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有哪几种?在实际业务中,应当如何选择使用?
A:有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邮政运输、管道运输、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运输和大陆桥运输。
货物数量多、体积庞大、路途遥远的可选用水上运输即海洋运输或内河运输和路上的铁路运输;短程距离的运输可用公路运输;液体则用管道;体积小、科技含量高、要求速度的可用航空运输。多式运输则是跨地域、距离远的国家使用。
2、何谓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试分别简述其特点。
A: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在一定航线上,在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特点:“四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航行时间表固定、运费率相对固定;“一负责”——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并负担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租船运输: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特点:船舶的航运时间、行驶航线、停靠港口和船方收取的运费和租金以及装卸费用均由出租方(船东)与租船人双方临时议定。
3、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有哪几种?试分别说明其含义。
A:1)按货物毛重“W”:以重量吨为计算单位计收;
2)按货物体积“M”:以尺码吨为计算单位计收; 3)按货物的价格计收(从运价)“A.V.”:以有关货物的FOB总价值按一定百分率收费; 4)按货物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W/M”:在重量吨或尺码吨两种计算标准中选择其高者计收; 5)按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一种最高的运费计收“W/M or ad val.”; 6)按货物重量或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W/M plus ad val..” 7)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8)临时议定运价: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协商议定。
4、班轮提单的性质和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A:班轮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它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表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
内容收到货物;2)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船货抵达目的港后,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可以凭提单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而承运人也必须按照提单所载内容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货物。提单的持有人还可以通过背书讲提单转让从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也可凭提单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或叙做押汇;3)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条款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提单持有人等各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与豁免,是处理有关海洋运输方面争议的单据。
5、何谓“已装船提单”、“指示提单”、“直达提单”、“转运提单”、“清洁提单”与“过期提单”?
A: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shipped B/L):承运人在货物已经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
指示提单(order B/L):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 B/L):货物在装运港装上海轮后,中途不再换船而直接驶往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单。
转运提单(tanshipment B/L):货物装上某一海轮后,在航运的中途港要将货物卸入另一船舶再驶往目的港卸货的情况下所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的提单。
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受损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不良批注的提单。
过期提单(stale B/L):提单签发后超过信用证规定期限才交到银行的提单,或者银行按照正常邮程寄单,收货人不能在船到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
6、为什么当货物通过班轮运输时,进口人通常要求出口人提供“已装船、清洁、做成凭指示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
A:当出现贸易纠纷的时候,这些单据将会是责任明确划分的重要证据。
7、“多式运输单据”与“海运提单”有哪些区别?
A:多式运输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运输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运输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而海运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8、何谓“联合运输”(国际多式运输)?它具有哪些特点?
A:联合运输: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特点:简化手续、加快货运速度、方便运输费用计算、缩短发货人收汇货款时间,提高货运质量。
9、何谓“集装箱运输”和“大陆桥运输”?这两种运输方式有哪些优点?其具体业务是如何进行的?
A:集装箱运输: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
优点:提高货运速度,加快运输工具、货物及资金的周转;减少运输过程中货差、货损,
提高货运质量;节省货物包装费用,减少货物运杂费支出;简化货运手续,便利货物运输。
业务:整箱货由发货人在工厂或仓库进行装箱。货物装箱后直接运交集装箱堆场等待装运,
货到目的港或目的地后,收货人可直接从目的港或目的地的集装箱堆场提走。拼箱货是指货量不足一整箱,需由承运人在集装箱运站负责将不同发货人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货到目的港货目的地后,由承运人拆箱后分拨给各收货人。
大陆桥运输:以集装箱为媒介,大路上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运输
连接起来,构成海、陆、海的连贯运输。
优点:提高货运速度,加快运输工具、货物及资金的周转;减少运输过程中货差、货损,提
高货运质量;节省货物包装费用,减少货物运杂费支出;简化货运手续,便利货物运输、缩短发货人收汇货款时间,,利用成熟的海陆运输条件,形成合理的运输路线,大大缩短营运时间,降低营运成本。
业务:与国际多式联运相同,但利用运输方式为大陆桥。
10、何谓装卸时间、装卸率、滞期费和速遣费?为何程租船合同要对这些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又为何在以程租船运输货物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中也要就以上内容的条款作出规定?
