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漏。 日 期 4.3.5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降不应小于0.03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观察30min不渗、不漏,无压降。 4.3.6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中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 检查,不渗不漏。 4.3.7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5m,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3.8管道连接的法兰、焊缝和连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仪表、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9管道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要求和表5.3.8的规定。 一般项目 4.3.10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 4.3.12单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的间距偏差不大于2mm。 2垂直式导轨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倾斜式导轨的倾斜度偏差不大于2‰。 3料斗的吊点与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线上,重合度偏差不大于10mm。 4行程开关位置应准确,料斗运行平稳,翻转灵活。 检验方法:吊线坠、拉线及尺量检查。 4.3.13安装锅炉送、引风机,转动应灵活无卡碰等现象;送、引风机的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4.3.14水泵安装的外观质量检查:泵壳不应有裂纹、砂眼及凹凸不平等缺陷;多级泵的平衡管路应无损伤或折陷现象;蒸汽往复泵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动轴必须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和启动检查。 4.3.15手摇泵应垂直安装。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泵中心距地面为800mm。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4.3.16水泵试运转,叶轮与泵壳不应相碰,进、出口部位的阀门应灵活。轴承温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通电、操作和测温检查。 4.3.17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为1.0~1.2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3.18除尘器安装应平稳牢固,位置和进、出口方向应正确。烟管与引风机连接时应采用软接头,不得将烟管重量压在风机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9热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应通向室外,直接排入大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20软化水设备罐体的视镜应布置在便于观察的方向。树脂装填的高度应按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对照说明书,观察检查。 4.3.21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计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的规定。 4.3.22在涂刷油漆前,必须清除管道及设备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 涂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4.4安全附件安装 主控项目 4.4.1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4.4.1的规定。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装有一个安全 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项次 1 2 3 工作设备 蒸汽锅炉 热水锅炉 省煤器 表4.4.1安全阀定压规定 安全阀开启压力(MPa) 工作压力+0.02MPa 工作压力+0.04MPa 1.12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07MPa 1.14倍工作压力,但不少于工作压力+0.10MPa 1.1倍工作压力 检验方法:检查定压合格证书。 4.4.2压力表的刻度极限值,应大于或等于工作压力的1.5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4.4.3安装水位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玻璃板(管)的最低可见边缘应比最低安全水位低25mm;最高可见边缘应比最高安全水位高25mm。 2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3电接点式水位表的零点应与锅筒正常水位重合。 4采用双色水位表时,每台锅炉只能装设一个,另一个装设普通水位表。 5水位表应有放水旋塞(或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尺量检查。 4.4.4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检验方法;启动、联动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4.4.5蒸汽锅炉安全阀应安装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热水锅炉安全阀泄水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在排汽管和泄水管上不得装设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4.4.6安装压力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表必须安装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温、冰冻和振动的影响,同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2压力表必须设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采用钢管煨制时,内径不应小于10mm; 采用铜管煨制时,内径不应小于6mm。 3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应安装三通旋塞。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4.7测压仪表取源部件在水平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液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2测量蒸汽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或下半部与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夹角范围内。 3测量气体压力的,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4.8安装温度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在管道和设备上的套管温度计,底部应插入流动介质内,不得装在引出的管段上或死角处。 2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固定好并有保护措施,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mm,温包必须全部浸入介质内; 3热电偶温度计的保护套管应保证规定的插入深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4.9温度计与压力表在同一管道上安装时,按介质流动方向温度计应在压力表下游处安装,如温度计需在压力表的上游安装时,其间距不应小于3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5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主控项目 4.5.1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 期 1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2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3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4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4.5.2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2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4.5.3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一般项目 4.5.4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4.6换热站安装 主控项目 4.6.1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保持10min压力不降。 4.6.2高温水系统中,循环水泵和换热器的相对安装位置应按设计文件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4.6.3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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