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自来水公司为成员单位,市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在进入供水紧急状态时,紧急调水,启动备用饮用水源,对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及主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并确定备用水源,合理调配洒水车、消防车等车辆为居民区送水;负责对紧急状态时违反限制用水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防止出现与居民生活用水抢水现象。
5、饮用水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小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为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其主要职责为:负责供水紧急状态下饮用水水质的监测,当发现饮用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危及人体健康时,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停止供水;当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时,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的人员。
6、警戒保卫工作小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泰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交通局、泰州海事处为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其主要职责为:当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设臵安全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果事故危及周围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疏散人员和抢救物资。
7、宣传工作小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局、市信息传媒中心为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主要职责为: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公告污染应急状态及采取的各种措施,在供水应急状态下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
8、善后救助工作小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因污染事故和应急供水而造成的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
2.2.4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
掌握水源污染事故的情况;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扎口向省政府、省有关部门、市指挥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
2、市环保局
负责平时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和饮用水源的监测工作;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负责对沿江污染源及交界断面的水质监测,严密监测长江泰州段的水质状况。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提出处臵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应急处臵,防止污染物的进一步扩散。根据环境污染事故报告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监测、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市委宣传部
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负责通过媒体向市民公告紧急状态及采取的各种措施,加大在紧急状态下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
4、军分区
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负责指挥、协调驻泰部队、民兵参与抢险救援,协助有关部门维持交通和安全警戒秩序。
5、市经贸委
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超标工业项目排污单位的管理,对工业排污单位实行限制生产,限制排水,直至停产停排。
6、市公安局
根据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维护所在地的社会秩序和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指挥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设臵安全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果事故危及周围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通知人员疏散。
7、市监察局
负责督查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责任制、工作纪律的执行和落实,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8、市交通局
负责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防止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上污染事故处臵工作和事故现场水域的警戒工作。
9、市建设局
负责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对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及主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合理调配洒水车、消防车等车辆为居民区送水。负责对紧急状态时违反限制用水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防止出现与居民生活用水抢水现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监测工作。
10、市水利局
负责日常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宣传工作;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合理调水,减轻污染危害,监测水功能区水质,提供必要的水文资料。
11、市卫生局
负责日常饮用水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负责在供水紧急状态时供水水质的监测,当发现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危及人体健康时,立即会同建设部门上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停止供水。当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时,负责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的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当由于重大污染事故,已经发生群众饮水中毒时,负责组织实施中毒群众的救治工作。
12、市安监局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在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时,参与做好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处臵工作。
13、市财政局
在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紧急提供应急专项资金,负责资金安排、拨付,并监督其使用。
14、市民政局
负责接收、管理、发放救灾捐赠的款物,对由于污染事故和应急供水而造成的困难群众进行社会救济救助。
15、市气象局
负责为水源污染事故现场提供准确的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雷暴等气象资料。
16、海事处
负责长江泰州管辖通航水域内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防止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在长江泰州管辖通航水域发生水源污染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上污染事故处臵工作和事故现场水域的警戒工作。
17、市消防支队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污染事故的现场处臵工作,在供水紧急状态下协助做好应急送水工作。
18、市武警支队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污染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工作,如果事故危及周围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19、市自来水公司
负责饮用水源水的日常监测;在供水预警状态时,负责制水的强化处理;负责在应急状态时自来水管网抢修工作;负责在紧急状态时启动备用饮用水源;在发生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时,负责在恢复供水前的自来水管网放空清洗工作。
3 预警及措施
按照水源污染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水源污染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预警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水源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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