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就业】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启事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考虑到工科学校的特点,招聘男性辅导员8名、女性辅导员7名,合计招聘辅导员15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接收(代理期限为3年),人事代理期间相关薪酬待遇按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相关规定执行(可咨询)。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2015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3)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学生会、分团委干部),获得过二级院系及以上表彰;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辅导员招聘专用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邮件主体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辅导员”),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恕不受理。 3、报名截至时间: 2014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我校2014年12月17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2月18日公布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及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4年12月26日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
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三)考试
1、笔试:2014年12月27日上午9:00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2014年12月27日下午17:00公布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及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4年12月28日上午9:00组织面试。分男女两个面试小组,面试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即男性笔试成绩前24名、女性笔试成绩前21名有面试资格。面试时间15分钟/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在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分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组成,按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2014年12月29日上午进行体检、下午及晚上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辅导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3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人事工
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处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笔试命题和阅卷专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3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参与辅导员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朋友参加考试的必须回避),命题人员、面试评委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5、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参与辅导员招考的命题人员、阅卷人员、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考生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 4、网址:http://www.gdupt.edu.cn。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传真:0668-2981161 6、联系人:纪老师、杨老师、梁老师
【创就业】江苏省淮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淮阴中学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城校区教师26名(事业单位编制)。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4名、地理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体育教师3名、心理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或2014年毕业的211院校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下同)、江苏省内师范类本科生、外省师范类院校淮安籍(淮安生源)本科生;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211院校本科生和扬州大学、江苏师大师范类本科生,至少获得过二等奖学金或其他奖励;其他师范类本科生至少获得过两次一等奖学金;研究生须在本科期间获得上述相对应的奖学金。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英语教师本科毕业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第一步:应聘人员于2013年12月19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
第二步:2013年1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获奖证书、普通话、英语
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文凭,到江苏省淮阴中学(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主教学楼一楼会议室报名。
第三步:由淮阴中学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考试费100元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50分),计算机、体育、心理专业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10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3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8: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试讲
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
(四)面试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淮阴中学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因参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面试形式和内容为考生回答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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