A:装卸时间(装卸期限):租船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装卸作业。
装卸率:每个工作日(按合同约定)装卸多少吨货物。
滞期费: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如果租船人未能完成装卸作业,为了弥补船方的损失,对超过时
间租船人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款。
速遣费: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提前完成装卸作业,则所节省的时间船方向租船人支付一
定的奖金。
11、何谓不可转让海运单?它与海运提单有哪些区别?
A:不可转让海运提单(海上货运单):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付给单据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据。
区别: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收货人不凭海运单提货,承运人也不凭海运单而凭海运单载明的收货人的提货或收获凭条交付货物,只要该凭条能证明其为运单上指明的收货人即可。而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它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也是货物的提取凭证。
12、试简述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铁路货物运输的基本做法。
A: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运输按国内运输办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国内运输。货物由内地装车至深圳中转和
香港卸车交货,为两票联运,由外运公司签发\货物承运收据\。京九铁路和沪港直达通车后,内地至香港的运输更为快捷,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系自由港,因此货物在内地和香港间进出,需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13、在国际铁路联运中,铁路运单的正本和副本各有什么用途?
A:铁路运单的正本和副本的是国际铁路联运的主要运输单据,是参加联运的发送国铁路与发货人间订立的合同,规定了参加联运的各国铁路和收发货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收、发货人和铁路都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随货同行,在到达站连同货物到达通知单及货物一并交给收货人,作为交接货物和结算费用的依据。运单副本交给发货人,作为向收货人证明货物已经发运并凭以结算货款的依据。
14、在国际贸易中,航空运输特别适合于哪些货物的运输?
A:体积小、质量轻的电子产品或者不能受到颠簸的精密仪器,易腐商品、鲜活商品季节性强的商品,以及客户紧急需要的快件运输。
15、国际航空运输的方式有哪几种?试简述其基本做法。
A:1)班机运输:固定航线定期航行的航班,从固定始发站、运往各途经站,最后到到达站。
2)包机运输:整架包机指航空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调剂和费率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指定的目的站;部分包机: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整架飞机,或者由包机公司把整架飞机的仓位分租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3)集中托运方式: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将货物发运到同一目的站,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目的站的代理人负责收获、报关,并将货物分别拨交给各收货人。
4)航空急件传送方式:由一个专门经营此项业务的机构与航空公司密切合作,设专人用最快的速度在货主、机场、收件人之间传送急件。
16、试简述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公路、内河、邮政、管道等方式运输货物的大体做法。
A:1)公路运输:通过公路网,利用货车实现短途的“门到门”运输。
2)内河运输:通过内陆腹地和沿海地区之间的大河枢纽,通过水路运输的方法将货物运送。 3)邮政运输:托运人按照邮局章程办理一次托运、一次付清足额邮资就可获得邮政包裹收据,
交货手续即告完成。
4)管道运输:货物在管道内借助于高压气泵的压力输往目的地。
17、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与海运提单有哪些异同?
A:铁路运单:一式五联,分正本、副本、运行保单、货物交付单和货物到达通知单。
航空运单:分主运单(航空公司签发)和分运单(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签发)不是物权凭证,货物
运到目的地后,收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提取货物。
邮包收据:托运人按照邮局章程办理一次托运、一次付清足额邮资就可获得邮政包裹收据。收货
人不需要任何单据提交。
海运提单:承运人应托收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货物的象征,也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第九章
1、试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
A:1)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隐瞒。一是重要事实的申报;二是保证。 3)补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当表现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保险人的赔偿金不得超过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或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保险人的赔偿不应使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
4)近因原则:保险人只对城堡奉献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试简述货运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A: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由卖方所在地到买方所在地的整个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因遇到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而遭受损失。为了在货物遇险受损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则需要货运保险的办理,将风险分摊,损失降低。由于货运保险业务的发展,又促进了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3、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哪三种?三种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有何区别?
