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签约家庭医生意愿的影响因素。由于不清楚获得哪些好处愿意签约的328名;由于担心就医只能在社区机构愿意签约的196名;由于担心就医只能在该名医生处愿意签约的132名;由于对社区家庭医生不信任愿意签约的156名。具体数据的统计与比较结果见表2。
③签约家庭医生意愿的影响因素与基本资料的关系。研究发现在不清楚获得哪些好处当中>60岁的年龄组、男性、以及不了解家庭医生组的居民占大部分;而当前没有患病组、有转诊经验组以及农民组居民更注重于担心就医是否只能在社区机构、就医是否只能在该处;在对社区家庭医生信任度方面女性患者和没有患病的患者信任度较高。具体数据的统计与比较结果见表3。
3讨论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4-5]。指出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6-7]。当前,“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该次研究有872名接受了社区的首诊,占总调查人数的50.0%,其中存在着顾虑的有544名,有434名为无所谓的态度,有422名持不能接受的态度。影响居民接受社区首诊的原因主要有3个:担心延误治疗、影响自由选择、担心误诊。其中由于担心延误治疗不接受社区首诊的患者304名,持无所谓态度的180名,能够接受的430名,接受率为49.3%;由于影响自由选择不接受社区首诊的患者278名,持无所谓态度的304名,接受的354名,接受率为40.6%;由于担心误诊不接受社区首诊的患者130名,持无所谓态度的92名,接受的220名,接受率为25.5%。分析数据得到:更加愿意签约家庭医生并且接受社区首诊的居民(H=217.417,P=0.0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影响居民签约意愿的原因有4个,分别为不清楚获得哪些好处、担心就医只能在社区机构、担心就医只能在该名医生处、对社区家庭医生不信任,其中由于不清楚获得哪些好处不愿意签约的居民96名,持无所谓态度的266名,愿意签约的328名;由于担心就医只能在社区机构不愿意签约的居民104名,持无所谓态度的128名,愿意签约的196名;由于担心就医只能在该名医生处不愿意签约的居民76名,持无所谓态度的102名,愿意签约的132名;由于对社区家庭医生不信任不愿意签约的居民76名,持无所谓态度的42名,愿意签约的156名。综上所述,家庭医生制服务是居民健康“守门人”职责实现的主要承担者,也是落实医改政策的“领头人”。家庭医生责任制并不是翻版的社区卫生服务,更不是一个简单的具有约束性质的合同,它有着充分的提供方的准备、接受方的适应和卫生服务方面的全方面战略调整,所以对社区居民同家庭医生之间的签约的意愿和影响因素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要想让签约全方位地覆盖社区,就要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家庭医生制服务宣传的力度,提高社区居民认知及接受家庭医生的意识,完善社区内部的配套的管理措施。只有家庭医生制服务达到全面覆盖社区的规模,才能够起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的作用,给社区居民带来大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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