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2.17 推焦操作禁止事项:
a) 侧相邻炭化室空炉时推焦。 b) 强制推焦。 c) 推生焦。
d) 用变形的推焦杆或推焦杆头推焦。 e) 炉门炉框着火。 f) 打开炉门烧空炉。 g) 向炉门或炉头泼水灭火。 5.2.2.3 熄焦与筛焦
5.2.2.3.1 熄焦车应对准出焦的炉号,低水分熄焦车箱中部对准导焦槽,在确认拦焦机导焦槽已对好后,才能发出允许推焦信号。
5.2.2.3.2 接焦前熄焦车箱的放焦闸门必须紧闭。
5.2.2.3.3 接焦一次定位。不应有残存红焦,熄焦后应控水,不得将熄焦水带入焦台。 5.2.2.3.4 熄焦时间应根据天气、水温、水质及焦炭成熟程度等情况来确定打水时间不大于90s,并应使冶金焦水分均匀,冶金焦焦炭水分以5.0%±2.0%为合格。冶金焦水分的均匀性用
K水分来考核,按公式(5)计算。
N-A
K水分= ??????????????????(5) N
式中:
N——冶金焦水分分析次数; A——冶金焦水分分析不合格次数; K水分——冶金焦水分均匀性系数。
5.2.2.3.4 熄焦塔的喷水装置应处于完好状态,保证熄焦均匀、迅速,对喷水管、除尘板、高置槽等设备,每班检查一次。
5.2.2.3.5 焦台的凉焦与放焦按顺序进行,焦炭在焦台上保持20min以上的凉焦时间,焦台上红焦及时熄灭。
5.2.2.3.6 放焦应均匀,皮带上焦层厚度不超过300mm,放焦时焦台上焦炭不应放净,放焦刮板口以上应有1m左右的焦炭。
5.2.2.3.7 应设有专人负责对焦筛进行每班检查、检测,并根据筛分要求制定更换制度。 5.2.2.3.8 焦炭在筛上应分布均匀,焦层厚度不超过250mm,筛孔不应有堵塞,保证筛分质量合格。
5.2.2.3.9 焦炭应严格按品种入仓,装车时不许混装其它品种焦炭或杂物。
5.2.2.3.10 运焦系统各岗位设备必须设有联系信号及联锁装置,送焦系统设备启动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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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逆运焦方向依次启动,停转时则相反。
5.2.2.3.11 发生停电或设备突然停转时,各设备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查找原因和处理。
a) 熄焦车内如有红焦要及时熄灭。 b) 皮带上如果有红焦要及时清除并熄灭。 c) 各焦炭溜槽及焦筛是否堵塞。 5.2.2.3.12 熄焦、筛焦操作禁止事项:
a) 因故不能熄焦时允许推焦。 b) 同一熄焦车箱内接两炉焦炭。
c) 往焦台上倒垃圾、炉灰、砖瓦、铁器等杂物。 d) 胶带运输机带负荷启动超负荷运转。 e) 同时开动两台以上刮板机放焦。 f) 往皮带上放红焦。 5.2.2.4 排荒煤气
5.2.2.4.1 集气管压力及调节翻板后的吸力应保证荒煤气能正常稳定排出。集气管压力必须按规定保持并力求稳定,当超过250Pa时,应进行放散,集气管压力调节翻板应设置防关死插针。
5.2.2.4.2 集气管温度应符合规定,桥管和集气管喷洒氨水末端压力不得低于0.2MPa,喷洒量单集气管不少于6m/t干煤。
5.2.2.4.3 每班检查清扫氨水喷嘴、旋塞、水封盖上下水支管等,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5.2.2.4.4 上升管、桥管及其翻板,于出炉前应清扫干净,保持翻板灵活。
5.2.2.4.5 推焦前打开上升管盖的数量,在同一个推焦系统不得超过三个,烧空炉的焦炉,可增至四个。
5.2.2.4.6 集气管、吸气管及焦油盒应每月清扫和检查,保证畅通,集气管内焦油厚度不应超过50mm。
