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并负责向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根据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的实施;
(3)组织股份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 (4)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5)完成股份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3.2.1.3 股份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股份公司对外联络,向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3.2.1.4 人力资源部一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工作。
3.2.1.5 财务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资金。
3.2.1.6 科技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加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3.2.1.7 基建部(疏浚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施工企业国内事故抢险工作。 3.2.1.8 设计咨询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设计企业国内事故抢险工作。
10
3.2.1.9 工业贸易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工贸企业国内事故抢险工作。
3.2.1.10 海外业务部主要职责: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股份公司所属各企业境外事故抢险工作。
3.2.2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分别成立本企业的应急指挥机构,由企业负责人任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下设抢险救援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由应急救援机构正、副主任直接领导。各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3.2.2.1 抢险救援组
以事故单位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组成抢险救援组。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提供抢险通讯、车船、医疗、物资等。负责排除险情,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 3.2.2.2 对外联络组
以事故单位总经理办公室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对外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求援、事故情况报告、传达上级指示与要求。
3.2.2.3 事故调查组
11
以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 “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2.2.4 善后工作组
以事故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处理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3.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
各项目部(车间)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车间主任)为组长,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4. 预防与预警
股份公司、各所属单位及各项目部(车间)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 危险源监控
对危险源的监控主要由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基层单位负责,股份公司定期/不定期对所属单位及其基层单位的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4.2 预警行动
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项目经理(车间主任)。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以及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报告。
从外部获取的有关自然灾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报告。项目经理(车间主任)确认信息属实,及时通过广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事故报告的原则
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项目经理(车间主任)或其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事故单位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4.3.2 事故报告要求
4.3.2.1发生死亡2人(含)以下或重伤3—19人(含)事故
13
事故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应立即向股份公司安监部报告,并在24小时内按照中交股份《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制度》、或《环境事故快报》的要求,书面传真《事故快报表》。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领导及部门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置。
4.3.2.2 发生死亡3人(含)以上或重伤20人(含)事故
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向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报告。股份公司安监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3.2.3 发生死亡10人以上事故
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向股份公司总裁报告。股份公司安监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3.3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自然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4.3.4 应急值守电话: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 010-64287321 手机: 13691071169 股份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电话:010-64287371
14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 图文(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