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的测量点是下降气流废气盘测温孔,玻璃温度计插入深度为250mm~300mm处,于换向前10min按插入时的顺序测量。
5.2.2.5.2.10 炉顶空间温度应保证回收化学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炉顶空间温度测温点,是靠近集气管的装煤孔,热电偶插入深度在距离炭化室顶150mm~200mm处。在结焦时间三分之二时进行测量。
5.2.2.5.2.11 测温所用各种温度计,应每年校正,测得的温度均应用其校正值加以校正。 5.2.2.5.3 压力的测量及调节 5.2.2.5.3.1 炭化室底部压力
炭化室底部压力是确定集气管压力的依据,在任何操作条件下,结焦末期炭化室底部的压力应大于蓄热室顶部的压力和大气压力。
炭化室底部压力的测量是在焦炉吸气管侧,吸气管正下方炭化室的炉门进行,测压孔距炭化室底300mm,测压力管长1200mm,插入炉内至距炉墙20mm处。
测量的最终结果应在推焦前30min进行,测量时,上升管高压氨水阀门应关严,不准打开上升管盖;当集气管采用分段管理时,应将关闭的桥管翻板打开。 5.2.2.5.3.2 看火孔压力
燃烧系统压力主要是根据看火孔压力来确定。看火孔不应负压,但应保证在结焦过程的任何时间,燃烧系统任何一点的压力小于相邻部位的炭化室压力。
看火孔压力在上升气流测温火道测量,测量点在看火孔盖下150mm~200mm处。 5.2.2.5.3.3 蓄热室顶部吸力
蓄热室顶部吸力是控制焦炉加热的主要项目,应根据看火孔压力和规定的空气过剩系数来确定。
蓄顶吸力应保持均匀稳定,为便于控制和调节,应选择在炉组中部,炉体严密,加热正常的蓄热室为标准号,单双号标准蓄热室吸力应一致。
蓄顶吸力的测量,于换向后3min开始测量,为减少微压计波动和便于比较,应测量各蓄热室与标准号的吸力差。测压管插入深度应一致并周围严密。
蓄顶吸力的调节,首先应检查和调整标准蓄热室吸力,使其符合加热制度并处于稳定状态,然后测调全炉各蓄热室顶部吸力,与标准蓄顶吸力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规定。对炉体或加热设备不正常的炉号,应规定特殊的吸力制度。
当焦炉周转时间、大气温度、加热制度大幅度改变时,蓄顶吸力应重新确定,使其符合焦炉压力制度并满足焦炉加热需要。 5.2.2.5.3.4 蓄热室阻力
为检查蓄热室格子砖堵塞情况,应每年测量蓄热室阻力,即是测量下降气流蓄热室顶部与小烟道测压孔之间的压力差。 5.2.2.5.3.5 燃烧系统五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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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检查燃烧系统的实际压力分布及各部位阻力情况,应每年或根据需要测量五点压力,即是测量一个燃烧系统的小烟道、蓄顶及看火孔处的上升与下降气流时的压力,测量结果应绘制成燃烧系统压力分布曲线。 5.2.2.5.3.6 加热煤气压力
正常生产时,加热煤气总管压力不应低于2000Pa,机、焦侧主管压力应保持在700Pa~1300Pa范围内,当周转时间及加热制度改变幅度较大时,应改变煤气分配支管的孔板直径。 5.2.2.5.4 燃烧的检查
5.2.2.5.4.1 废气分析是检查加热煤气与空气配合燃烧情况的重要手段。标准蓄热室小烟道废气每日一次采样做废气分析及燃烧室标准号测温火道的废气应每月采样做废气分析,测定空气过剩系数值。
5.2.2.5.4.2 废气分析取样点:立火道取样在上升气流跨越孔中心附近;小烟道取样在下降气流小烟 道出口处中心附近。取样操作应在换向后5min开始。取样及分析设备应驱净空气并严密。废气分析操作应准确,分析成份在5%以下时允许误差±0.2%,在5%以上时允许误差±0.4%。
5.2.2.5.4.3 应每天检查立火道内煤气与空气燃烧的火焰情况,火焰应适当拉长、稳定及不偏斜,看火孔压力应正常,符合规定。 5.2.2.5.4.4 焦炉加热禁止事项:
