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试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冲突及其解决(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1-01-20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丙的行为完全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三个要件,所以,乙将电脑交付给丙后,丙即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还电脑。甲的损失可依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向乙主张赔偿。

(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依《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该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原权利人的态度。如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原权利人,即真正权利人拒绝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未取得处分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无效。因此,在本案中,丙虽然善意受让电脑,乙也已经将电脑交付给丙。但因原权利人,即真正权利人甲拒绝对乙的无权处分行为追认,乙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所以,乙与丙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无效。既然合同无效,依《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乙应将其收受的6000元价款返还给丙,丙也无法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甲有权依据物权返还请求权要求丙返还该电脑。

这样,同一个案例,依《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受让人,即善意第三人丙可以取得电脑的所有权。但依《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第三人丙却可能无法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丙能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取决于原权利人,即真正权利人甲是否追认。此时,第三人丙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中。这样,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与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的冲突由此产生。

笔者以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冲突反映了两者所侧重保护的法益和立法的价值取向不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侧重于保护财产原权利人的利益,注重维护财产“静”的秩序;而《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更倾向于保护物权变动中第三人的利益,注重维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试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冲突及其解决(2)在线全文阅读。

试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冲突及其解决(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jiaoyu/117819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