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总推焦系数(K3)
总推焦系数是反映炼焦车间(工段)在执行规定的结焦时间等方面管理水平的指标,用K3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总推焦系数(K3)= 计划系数(K1)×执行系数(K2) 计算说明:
(1)推焦时间是以推焦杆接触焦饼开始推焦的时间计算;装煤时间是以平煤杆开始进入小炉门的时间计算。
(2)检修炉和缓冲炉除外。
(二十六)装煤系数
装煤系数是反映装煤均匀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装煤系数= 本班实际装煤炉孔数-和规定装煤相差±200千克的炉孔数 本班实际装煤炉孔数
(二十七)温度均匀系数(K均匀)
温度均匀系数是指焦炉测温火道平均温度的均匀系数。它是反映焦炉加热均匀程度的指标,用 K均匀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K均匀=2M一(A机+A焦) 2M
式中M——焦炉燃烧室数;
A机、A焦——分别为机侧与焦侧测温火道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 ℃(边炉为士30℃)的个数。
计算说明:检修炉和缓冲炉除外。
(二十八)温度安定系数(K安定)
温度安定系数是反映焦炉测温火道平均温度的稳定性的指标,用K安定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K安定=2N-(A机+A焦) 2N
式中N——在所分析的期间内直行温度的测量次数。
A机、A焦——分别为机侧、焦侧直行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7℃的次数。
(二十九)炉头温度系数(K炉头)
炉头温度系数是反映炉头火道温度均匀程度的指标,用K炉头来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K炉头=焦炉机、焦侧炉头火道数-不合格火道数 焦炉机、焦侧炉头火道数 计算说明:不合格火道数是指机、焦侧炉头火道温度分别与其炉头平均温度相差士50℃以上的火道数。炉头平均温度是指包括边炉在内的全部炉头火道温度的平均温度。
(三十)横排温度系数(K横排)
横排温度系数是反映燃烧室横向温度均匀程度的指标,用K横排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K横排=规定横排温度测量火道数-不合格火道数 规定横排温度测量火道数
计算说明:不合格火道数是指实测温度与标准线温度分别相差±20℃(单排)、±10℃(十排)、±7C(全炉)以上的火道数。
四、化学产品 (一)化学产品回收率
化学回收产品对干煤的回收率指标,是指在焦化生产中,每吨装炉干煤能回收多少化学产品。回收率以百分比表示,按不同产品计算:
煤焦油回收率(%)= 煤焦油产量(无水)(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硫酸铵回收率(%)= 硫酸铵产量(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硫酸铵(折)回收率(%)= 硫酸铵产量(折含氮100%)(吨) ×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浓氨水回收率(%)= 浓氨水产量(折含氮100%)(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粗苯回收率 = 粗苯产量(折180℃馏出量)(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轻苯回收率(%)= 轻苯产量(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重苯回收率(%)= 重苯产量(折200℃前馏出量)(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粗轻吡啶回收率(%)= 粗轻吡啶产量(折含吡啶100%)(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粗酚钠回收率(%)= 粗酚钠产量(折含酚100%)(吨)×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尿素回收率(%)= 尿素产量(折含氮100%,干基)(吨)×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无水氨回收率(%)= 无水氨产量(折含氮100%)(吨) ×100%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焦炉煤气发生量(吉焦/吨)= 焦炉煤气发生量(吉焦)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33
焦炉煤气发生量(米/吨)= 焦炉煤气发生总量(米)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计算说明:每吨干煤煤气发生量应按热量单位计算:用体积单位表示时,应换算为标准
3
煤气(4280 ×4.1868×千焦/米)。
(二)苯精制产品回收率
苯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各种苯精制产品总产量占原料(粗苯或轻苯)处理量的百分比。苯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按总回收率和不同产品回收率分别计算的。其计算公式为:“
苯精制产品总回收率(%)=苯精制产品总产量(吨) ×100% 处理原料量(吨) 焦化苯回收率(%)=焦化苯产量(吨) ×100% 处理原料量(吨)
焦化甲苯回收率(%)=焦化甲苯产量(吨)×100% 处理原料量(吨)
焦化二甲苯回收率(%)=焦化二甲苯产量(吨) ×100% 处理原料量(吨) 计算说明:
(1)苯精制产品总产量= 焦化苯十焦化甲苯十焦化二甲苯十二甲残油十溶剂油
(2)处理原料总量= 本期调进原料总量十期初减期末的中间产品量×折算系数(将中间产品折成原料)
其折算系数为:混合分乘以1/0.98;洗混合分、吹出苯、苯残油、甲苯残油分别乘以1/0.96。如波动不大,可不折算。
(3)处理原料包括轻苯、重苯、粗苯、轻油等。
(三)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
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焦油精制产品占原料油处理量的百分比。焦油精制产品是指一次加工的产品,不包括通过再精制加工所得产品。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按总回收率和不同产品分别计算的。其计算公式为:
