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因含有国际组织缩写被驳回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及近似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因此,字母商标不能与上述提到的国际组织名称相同或近似,否则不但不能获得核准注册,甚至不能使用。
案例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某公司在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WTOGroup商标(图29),经审查认定,该标志英文部分“WTO”与“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近似,因此被驳回。
案例二:某自然人在第4类工业用油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欧佩克OPEC商标(图30),经审查认定,“欧佩克”及“OPEC”为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三、对申请字母商标的几点思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涉及字母要素的商标申请有自身的特点,特别是涉及字母字头、字母图形化、字母拼音及具体含义等方面,值得申请人以及代理机构关注和研究。从字母商标的申请注册实践来看,笔者认为申请人应重视以下工作。
1.熟悉了解法律法规,尤其注意禁用条款
《商标法》明确将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涉及字母的商标申请注册必须以《商标法》为依据。2012年12月24日,《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在新修订的《商标法》中,可能涉及新的商标要素,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和调整商标申请。
在申请注册字母商标时,企业一定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禁用条款。目前《商标法》中与字母商标相关的禁用条款主要有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八)项,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等。从前述案例可以看出,商标被引用某些禁用条款驳回,使用救济手段再次主张注册权利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申请人一定要吃透相关法律条款和商标审查规定,提高字母商标的审核通过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申请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某些被驳回的字母商标申请,酌情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救济手段,争取在复审环节及司法环节争取支持。例如《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就规定,如获得外国政府同意,就可以注册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后如能在后续程序中提供外国政府的许可证明,也有可能获得核准注册。
2.选择优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好申请前的查询工作
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商标代理机构具有重要作用。2012年,商标年申请量突破160万件,达1648316件;在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具有代理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已经突破1.7万家。商标代理机构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与业务水平差异明显,人员素质与职业
素养参差不齐,商标代理市场鱼龙混杂,竞争激烈。有些商标申请人贪图便宜,没有仔细选择资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代理机构,造成不少本可避免的损失。
在审查实践中,笔者曾遇到有的申请人在代理机构的鼓动下,在相同类别中重复申请数个字体不同的相同商标被驳回,浪费大量申请费用的情况。因此,商标申请人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商标代理机构。
由于字母要素数量有限,且已注册量和申请数量巨大,更需要申请人自己查询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在申请前进行细致的查询。尤其是涉及多个要素的商标,不仅要查询字母,也要查询数字、汉字及意译等所有其他要素。虽然申请前的查询工作比较繁琐,但“磨刀不误砍柴工”,对申请人顺利获得商标注册是非常有帮助的。
3.精心谋划字母商标的注册内容与范围
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1136万件,累计注册商标765.6万件,有效注册商标640万件,其中涉及字母要素的商标数以百万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某些字母的运用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这就要求申请人精心谋划字母商标的注册内容和范围,既不要触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又要避免跟已有商标近似,还要满足商标对语言文字所要求具备的区别性、醒目性、艺术性、社会性等特性。因此,企业必须对注册使用哪些要素(单独的字母要素还是多个要素)、如何注册使用(使用标准的字母还是改变后的图形化的字母)、注册范围的大小(个别商品还是全类商品)进行整体的考虑和谋划。
4.注意字母商标注册中的文化差异问题
不同的语言文字反映了不同的文化差异,每种文化都有独特之处。申请人在注册涉及字母的商标时,必须考虑字母商标在我国运用的语言文化及历史政治环境。有的字母商标在国外可以注册,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条件下就不一定能获得注册。还有一些字
母商标即使在我国获得注册,也不一定就能与我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融合得很好,不一定能收到申请人希望的效果。
例如,法国某汽车公司与我国某知名汽车公司共同合作,将其高端的“DS”品牌汽车引入我国市场。作为该法国汽车公司的豪华品牌,“DS”是法语“DEESSE”的缩写,意为高贵的“女神”。但在我国的网络语言环境中,DS”被众多网友默认为“屌丝”的缩写。结果,本为豪华汽车品牌的“DS”被戏称为“屌丝”汽车。不同文化语境下,同样一个词语的内涵却有云泥之别!因此,申请人在设计字母商标时一定要注重社会效应和品牌影响,充分考虑当地的文化氛围。
(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温海星 出处: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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