a) —个车间内有两座以上焦炉同时换向。 b) 煤气压力或烟道吸力翻板完全关闭。
c) 燃烧室一侧用高炉煤气加热而另一侧用焦炉煤气加热。 d) 煤气蓄热室的任何部位,包括废气盘在内,吸力小于5Pa。 e) 铁器掉入燃烧室火道内。
f) 焦炉两侧走廊和地下室等煤气地区的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过30mg/m。 5.2.2.6 除尘
5.2.2.6.1 开除尘风机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压缩氮气压力保持额定压力,泄去风包储气罐中的凝结水,确认各设备无误后方可开机。
5.2.2.6.2 生产设备停运10min后,才能停除尘系统风机。
5.2.2.6.3 在除尘器运行过程中,每班检查喷吹系统的工作情况。当脉冲阀膜片、电磁阀等零件损坏时,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关闭稳压气包进口处阀门,排出稳压气包内的压缩气体。
5.2.2.6.4 每半小时检查除尘器进出口压差。出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2.2.6.5 每小时观察出口排放情况,若发现排放浓度明显增大,应及时检查处理。 5.2.2.6.6 安装滤袋时作业现场严禁火种,以免烧毁滤袋。
5.2.2.6.7 刮板机、粉尘加湿机运转不顺时,禁止用铁棍等东西捅灰。 5.2.2.6.8 筛焦除尘、焦转运站除尘停水后,风机必须停止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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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6.9 禁止除尘风机连续、高速运转。
5.2.2.6.10 应每小时检查非常阀、冷风阀,确保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保证特殊情形下除尘管道风机不致损坏。
5.2.2.6.11 装煤车稀释翻板阀门开度不小于50%。
5.2.2.6.12 当装入煤量达2/3~3/4时,打开小炉门开始平煤。 5.3 焦炉及其设备维护 5.3.1 焦炉砌体的维护
5.3.1.1 焦炉各部砌体必须保持完整、严密、所有气体通道畅通。 5.3.1.2 建立炉体检查维护制度,有计划地检查并记录下列项目:
a) 炭化室墙的变形、剥蚀、裂缝、孔洞、麻面、烧熔及其他缺陷。 b) 炭化室顶部、底部及炉门衬砖的状态。 c) 保护板与炉头砖之间和小炉头的状态。 d) 立火道内烧嘴、调节砖及斜道口的状态。 e) 斜道和蓄热室是否窜漏及格子砖状态。 f) 蓄热室封墙和小烟道窜漏情况。
5.3.1.3 热修焦炉的主要方法是抹补及喷补,当剥蚀很大时,应采用喷抹结合的修补方法。 5.3.1.4 热修用耐火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质量标准,耐火砖质量要求见表35、表36,耐火泥质量要求见表37、表38、表39。
表35 粘土砖技术要求
检测项目 耐火度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 重烧线变化 显气孔率 常温耐压强度 尺寸偏差 单位 ℃ ℃ % % MPa - 检测标准 不低于1690 不低于1300 1350℃×2h +0.2 ~-0.5 不大于24 不小于20 符合规定要求 表36 焦炉硅砖技术要求
检测项目 SiO2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 重烧线变化 显气孔率 常温耐压强度 真密度 热膨胀率 磷石英 残余石英 Fe2O3 34
单位 % ℃ % % MPa g/cm % % % % 3检测标准 ≥94 ≥1650 1450℃×2h 0~0.15 ≤21 ≥40 ≤2.33 1000℃不大于1.25 ≥65 平均不大于0.5(最大不超过1.0) ≤1.0
