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岗乡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办法
为做好我校绩效考核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57号)和《南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文件精神在项目设置上设立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
贴、教育教学常规考评津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其他类津贴等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期末综合考核后统一发放。 1、班主任津贴:从事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工作的按班级实有学生每生每期3元标准发放,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2、超课时津贴:教师课时工作量超过学校人均课时工作量的按每超1课时8元标准发放。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3、教育教学常规考评津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月常规考评等第适当拉开差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
4、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奖励的;辅导学生发表习作、CN刊物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取得成果的等;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5%。
5、其他类:根据学校特色工作实际另设项目,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
②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
③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
④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20%。 ⑤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⑥凡涉及第5条的按第5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1-4条。
⑦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⑧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100%计算,其项目内容权重设置如下:
①、班主任津贴:10% ②、超课时津贴:10%
③、教育教学常规考评津贴:50% ④、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25% ⑤、其他类:5% 其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1)班主任津贴:从事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工作的按班级实有学生每生每期3元标准发放。其计算公式如下: 班主任津贴=班级实有人数×3元
(2)超课时津贴:教师课时工作量超过学校人均课时工作量的按每超1课时8元标准发放。其计算公式如下: 超课时津贴=教师超课时工作量×8元
教师超课时工作量=教师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 教师实际工作量=教学岗位工作量+职务工作量+科室工作量+其他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学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全体教学人员总数 教学岗位周工作量总和=各科周总课时数×各科系数
学科系数:小学语文低年级1.4,中高年级1.6;小学数学、英语低年级1.3,中高年级1.5,辅科中考试科目系数为1.2,合班上的辅科为1.3,其他小学各科和幼儿园语言、数学系数为1,幼儿园其他学科系数为0.9.
职务工作量:校长职务工作量原则上相当于教师平均工作量的2/3,实际计15课时/每周;中层领导职务工作量原则上相当于教师平均工
作量的1/2,实际计8课时/每周,教研组长计2课时/每周,微机员和网管计3课时/每周。
科室工作量:教师负责管理的各科室计工作量1课时/周。
其他类:如兴趣小组、活动课、运动会、艺术节、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临时性工作,学校视具体情况列入工作量范畴,具体课时由再议。
(3)、教育教学常规考评津贴:学校教育教学月常规考评设置师德、考勤、课堂教学、校本教研、特色工作、其它临时性工作6项共计100分,其计算公式为:
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考评津贴=教师个人月常规考评平均积分×全体教师月常规考评人均津贴值
教师个人月常规考评平均积分=教师个人每月常规考评之和÷月数 全体教师月常规考评人均津贴值=(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全体教师月常规考评总和÷6)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
①师德(20分)。依据《中小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要求,违背一条扣5分,扣完为止。若违背职业道德造成上访,经查属实者,一票否决,取消绩效工资。
②考勤(10分)。实行每天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0.1分、0.2分,旷课每节扣1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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