焦油精制产品总回收率 = 焦油精制产品总量(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焦油精制产品中,粗酚、重吡啶是折纯量,轻油折180℃前馏出量。对于中间产品,如数量波动不大,可不参加母项计算。母项应包括在制品期末、期初耗用焦油量差额。
粗酚回收率(%)=粗酚总量(折酚100%)(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粗酚中如包括回收车间的酸盐,应在子项中扣除这部分酚量,其酚量为100%酚量×0. 90;如有计量手段的,可按实际量乘以酚钠含酚折纯。 粗酚提取率(%)=粗酚总量(折酚100%0(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中含酚总量(吨)
工业萘回收率(%)=工业萘(或萘饼)中萘总量(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中含萘总量(吨)
工业萘提取率(%)=工业萘(或萘饼)中萘总量(吨) ×100%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洗油回收率(%)= 洗油总量(吨) ×100% 原料(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防腐油、二蒽油、粗蒽等产品的回收率计算,按上述方法类推。 轻油回收率(%)= 轻油产量(吨) ×100% 原料(无水)焦油总量(吨)
计算说明:重吡啶回收率计算,按上述方法类推,但子项应折纯。
(四)酚精制产品回收率
酚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酚精制产品占粗酚中含酚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酚精制产品回收率(%)= 酚精制产品总产量(吨) ×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焦化苯酚回收率(%)= 焦化苯酚产量(吨) ×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工业酚回收率(%)= 工业酚产量(吨) ×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甲酚回收率(%)= 甲酚产量(吨) ×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二甲酚回收率(%)= 二甲酚 产量(吨) ×10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计算说明:式中甲酚包括三混甲酚、邻位甲酚、间对甲酚,应 分别计算。
(五)吡啶精制产品回收率
吡啶精制产品总回收率(%)=吡啶精制产品总产量(吨) ×100% 原料吡啶总量(吨) 计算说明:
(l)原料吡啶总量= 粗轻吡啶(折100%)十期初库存量一期末库存量。
(2)吡啶精制产品可分别计算纯吡啶、α一甲基吡啶、β-甲基吡啶、吡啶溶剂等的回收率,其计算方法按吡啶精制产品总回收率类推,子项分别为各产品产量,母项为原料吡啶总量。
(六)喹啉精制产品回收率
喹啉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喹啉精制产品总量占耗用重吡啶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喹啉精制产品回收率(%)=喹啉精制产品总量(吨) ×100% 重吡啶消耗总量(吨) 计算说明:
(1)喹啉、重吡啶浮选剂,二甲基吡啶,2,4,6三甲基吡啶等回收率计算,按上述方法类推,子项分别为各产品产量,母项为重吡啶消耗总量。 (2)原料重吡啶= 重吡啶(折纯)士期末、期初库存差额。
(七)洗油精制产品回收率
洗油精制产品包括α,β-甲基萘、工业苊、萘酐等。生产中, 直接计算萘酐对洗油消耗量的比率,即萘酐回收率,其计算公式 为:
萘酐回收率(%)=工业苊产量(吨)× 萘酐产量(吨) ×100% 消耗洗油量(吨) 工业苊消耗量(吨)
(八)萘精制产品回收率
精萘产品回收率是指精萘产量占原料萘(工业萘或萘饼)的 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精萘回收率(%)= 精萘产量(吨) ×100% 原料萘消耗量(吨)士期末、期初差额(吨)
(九)其它精制产品回收率
其它精制产品回收率计算,原则上按上述各式类推。
古马隆-茚树脂产品,其原料有重苯(重质苯)及脱酚酚油两 种。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古马隆一茚树脂回收率( %)= 古马隆树脂产量(吨) ×100% 原料重苯(重质苯)量(吨) 计算说明:重苯(重质苯)按200℃前折算。
古马隆一茚树脂回收率(%)=古马隆树脂产量(吨) ×100% 原料脱酚酚油量(吨)
(十)化学产品合格率
化学产品合格率是指某种化学产品检验合格量占检验总量的 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某种化学产品一次合格率(%)=某种化学产品检查合格量(吨) ×100% 某种产品检验合格总量(吨)
(十一)化学产品等级率
化学产品等级率是指某种化学产品某等级品的数量占该产品 检验合格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某种化学产品等级率(%)= 某种产品某等级数量(吨) ×100% 某种产品检验合格总量(吨)
(十二)化学产品酸、碱等消耗量
化学产品酸、碱等消耗量是指化学产品回收车间每回收一吨 某种化学产品所消耗的酸、碱等数量。在计算酸、碱等消耗量时, 除苯精制产品及焦油消耗纯碱等对原料计算外,其它均对产品计 算。其计算公式为:
硫酸铵耗酸量(千克/吨)= 硫酸耗用量(100%)(千克) 硫铵(折含氮100%)总量(吨) 计算说明:还可以别外计算按硫铵实物量计算的耗酸指标。 粗苯耗洗油量(千克/吨)= 洗油耗用量(千克) 粗苯总量(吨)
计算说明:母项中如属轻苯,需将重苯部分折算在内。 酚钠耗碱量(千克/吨)= 碱(100%)耗用量(千克)_ 酚钠(100%)总产量(吨)
粗酚耗酸量(千克/吨)=酸(100%)耗用量(千克) 粗酚(折纯)总产量(吨) 粗酚耗碱量(千克/吨)=碱(100%)耗用量(千克) 粗酚(折纯)总产量(吨)
计算说明:母项中应扣除回收车间所产酚盐相应的精酚量。 重吡啶耗酸量(千克/吨)=酸(100%)耗用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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