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美”,简而言之,就是追求“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由于“自由作为文化的灵魂,作为人和世界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关系,以集中的形式体现于人所追求的真、善、美诸崇高价值之中。或者说真、善、美是文化本体——自由的体现展开。”[1](433)因此,“自由”作为文化价值取向外显在语文书法教育上就是培养学生“真”、“善”、“美”的文化价值取向。“真”是人对世界的认识,体现为科学、知识。在语文教育中就指语文知识。“善”在语文教育中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所达到的对自己的保真,幸福价值的实现以及公正、正义、平等等价值取向观。“美”在语文教育中是指通过语文学习,达到人同自然的契合、统一、和谐。总而言之,培养学生“真”、“善”、“美”的文化价值取向,就是在语文书法教育的过程中,利用书法的表现形式、点画布局以及内潜的“道”来使学生获得文化知识,获取幸福价值,实现公正、正义、平等等人格的完善,最终达到与自然的浑然一体。
四、促进学生的文化价值创造
语文教育“立人”的根本文化价值,也应当包括使学生在“成为人”的实现“个人价值”的过程中成为一个能创造文化价值的人。“创造”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能力。一个人有无“创造力”,直接关系到他生存条件的优劣。而在语文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就是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能力。创造力是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发展的生命力。没有“创造力”的个人将停滞不前;没有“创造力”的民族也会裹足难行。而个人的停滞不前必将影响民族的发展,民族的裹足不行也将不利于个人的发展。所以说,“创造力”对于个人或整个民族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以“立人”为根本文化价值的教育就肩负着培养学生“创造力”的历史使命。语文教育更是理所当然。利用书法培养学生的文化价值创造是语文特有的教育形式。
书法的习得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胸有成竹”虽是讲的作画,但书法时也要“下笔三思”、“胸有成竹”。这个“胸有成竹”的过程就是酝酿的过程,就是创造的过程。而“胸有成竹”后的“一气呵成”也就是创造过程的显性过程。这是一种文化的创造,也是一种生命的创造。
一个汉字产生的过程是一种创造的过程,一个汉字的不同书体的形式就更是一种创造。从“隶书——小篆”到“楷书——行、草”,这本身就是一种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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