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病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修订版)
为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加强我院急危重病人的管理,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修订我院急危重病人“绿色通道”管理规定。
1.调整急危重病人“绿色通道”管理委员会
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修订有关“绿色通道”的管理规定,并督查落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反馈有关信息,并对有关科室及人员实施奖惩。
主 任:曹仁贤
成 员:王元星 刘江华 李志高 王文军 唐惠芳 凌文利 侯艾和
段世芳 黄秋林 吴 洁 卿国忠 贺放清 符 晖 袁小平
彭忠田 肖立才 张大利 王志伟
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主 任:唐惠芳
副主任:凌文利 肖立才 卿国忠
2.管理范围
指可能危及生命的各类急、危重病人,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2.1急性创伤引起的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张力性气胸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2.2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冠脉综合症、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脑卒中、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严重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急腹症等、气道异物、夹层动脉瘤、严重电解质紊乱、严重酸碱失衡;
2.3各种原因的急性大出血如大咯血、消化道大出血、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2.4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2.5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或传染病、群体交通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6外籍病人、VIP病人;
2.7无家属、无姓名地址、无医疗费用的“三无”人员。
3.管理规定
3.1院前急救
3.1.1我院救护车原则上要保证急危重病人出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用车,未经医务部批准不得对急危重病人实施转院及护送,不得跨省(含远距离的湘西、怀化等)接送病人(特殊情况需经院长审批)。遇紧急医疗用车,无条件服从管理委员会指令。
3.1.2接到出诊电话后,出诊人员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并保证救护车在良好的运转状态,常规救治设备完整,医务人员技术操作熟练。
3.1.3负责从急救现场到运转我院过程中的监护和急救处理,同时做好家属告知谈话。
3.1.4医疗服务中心要随时掌握急诊科、住院各科室的床位情况,对因床位紧张、目前无法收治的病人,报医务部协调床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病人或转送病人去其他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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