A:1)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2)平安险的范围最小,水渍险次之,保险平安险的内容;一切险范围最大,包括一般附加险的内容。
4、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有哪些?在投保一切险时,是否包括上述所列举的附加险?为什么?
A: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投保一切险将包括一般附加险,但是不包括特殊附加险。
这样的安排保证了保险的灵活性。因为特殊附加险出现的状况并不是每次贸易都会出现的。不同的贸易运输所面临的风险都不相同,如果全部险别都包括,保费将会很昂贵;有些贸易可能不会发生是次风险,如此将造成贸易成本上升。
5、解释下列名词:保险利益、共同海损、委付、仓至仓条款,T.P.N.D.,批单,代位追偿权。
A:保险利益:又称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共同海损: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委付:被保险人表示愿意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的一种行为。
仓至仓条款: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T.P.N.D.:偷窃提货不不着险。
批单:保险单出立后,投保人如需要补充或变更其内容时,可根据保险供公司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即另出一种凭证,注明更改或补充的内容。该凭证即为批单。
代位追偿权:在保险业务中,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双重获益,保险人在履行全损赔偿或部分损失赔偿后,在其赔付金额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全损赔偿或相应部分赔偿的权利。
6、我按CIF贸易术语对外发盘,若按下列险别作为保险条款提出是否恰当?如有不妥。试予更正并说明理由。
(1)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串味险;
(2)平安险、一切险、受潮受热险、战争险、罢工险; (3)水渍险、碰损破碎险;
(4)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战争险、罢工险; (5)航空运输一切险、淡水雨淋险。
A:(1)不恰当,偷窃提货不着险和串味险都包括在一切险中。更正为:一切险。
(2)不恰当,一切险包括平安险和受潮受热险。更正为:一切险、战争险、罢工险。 (3)恰当。
(4)不恰当,因为没有基本险别。更正为:一切险、战争险、罢工险。
(5)不恰当,淡水雨淋险在航空运输一切险中。更正为:航空运输一切险。
7、我按CIF或CIP贸易术语对外成交,一般怎样确定投保金额?为什么?
A: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凡按CIF或CIP条件达成的合同一般均规定保险金额,而且要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进行保险加成。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加成的百分率,则卖方有义务按CIF或CIP价格的总值另加10%作为保险金额。增加的保险金额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
8、我出口CIF合同规定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如出口发票金额为15000美元,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试问,投保金额是多少?应付保险费若干?
A:投保金额:15000 X 110% = 165000(美元)
应付保险费:16500 X (0.6%+0.03%) = 103.95(美元)
9、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报价为每公吨2000美元CFRXX港,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查一切险费率为0.4%,战争险费率为0.03%。试计算在不影响我外汇净收入前提下的CIF报价。
A:CIF价:
20001-(0.4%?0.03%)(1?10%)?2010(美元)
10、某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单价为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按合同规定,卖方按CIF发票金额110%投保,保险险别为水渍险和受潮受热险,两者费率合计为0.9%。现客户要求改报CFR价。试计算在不影响我收汇前提下的CFR伦敦价。
A:CFR价:1000 [1-(110% X 0.9%)] = 990.1(美元)
11、一批出口货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CIF价二成投保海运一切险,我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时,我应向客户收取保险费若干?
A:保险费:
250000(1?20%)?0.6%?34722.22(美元)
12、我出口CIF、CIP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包括哪些内容?试举例说明。在FOB、FCA、CFR与CPT合同中保险条款应如何规定?
A:1)出口合同采用CIF或CIP条件时,保险由我方办理。条款内容需明确规定由谁办理保险、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以及按什么保险条款保险,并应注明改条款的生效日期。避免使用“通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的思考题答案(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