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条 矿井应按表11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 表11 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规定 检查、调整项目 检查周期 备 注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每月1次 检查 部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每6个月1次 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1次 每6个月不少于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 1次 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每季1次 悬挂情况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每月1次 查 次外皮有无破损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每季1次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 投入运行以前 电阻的测定 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第四百九十一条 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
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
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第十章 煤矿救护 第五节 灾变处理
第五百一十四条 矿山救护队值班员必须24h值班。
值班员接听事故电话时,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
听到警报后,矿山救护队必须在1min内出动;待机小队立即转入值班。发生的事故为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待机小队应与值班小队一起出发。
第五百一十五条 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指挥员应立即赶到抢救指挥部;救护队员必须按事故类别整理携带装备,做好抢救准备。
指挥员接受任务后,必须立即向救护小队下达任务,并说明事故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严禁使用混合小队。
第五百一十六条 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救护小队必须携带1台全面罩氧气呼吸器和不低于18MPa压力的2个备用氧气瓶,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备件袋。
如不能确认井筒和井底车场无有害气体,救护队员必须在地面将氧气呼吸器佩戴好。
第五百一十七条 在窒息区或有中毒危险区工作时,救护小队长应使队员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范围内;任何情况下严禁指战员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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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掉口具讲话;救护小队长应经常观察队员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并根据氧气压力最低的1名队员确定整个小队的返回时间。
第五百一十八条 进入灾区从事救护工作时,任何情况下氧气呼吸器都必须保留不低于5MPa的压力;发现有队员身体不适或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难以排除时,全小队必须立即撤出。
第五百一十九条 矿山救护队员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8h,才能重新佩戴氧气呼吸器工作。
第五百二十条 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队员说明所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第五百二十一条 矿山救护队侦察时,应做到:
(一)井下基地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
(二)进入灾区侦察,必须携带必要的装备。视线不清时应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
(三)侦察小队进入灾区前,应考虑退路被堵后应采取的措施,规定返回的时间,并用灾区电话与井下基地保持联络。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按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
(四)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
(五)进入灾区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后,返回时与此相反。在搜索遇险遇难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
(六)侦察小队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
(七)在远距离和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区段侦察。发现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护送到通风巷道或井下基地。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八)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到,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
(九)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结果。 第五百二十二条 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二)防止火灾扩大。
(三)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 (四)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五)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第五百二十三条 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抢救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采取风流短路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
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反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
第五百二十四条 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
灭火工作必须从火源进风侧进行。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水煤气爆炸。
第五百二十五条 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第五百二十六条 扑灭硐室火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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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爆炸材料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他爆炸材料运出;因高温运不出时,应关闭防火门,退至安全地点。
(二)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三)蓄电池电机车库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第五百二十七条 矿山救护队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第五百二十八条 采用隔绝法封闭火区救灾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二)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置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建立永久密闭墙。
(三)需要封闭多条巷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封闭顺序。
(四)火区临时封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五)密闭的火区中发生爆炸密闭墙被破坏时,严禁派救护队恢复密闭墙或探险,应在较远的安全地点重新建造密闭。
第五百二十九条 矿山救护队在高温区进行救护工作时,救护队员进入高温区的时间不得超过表15规定。
第五百三十条 处理爆炸事故时,救护小队进入灾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表15 救护队员进入高温灾区的最长时间值 温度/℃ 40 45 50 55 60 进入时间25 20 15 10 5 /min 一)进入前切断灾区电源。 (二)检查灾区内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破坏情况,发现有再次爆炸危险时,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三)穿过支架被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
(四)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救护队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按顺序通过。 (五)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六)确知人员已经牺牲时,必须先恢复灾区通风,再进行处理。