耐火度 体积密度 ℃ g/cm 3≥1670 ≥1.85 表37 硅质耐火泥技术要求:JN-92
检测项目 SiO2 耐火度 冷态抗折强度 单位 % ℃ MPa 检测标准 ≥92 >1670 110℃×24h ≥1.0 1400℃×3h ≥3.0 +1mm ≤3 -0.074 mm ≥50 1~2 ≥1500 粒 度 组 成 粘结时间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 % min ℃ 表38 硅质耐火泥技术要求:JN-85
检测项目 SiO2 耐火度 冷态抗折强度 粒 度 组 成 粘结时间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 单位 % ℃ MPa % min ℃ 检测标准 ≥85 >1580 110℃×24h ≥1.0 1400℃×3h ≥3.0 +1mm ≤3 -0.074 mm ≥50 1~2 ≥1420 表39 粘土火泥技术要求
检测项目 耐火度 冷态抗折粘结强度 粘结时间 线变化率 粒度组成 单位 ℃ MPa min % % 检测标准 不低于1690 110℃×24h干燥后≥1.0 1200℃×3h烧后≥3.0 1~3 1200℃×3h烧后 +1~-3 -1.0mm 100 +0.5 mm 不大于2 -0.074 mm 小于 50 Al2O3 % ≥38 5.3.1.5 热修用泥料,应根据不同部位按规定配比进行配制,配入泥料中的水玻璃或磷酸重量需按其浓度计算见表40。
表40 焦炉各部热修泥料配制 硅火泥 项目 % 粘土火泥 粘土熟料 精矿粉 水泥 水玻璃 磷酸 沥青 35
砌小炉头、隔热墙 炉顶砌砖、铁及灌浆 — — 85 100 — — — — 15 — — — — — — — 表40 (续)
硅火泥 项目 % 上升管根抹补 桥管接头 喷炉头墙 抹炉头墙 修补炉底砖 砌底脚砖 喷斜道 蓄热室封墙 喷抹小烟道 喷砖煤气道 立管根抹补 — — — — — — 50 — — 40 — 50 — 100 40 100 100 50 100 100 60 70 — — — 60 — — — — — — — 50 50 — — — — — — — — — — — — — — — — — — — 30 10 — — — — 10 — 5~10 10 — — — — 40 20~30 30 — — — — — — — 50 — — — — — — — — 粘土火泥 粘土熟料 精矿粉 水泥 水玻璃 磷酸 沥青 注1:表中水玻璃、磷酸均为外加量。 注2:喷补用磷酸密度为1.2。 注3:抹补用磷酸密度为1.4。 注4:水玻璃按含碱14%。 5.3.1.6 在修理各部位砌体时,必须按规定尺寸砌筑,灰浆饱满,砖缝严密,新旧墙接茬处平整无错台;砌筑和灌浆时应防止灰浆堵塞气体通道;完工后应立即清除散落的泥浆杂物。 5.3.1.7 翻修炉头和炉墙时,应设挡墙;大面积热修炉室时,必须留有不同结焦时间的缓冲炉,检修后按计划升温和恢复生产。
5.3.1.8 对病号炉应特别监视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5.3.2 加热设备维护
5.3.2.1 煤气管道设备,必须保持严密,每季度检查试漏,确保煤气地区空气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水封槽排水畅通,水封保持满流。
5.3.2.2 煤气管道阀门应每月活动、加油,加热支管、旋塞、小孔板等应季度清扫,保持畅通,煤气压力和烟道吸力翻板保持灵活,防全关装置可靠。
5.3.2.3 交换机自动换向装置及其控制系统应可靠,保证运转正常,每日检查交换行程、风门盖板开度、废气砣提起高度,使其符合规定,行程与规定值的偏差不应大于±5mm。 5.3.2.4 交换系统所有转动部件应每月加油,各铊杆应每月清擦,保持运行灵活,液压交换机油箱严密,油位符合规定,油压不大于4MPa。 5.3.3 护炉铁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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