存场地的运输方式,如汽车运输,管道运输等。
19.尾矿利用方式:从以下方式中选择
(1)尾矿用作矿山地下开采采空区的充填料,即水砂充填料或胶结充填的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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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尾矿作为建筑材料的原料,如制作水泥微晶玻璃等; (3)用尾砂修筑公路、路面材料、防滑材料、海岸造田等。
20.截止2011年底尾矿累计积存量:指截止2011年底,矿山以处臵为目的,将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尾矿量,以万吨为单位。
21.截止2011年底剩余库容:是指截止2011年底,将尾矿堆存在尾矿库的矿山企业尾矿库实际剩余的可利用的库容。
(七)矿山经济指标。
1.年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矿山企业当年度生产的最终工业产品总价值量。包括当年度生产的成品价值、已完工的对外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采用“工厂法”的计算原则,当年度的产品销售价格前后有变动,或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期有几种销售价格的,应分别按不同价格计算总产值,如生产完成时还不能确定按哪一种价格销售,可按当年度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是指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
2.年工业增加值:是指矿山企业当年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有三种基本核算方法:
生产法:是在计算货物和服务通过生产过程形成总产品(总产出)的基础上,剔除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货物和服务)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即: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收入法:是通过将生产经营和劳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收入相加,来反映最终成果的方法,亦即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
即: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反映最终产品生产规模的一种方法。 即:增加值=总消费+总投资+净出口
3.出售产品名称:指销售标准品位(规格)产品名称,按矿产品在选矿流程中产出的先后顺序填写。未列出的矿产品,要折算成同类矿产品填报,不能折算对应标准矿产品的,可直接填写该矿产品的正规名称全称。
4.主计价元素:指选矿产品中可计价出售的主要元素或成分,当选矿产品为混合精矿或产品中有多个元素或成分可计价时仅填经济价值较大的主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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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品级:是指根据对应的国家精矿质量标准按照精矿中有用元素和杂质元素含量不同而确定的品级。非金属矿产品填质量标准。不能折算标准矿产品的,可直接填写该矿产品的实际品位或规格。
6.年初库存量:指当年度年初尚存在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对应上述品位(规格)的矿产品数量。
7.年自用量:指企业本年度生产需要或其它情况所产生的内部消耗的本企业生产(包括以往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的产品实物数量。
8.年销售量:指矿山当年度实际销售(包括以往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的,符合上述品位(规格)的矿产品数量。销售量统计应以销售实现为原则。销售实现的标志有两个:一、产品所有权已转移;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证的情况下,可作为销售实现,进入销售量统计。年销售量应按总量、销往国内量、销往国外量分别填报。
9.年末库存量:指当年度年末尚存在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对应上述品位(规格)的矿产品数量。
10.年平均销售价格:指当年销售该矿产品的当地交易平均价格。等于年销售收入与年销售总量之比。
11.销售收入:指矿山企业当年度销售该矿产品(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及废品)所取得的收入。以销售实现为原则进行填报。
(八)难选冶、低品位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1.名称:是指难选冶、低品位资源的名称,如宁乡式铁矿、鲕状赤铁矿。 2.矿种:是指难选冶、低品位资源所含主要元素对应的矿种,如宁乡式铁矿、鲕状赤铁矿对应矿种为铁矿。
3.难选冶资源储量及品位:是指难选冶资源储量及品位。 4.难选冶原因简述:简单描述该矿难选冶的原因。
5.年开采量:是指难选冶、低品位资源当年被开采出的矿石量。
6.矿石堆存量:是指存放在专设的储存设施中的、尚未开发利用的难选冶、低品位资源矿石量,以万吨为单位。
7.现采用的采选技术工艺:是指已有开采加工难选冶资源的矿山企业所采用的利用该资源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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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选矿量:是指难选冶、低品位资源矿石当年的选矿量。
9.品位:是指已有开采加工难选冶资源的矿山企业所采用的利用该资源所得到的精矿中该有价元素的品位。
10.回收率:是指已有开采加工难选冶资源的矿山企业所采用的利用该资源所得到的精矿中该有价元素的回收率。
(九)新技术新工艺情况。
简要介绍新技术新工艺名称、原理、主要技术参数、适用范围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取得的效益,技术应用现状和典型用户,技术推广前景,矿山企业“三率”指标的历史回顾,企业的历史最好指标等,并附上工艺流程图。
填表人、审查人:是指采矿权人指定的填表人及填报单位的审查人,须签名或盖章
填报日期、审查日期:填写填报数据和审查数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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