5.2.2.4.7 上升管根、桥管接头、上升管盖等部位保持严密,及时消灭冒烟着火。 5.2.2.4.8 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送荒煤气:
a) 排气系统因故不能保证足够的吸力,当集气管压力大于250Pa时。 b) 鼓风机停转时。
c) 氨水停止供应时间较长,集气管温度达240℃以上时。
5.2.2.4.9 停止送荒煤气时,应关闭集气管压力自动调节翻板并打固定;放散荒煤气,保持集气管压力比正常时大20Pa~40Pa;停止推焦作业;及时消灭炉顶、炉门各部着火。当同时停氨水,集气管温度达240℃以上时,应向桥管送入工业水降温和打开新装煤炉号的上升管盖放散。
5.2.2.4.10 鼓风机启动开始抽荒煤气时,应打开集气管压力调节翻板,视集气管压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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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个关闭上升管盖和放散管,严禁集气管出现负压;恢复自动调节,逐渐使集气管压力达到正常。
5.2.2.4.11 排荒煤气操作禁止事项:
a) 集气管负压操作。 b) 氨水流入炭化室内。
c) 氨水或上升管水封盖下水流至炉顶上。 d) 用烧桥管和翻板的方法进行清扫。 e) 吸气管不严,吸入空气。 5.2.2.5 焦炉加热 5.2.2.5.1 加热制度的制定
每座焦炉应根据本炉的实际情况,结合装入煤条件及加热煤气的变化,制订不同周转时间的加热制度,主要包括下列项目:
a) 标准温度。 b) 加热煤气流量。 c) 煤气分配支管孔板直径。 d) 蓄热室顶部吸力。 e) 分烟道吸力。 f) 废气盘进风口开度。 g) 空气过剩系数。 5.2.2.5.2 温度的测量及调节
5.2.2.5.2.1 标准温度是机、焦侧测温火道平均温度的控制值。在规定的周转时间,应以焦饼中心温度来确定标准温度及其机、焦侧温度差。
5.2.2.5.2.2 焦饼中心温度是焦炭成熟的指标,焦饼各点温度应尽量一致。
焦饼中心温度是从机、焦两侧装煤孔沿炭化室中心垂直插入不同长度钢管测量的,测温点为:下部距炭化室底部600mm处,上部距炭化室顶1200mm处,中部为二者的中点。焦饼中心温度是在推焦前的30min测得的结焦最终温度。
5.2.2.5.2.3 燃烧室火道内的测温点规定为:测下降气流,使用高炉煤气加热时测底部大砖。
5.2.2.5.2.4 直行温度是指全炉机、焦侧测温火道的温度,是焦炉温度的主要控制项目,测温火道规定为:机侧第7火道,焦侧第26火道。
为便于控制和比较,直行温度的测量,要求有一定顺序和稳定的速度。 直行温度每间隔4h按规定时间测量一次。
于换向后10min起由交换机室一端的焦侧开始测量,经机侧返回,每次换向测量时间6min,应在连续两个换向期间内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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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出的温度,应根据本炉冷却曲线温度下降值,换算成换向后20s的最高温度值。 直行温度应稳定,并与规定标准温度相符合。
直行温度的稳定性用安定系数K安来考核,计算公式见公式(6):
2N-(A机+ A焦)
K安 = ????????????????(6)
2N
式中:
K安——安定系数;
N——昼夜内直行温度的测量次数;
A机——机侧直行平均温度与标准温度相差超过±7℃的次数; A焦——焦侧直行平均温度与标准温度相差超过±7℃的次数。
直行温度稳定性的调节,应根据装入煤量和水份,加热煤气热值,实际结焦时间的变化,及时正确地调节供给的煤气量和空气量。正常情况下,煤气量一次调节的幅度不宜过大,根据生产经验,一般调节关系见表34。
表34 直行温度调节关系
