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子系统与科技金融子系统通过资金流紧密耦合在一起,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项目需要科技金融子系统提供的资金支持,即资金流由科技金融主体流向科技创新主体,其中政府公共科技金融主体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项目,选择定额分期补助、事后补助、有偿使用等差异化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而市场科技金融主体则通过债权、股权、可转债等金融工具,保障其自身投资利益。无论是政府公共科技金融主体还是市场科技金融主体的投资应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保证其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通过促进知识经济增长以税收的形式实现资金的回流,才能保证政府公共科技金融投入的可持续性;作为市场科技金融主体必须以科技创新投资回报的方式回流资金,体现出市场科技金融主体的逐利本质。在整个资金循环过程中,科技创新产出与科技金融投资绩效作为序参量决定了资金循环持续增强的关键。在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产出与科技金融投资绩效均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不断增加的科技创新产出,一方面为市场科技金融主体提供高额投资利润,其财富效应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使市场科技金融资金规模不断扩张;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政府公共科技金融投入产出绩效,促进知识经济与税收收入快速增长,进而带动政府公共科技金融投入的增加。不断提高的科技金融投资绩效促进科技金融资金规模的扩张,为科技创新子系统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并通过其事前筛选与事后监督管理机制,保证资金的配置与使用效果,有助于提高科技创新的产出规模。科技创新子系统与科技金融子系统通过正反馈作用实现螺旋式上升状态,使其复合系统向更高的有序结构演进。反之,在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非协同发展状态下,科技创新产出较低将使得市场科技金融主体的投资收益减少,进而引发金融资本的外流,导致市场科技金融资金规模萎缩,并使得政府公共科技金融投入产出绩效降低,税收增长缓慢,从而制约了公共科技金融投入的增加。科技金融资金规模的降低将制约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影响科技创新产出,如此往复,将形成恶性循环,使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复合系统向更低的层次退化。
由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机理可知,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反之则相互制约、阻碍其发展。因此构建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度测度模型,便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动态监控二者协同发展状态,可为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定或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三、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度测度模型构建
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度是指科技创新子系统与科技金融子系统之间在发展演化中彼此和谐一致的程度,它决定了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复合系统由无序走向有序的趋势和程度。本文借鉴孟庆松与韩文秀(2000)[16]提出的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构建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度测度模型,具体包括子系统有序度模型、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和协同度测度指标体系。
(一)子系统有序度模型
将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视为复合系统S={S1,S2},其中S1为科技创新子系统,S2为科技金融子系统。考虑子系统Sj,j∈[1,2],设其发展过程中的序参量为ej=(ej1,ej2,…,ejn),其中n≥1,βji≤eji≤αji,i=1,2,…,n,αji、βji为系统稳定临界点上序参量分量eji的上限和下限。这里假定ej1,ej2,…,ejk为正向指标,即其取值越大,系统的有序程度就越高;假定ejk+1,ejk+2,…,ejn为逆向指标,子系统的有序程度就越高,反之则子系统的有序程度就越低。其中权系数λi代表eji在保持系统有序运行过程中所处的地位。
(二)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
定义3:假设在给定的初始时刻t0,科技创新子系统有序度为u10(e1),科技金融子系统有序度为u20(e2),在复合系统发展演变过程中的另一时刻t1,假定科技创新子系统有序度为u11(e1),科技金融子系统有序度为u21(e2),定义式(3)为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复合系统的协同度。
由定义3可知,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复合系统协同度的判定过程为基于时间序列的动态分析过程,从科技创新子系统与科技金融子系统有序度的变化中分析复合系统的协同状态。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复合系统的协同度C∈[-1,1],其数值越大,表明复合系统协同发展程度就越高,反之则越低。协同度C为正值的充要条件为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两个子系统在t1时刻的有序度均大于二者在t0时刻的有序度,表明复合系统处于协同演进状态,而当科技创新子系统或科技金融子系统在t1时刻的有序度小于其在t0时刻的有序度时,都将导致协同度C为负值,表明复合系统处于非协同演进状态。对于一个子系统有序度提高幅度较大,而另一个子系统有序度提高幅度较小的情形,此时复合系统协同度虽然为正值,但其数值非常小,表明复合系统协同发展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由上述分析可知,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综合考虑了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两个子系统的运行状况,它提供一种对复合系统实施基于协同管理的效果的度量准则或评价标准。
(三)协同度测度指标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度测度指标体系是协同度准确测算的关键环节,该指标体系须能够全面反映出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的协同发展状态,但又不宜过于繁杂,避免信息冗余。哈肯提出的复合系统子系统间协同为动态概念,即协同产生于复合系统的发展演化之中,本文亦从时间维度测度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复合系统的协同度。基于时间序列的连续动态观测,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在产出方面的协同是二者投入方面协同与过程管理协同共同作用的结果,即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投入结构的不匹配或过程管理无效均将导致二者在产出方面的协同效果较差。为此基于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产出协同的视角构建协同度测度指标体系,其测算结果涵盖了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投入与过程管理的协同状态。由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机理分析可知,序参量科技创新产出与科技金融投资绩效是决定复合系统实现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性参量。按科技创新活动的时间逻辑顺序,科技创新产出包括研发产出、成果转化产出与产业化产出。创新税收收入为科技创新主体创新活动所引致的税收收入,它反映了政府公共科技金融主体投入所产生的现金流回报,因此采用创新税收收入与财政科技支出的比值反映公共科技金融投资绩效。市场科技金融可细分为商业银行、科技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其中科技资本市场专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10],市场科技金融主体的投资绩效可用投资回报率来反映。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复合系统协同度测度的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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