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五井镇五井小学 教师师德与绩效考核方案
(2015年9月1日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建立学校科学公平规范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建立以教师业绩为主体的师德与绩效考核长效机制,根据《临朐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及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临教通字?2012?96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级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原则,通过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师德及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规范考核的激励功能,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原则
坚持规范与创新相结合,通过考核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积极发展。
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在考核过程中应依据考核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进行科学公平评价。
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在对教师工作进行终结性考核的同时,注重开展促进教师职业行为改进的过程性考核。
坚持捆绑制考核原则。对班级与教师的考评同时进行。为加强团结协作,共同进步和提高,增强广大教师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意识,将教师个人记录性考评与班级记录性考评捆绑进行,教师个人业绩直接影响到班级考评成绩,班级考评成绩直接关系到教师个人业绩。
三、考核范围
全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分行政人员、学科教师、教辅人员三个系列分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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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办法及指标 (一)考核办法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临教通字?2012?96号文件精神,我校特作调整如下:
1.师德考核、年度绩效考核不再分开考核,统一建立师德及绩效考核台账,统一考核。
2.师德考核在学期末进行,绩效考核在学年度末进行。根据考核方案,以民主评议、日常记录考核及否决因素三方面内容确定教职工的师德考核成绩,两学期师德考核成绩平均值即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充分考虑教师职业岗位特点,以教师个人学期内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学科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师德及绩效考核细则。
3. 我校三个系列人员考核名单每学期初据实公示一次。行政管理人员为县局和镇教管办公布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学科教师指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教辅人员为不从事学科教学,在学校后勤担任教学服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
4.学科教师考核实行级部管理制度,学科教师按照语、数、英任教班级分低(1-2年级)、中(3-4年级)、高(5-6年级)三个级部进行分类,优秀名额按比例分配到级部;音、体、美、微机、科学、常识等科目学科教师单独考核,优秀名额按学科教师比例分配。
(二)考核指标
1.评议考核(100分占20%)
学科教师的评议考核采取中层及以上干部评议、教师互评、家长评议的方式进行。
行政管理人员的评议考核采取中层及以上干部评议和教职工评议的方式进行。
教辅人员的评议考核采取中层及以上干部评议、一线教师评议和教辅人员互评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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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评议由学校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家长应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2。
评议考核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具体组织。根据学校工作岗位的不同,分行政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三个类别进行评议。具体按照《行政管理人员、学科教师、教辅人员评议细则》记分,按评议计分办法,评议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记满分20分,90-86分的记19分,85-81分的记18分,80-76分的记17分,75-71分的记16分,70-66分的记15分,65-60分的计14分,60分以下的计12分。
2.日常记录考核(100分占80%)
日常记录考核设德、能、勤、绩、学五个评价指标。
学校建立师德及绩效考核管理台帐,根据相应的考核细则每月一次进行记录、统计,每学期进行一次汇总,确定日常记录考核成绩。
行政管理人员:具体根据《行政管理人员评价细则》记分,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计入管理台帐。
学科教师:具体根据《学科教师评价细则》记分,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计入管理台帐。
教辅人员:具体根据《教辅人员评价细则》记分,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计入管理台帐。
3.考核成绩计算
①师德考核成绩=学期末成绩(评议考核成绩+日常记录考核成绩)。
②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学年末两次师德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三)考核等次确定 1.教师学期师德考核
(1)考核结果划分。师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根据考核办法,按照我校学期师德考核总成绩名次和镇教管办下达的考核优秀比例与名额,分别确定三个考核系列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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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名额。
(2)考核比例规定。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临教通字?2013?33号)要求,按照本学期家长教育满意度测评成绩,确定本单位师德考评优秀率。
按照以上规定,镇教管办根据县教育局对各学校满意度测评成绩确定各学校师德优秀教师比例分配优秀名额,我校师德考核优秀名额具体分配规定如下:行政管理人员最高不超过60%(县局规定),学科教师最高不超过60%(上浮10%)。
师德考核优秀率计算办法:
(1)公示县教育局公布的学期家长满意度测评成绩。 (2)计算五井小学学期师德考核优秀率:(满意度系数-80%)+40%=优秀率。
(3)学校师德优秀名额计算:我校教师基数(潍坊市师德管理系统应用平台公布人数)×优秀率
各系列师德优秀名额计算办法:
(1)行政人员=实有在职人数×60%(按四舍五入计算) (2)学科教师=实有在职人数×60%(按四舍五入计算) (3)若剩余师德优秀名额按行政人员40%,学科教师60%进行二次分配。
2.教师年度绩效考核
(1)考核结果的划分。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档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成绩得分与考核结果档次的对应关系为:90分及其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70分及以上为称职;70分以下至60分以上为基本称职;60分及其以下为不称职(考核总成绩折算成100分计算)。
(2)考核比例规定。年度考核优秀率不得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按去尾法计算)。我校三个系列考核人员的优秀比例规定如下:行政管理人员优秀率不超过其实有职数的30%(县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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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比例为40%,下浮10%),学科教师优秀率70%,相应上浮10%。
(3)见习期、试用期人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时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4)学校教职工受行政警告、记过或党内警告处分的扣减本单位1%的优秀率,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扣减本单位2%的优秀率,受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扣减本单位3%的优秀率。
3.根据有关规定,学期内存在下列行为的,考核结果按以下规定处理:
(1)截止到考核年度12月底已办理退休、离岗手续的和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不参加师德考核。
(2)因公负伤人员养伤期间作为正常考核对待。按照临编发?2002?2号文件规定,离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无违纪违法情况的,可直接确定为合格(称职)等次。
(3)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师德及绩效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立案审查已结案人员,可根据对其处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结案后受警告或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可按正常考核确定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至开除党籍或行政记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不定等次对待。
(4)被劳教人员正式分配工作超过一年的,可参加师德及绩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5)借调人员的考核:借调工作满半年的人员,由借调单位负责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原工作单位,由原工作单位备案。借调工作不满半年的,由借调单位写出评语反馈给原单位,作为原单位确定其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6)根据临教通字[2008]43号、临教通字[2008]47号和临教字[2009]8号文件要求,在单位工作绩效考核中,受到表彰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并适当奖励部分优秀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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