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审定后,应将拟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拟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应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修改完成时间。
市法制局负责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法制办。
(二)各区政府、市政府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和清理标准,应于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书面报送市法制局。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7)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