高炉煤气一侧主管压力 焦炉类型 Pa 6m焦炉 50 m/h 200 3焦炉煤气流量 分烟道吸力 Pa 5 直行平均温度 ℃ 3~5 直行温度应均匀,以保证全炉焦炭成熟一致。
直行温度的均匀性用每次直行温度均匀系数K均和昼夜平均直行温度系数K昼夜来考核。 K均和K昼夜按测温火道温度与其平均温度规定的偏差值分别计算方法相同,计算见公式(7):
(M- A机)+(M- A焦)
K均(昼夜)= ???????????(7)
2M
式中:
K均(昼夜)——温度均匀系数(昼夜平均直行温度系数);
M——焦炉燃烧室数;
A机——机侧测温火道温度与其平均温度偏差超过规定值的个数; A焦——焦侧测温火道温度与其平均温度偏差超过规定值的个数。
直行温度均匀性的调节,应使各燃烧室煤气分配支管的孔板合理排列及控制蓄顶吸力均匀一致,保证供给每个燃烧室的空气量和煤气量均匀稳定,并应与炉体设备状态的不同相适应。
5.2.2.5.2.5 冷却温度为便于控制和比较直行温度,应每年测量冷却温度,确定测温火道温度的冷却校正值。冷却温度的测量,应选择生产正常、加热稳定的相邻一组燃烧室,5~2推焦顺序为4~6个;测量时应准确地测出各燃烧室测温火道换向后20s内的最高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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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所测各燃烧室标准火道每分钟温度平均值,分别画出机、焦侧冷却温度曲线,按直行温度测量顺序与速度,由冷却曲线查定其冷却校正值,将直行温度换算成换向后20s的最高温度。
5.2.2.5.2.6 横排温度的测量和调节是控制焦炉燃烧室沿长向各立火道温度均匀分布的合理性。燃烧室温度从机侧第二火道至焦侧第2~3火道,按照机、焦侧标准温度差值,应均匀的呈斜线升高。
为控制横排温度的均匀性,应每月、分区测量,测量时应按规定的时间、顺序和速度进行。
于换向后5min开始测量,换向周期为30min,每相邻两交换可测完10排;每分钟测量8个~10个火道;单号燃烧室从机侧,双号燃烧室从焦侧开始测量。
测得的横排温度应绘制横排温度曲线,根据机、焦侧标准温度差在曲线上画一最接近各点的标准线,被考核各火道温度与标准线相比,不超过规定的温度偏差为合格。横排温度均匀性用横排系数K横来考核,计算公式见公式(8): 考核火道数—不合格火道数
K横= ???????????????(8)
考核火道数
注:考核火道数是指从机侧第4至焦侧第4火道的火道个数,当燃烧室为28个立火道时,被考核火道即为22个;不合格火道数是指其温度与标准温度线偏差超过规定值的火道个数。
横排温度的调节,主要是控制各火道煤气和空气的分配量。
各燃烧室的横排曲线是调节各火道供热的依据;十排和全炉横排曲线是分析斜道调节砖和煤气喷嘴排列是否合理,蓄热室顶部吸力是否正确的根据。
5.2.2.5.2.7 炉头温度应保证炉头焦饼成熟及炭化室机、焦两端砌体不被损坏。
炉头温度的测量,在换向后5min由交换机室的一端开始。
炉头温度的均匀性用炉头温度系数K头来考核,计算公式见公式(9):
(M-B机)+(M-B焦)
K头= ???????????????(9)
2M
式中:
K头——炉头温度系数; M——焦炉燃烧室数;
B机——机侧炉头温度与其平均温度相差±50℃以上的个数; B焦——焦侧炉头温度与其平均温度相差±50℃以上的个数。
5.2.2.5.2.8 蓄热室顶部应无漏火、下火现象,防止局部高温,避免格子砖烧熔。蓄热室顶部温度测温点为中心隔墙或温度最高点。用高炉煤气加热时测下降气流,于换向前10min开始测量;使用焦炉煤气加热时,测上升气流,交换后立即从交换机室的一端开始测量。 5.2.2.5.2.9 小烟道温度反映了蓄热室热交换情况及下降气流废气量的分配情况。小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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