第五百三十一条 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通风系统及设施被破坏,应设置风障、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应以最短的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巷。回风井口5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
是否停电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决定。
第五百三十二条 处理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除执行本规程第五百三十一条外,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矿山救护队进入灾区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第五百三十三条 处理水灾事故时,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要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具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其进入的通道等,并根据被堵人员所在地点的空间、氧气、瓦斯浓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员所需的大致时间制定相应救灾方案。
附录一:本规程主要名词解释
薄煤层 地下开采时厚度1.3m以下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m以下的煤层。
中厚煤层 地下开采时厚度1.3~3.5m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3.5~10m的煤层。 厚煤层 地下开采时厚度3.5m以上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厚度10m以上的煤层。 近水平煤层 地下开采时倾角8°以下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5°以下的煤层。 缓倾斜煤层 地下开采时倾角8°~25°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5°~10°的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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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煤层 地下开采时倾角25°~45°的煤层;露天开采时倾角10°~45°的煤层。
急倾斜煤层 地下或露天开采时倾角在45°以上的煤层。
近距离煤层 煤层群层间距离较小,开采时相互有较大影响的煤层。 井巷 为进行采掘工作在煤层或岩层内所开凿的一切空硐。
水平 沿煤层走向某一标高布置运输大巷或总回风巷的水平面。 阶段 沿一定标高划分的一部分井田。
区段(分阶段、小阶段) 在阶段内沿倾斜方向划分的开采块段。 主要运输巷 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总称。
运输大巷(阶段大巷、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 为整个开采水平或阶段运输服务的水平巷道。开凿在岩层中的称岩石运输大巷;为几个煤层服务的称集中运输大巷。
石门 与煤层走向正交或斜交的岩石水平巷道。
主要绞车道(中央上、下山或集中上、下山) 不直接通到地面,为一个水平或几个采区服务并装有绞车的倾斜巷道。
上山 在运输大巷向上,沿煤岩层开凿,为1个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按用途和装备分为:输送机上山、轨道上山、通风上山和人行上山等。
下山 在运输大巷向下,沿煤岩层开凿,为1个采区服务的倾斜巷道。按用途和装备分为:输送机下山、轨道下山、通风下山和人行下山等。
采掘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的总称。 阶檐 台阶工作面中台阶的错距。
老空 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的井巷的总称。 采空区 回采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锚喷支护 联合使用锚杆和喷混凝土或喷浆的支护。
喷体支护 喷射水泥砂浆和喷射混凝土作为井巷支护的总称。
冻结壁交圈 各相邻冻结孔的冻结圆柱逐步扩大,相互连接,开始形成封闭的冻结壁的现象。
止浆岩帽 井巷工作面预注浆时,暂留在含水层上方或前方能够承受最大注浆压力(压强)并防止掘进工作面漏浆、跑浆的岩柱。
混凝土止浆垫 井筒工作面预注浆时,预先在含水层上方构筑的,能够承受最大注浆压力(压强)并防止向掘进工作面漏跑浆的混凝土构筑物。
冲击地压(岩爆) 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
主要风巷 总进风巷、总回风巷、主要进风巷和主要回风巷的总称。
进风巷 进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进风用的叫总进风巷;为几个采区进风用的叫主要进风巷;为1个采区进风用的叫采区进风巷,为1个工作面进风用的叫工作面井风巷。
回风巷 回风风流所经过的巷道。为全矿井或矿井一翼回风用的叫总回风巷;为几个采区回风用的叫主要回风巷;为1个采区回风用的叫采区回风巷;为1个工作面回风用的叫工作面回风巷。
专用回风巷 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采煤工作面的风流 采煤工作面工作空间中的风流。
掘进工作面的风流 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中的风流。
分区通风(并联通风) 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的通风方式。
串联通风 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
扩散通风 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 独立风流 从主要进风巷分出的,经过爆炸材料库或充电硐室后再进入主要回风巷的风流。
全风压 通风系统中主要通风机出口侧和进口侧的总风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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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风压 井下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流流经有高差的井巷所产生的附加风压。
局部通风 利用局部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法。 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进入同一部局部通风机的进风风流中。 主要通风机 安装在地面的,向全矿井、一翼或1个分区供风的通风机。
辅助通风机 某分区通风阻力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为了增加风量而在该分区使用的通风机。
局部通风机 向井下局部地点供风的通风机。
上行通风 风流沿采煤工作面由下向上流动的通风方式。 下行通风 风流沿采煤工作面由上向下流动的通风方式。
瓦斯 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 瓦斯矿井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总称。
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瓦斯(二氧化碳)在空气中按体积计算占有的比率,以%表示。
瓦斯涌出 由受采动影响的煤层、岩层,以及由采落的煤、矸石向井下空间均匀地放出瓦斯的现象。
瓦斯(二氧化碳)喷出 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或炮眼中大量瓦斯(二氧化碳)异常涌出的现象。在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该采掘区即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煤尘爆炸危险煤层 经煤尘爆炸性试验鉴定证明其煤尘有爆炸性的煤层。 岩粉 专门生产的、用于防止爆炸及其传播的惰性粉尘。
煤(岩)与瓦斯突出 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本规程第二编第四章所指的突出是煤与瓦斯突出、煤的突然倾出、煤的突然压出、岩石与瓦斯突出的总称。
保护层 为消除或削弱相邻煤层的突出或冲击地压危险而先开采的煤层或矿层。 石门揭煤 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 水淹区域 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老空的总称。
矿井正常涌水量 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 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峰值。主要与人为条件和降雨量有关。
安全水头值 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
不燃性材料 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不着火、不冒烟、也不被烧焦者,包括所有天燃和人工的无机材料以及建筑中所用的金属材料。
永久性爆炸材料库 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的爆炸材料库。
硝化甘油类炸药 硝化甘油被可燃剂和(或)氧化剂等吸收后组成的混合炸药。 瞬发电雷管 通电后瞬时爆炸的电雷管。
延期电雷管 通电后隔一定时间爆炸的电雷管;按延期间隔时间不同,分秒延期电雷管和毫秒延期电雷管。
最小抵抗线 从装药重心到自由面的最短距离。
正向起爆 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
反向起爆 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
裸露爆破 在岩体表面上直接贴敷炸药或再盖上泥土进行爆破的方法。 拒爆(瞎炮) 起爆后,爆炸材料未发生爆炸的现象。
熄爆(不完全爆炸) 爆轰波不能沿炸药继续传播而中止的现象。 机车 架线电机车、蒸汽机车、蓄电池电机车和内燃机车的总称。 电机车 架线电机车和蓄电池电机车的总称。
单轨吊车 在悬吊的单轨上运行,由驱动车或牵引车(钢丝绳牵引用)、制动车、承载车等组成的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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