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3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宜市财规〔2010〕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特点,我们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反馈给我们。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控,保障建设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到位,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等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其建设资金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具体包括: (一) 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 基本建设项目; (三) 大型修缮项目; (四) 以政府名义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项目。 第三条 财政性资金包括: (一) 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建设资金;
- 11 -
(二) 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 非税收入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 (四) 政府融资安排的建设资金;
(五) 由财政或市政府融资平台提供担保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类借贷资金; (六) 上级财政专项补助基本建设投资和国债转贷资金; (七) 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资金。
第四条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府的投融资主体,由其进行投资的项目资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项目前期的管理
第五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理确定工程投资规模的关键环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向发展和改革委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完善各项前期工作之后,方可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立项、前期论证和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对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立项项目,财政部门开展项目投资预算评审,评审结论为市本级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依据。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财政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对各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和细化投资预算。分析、细化的预算投资如大于当年计划总投资,财政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会商后,在当年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对当年计划项目进行调整或压缩,以保证当年开工项目的建设资金能够足额到位。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投资额或增减投资项目的,须报发改委、财政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
第七条 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社会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标底应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第八条 总投资200万元以内的建设项目,其工程造价采取中标价或固定承包价包干的,工程合同签订后,除国家政策性调整、重大设计变更及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外工程造价不予调整。 第九条 建设项目在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项目用款计划、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中标预算、施工合同、征地拆迁合同及拆迁房屋、构筑物平面位置图等相关资料。财政
- 12 -
部门在审查建设单位报送资料的基础上,拨付征地拆迁等前期用款和不高于工程施工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含备料款)。
第三章 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管理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下达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范围内,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分次提出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根据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及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表。
第十一条 在工程建设期间,财政部门根据管理需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投资计划和财务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内容,在下达的投资计划范围内组织实施,违者不予拨款。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并接受监督。建设单位不得扣压和挪用建设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拼盘”投资建设的项目,财政拨款将视项目其他资金的到位情况按比例及工程进度拨付。凡其他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的,财政部门可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如涉及大宗设备投资,具备条件的应采取政府集中采购方式;不具备政府集中采购条件的大型设备采购,应采取先考查后订货的原则,经项目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对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向建设单位派驻财务监督员或财务总监。财务监督员或财务总监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建设单位应在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开设一个基建帐户。建设单位的管理费及前期费用,要在批准的概算和建设投资计划内执行,严格控制非建设性支出。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签证管理机构。工程签证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项目工程签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查、核定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的工程签证。
第四章 项目竣工决算及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3个月编制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将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签证资料等)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工程决算评审。 第十七条 财政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前按下列投资比例预留工程款作为结算资金: 总投资在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预留总投资的10% ;总投资在10000
- 13 -
万元以上的项目,预留总投资的5% 。 竣工项目待工程决算及财务决算审查批复,并经项目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后,结算资金予以结清,资金节余应按原来源渠道退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范围
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范围,具体包括:(一)财政预算内资金(含上级专项);(二)政府性基金;(三)非税收入;(四)国债和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五)城市资产经营收入;(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原则
1、凡政府性投资项目,不论投资规模大小,都应按规定程序立项、报批,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概算、预算,经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分别进入工程设计、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
2、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关于项目投资模式和付款方式的制定,须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公告前,报县财政局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查确认。其中工程付款比例,严格执行建政办发[2011]72号文件规定。
3、所有项目必须按招标结果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合同条款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增补。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在规定区间内的按相关程序办理;需重新招投标的,按招投标程序办理。
4、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并提请政府审计。政府审计结束前,工程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如发现有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现象的,停止拨付工程资金。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审批规定
资金拨付实行“用款计划申报制”,即每月25日前编制月度用款计划报县财政局汇总;“用款计划审批制”,
- 14 -
即次月3日前由县财政局报县政府审批;“使用情况月度督查制”,即县财政局对当月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违规现象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城投项目:由城投公司编制月度用款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交投、新农投项目:县财政安排年度定额配套资金,月度用款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国投、住建、规划、水利等部门项目:由县财政局汇总编制月度用款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镇级投融资平台项目(包括开投、高投、城南投、九龙投、东部投公司):由各单位在每年元月10日前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报县政府审批。进度用款报县政府备案,重大投融资计划(单笔在500万元以上)报县政府审批。
四、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概算评审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监理制、财务审计制和竣工验收制”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依法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现场代表制。重大项目财政部门派驻财政现场代表,实行驻点跟踪服务。财政现场代表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初步设计、招投标、竣工验收和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的审查管理等工作。
2、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政部门“先审核、后审批”制度。即先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和投资评审等机构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财政部门三个月内完成决算批复工作。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财产交接工作的,在全县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和财政资金安排时,视同未竣工项目处理。
3、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审计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强化审计监督。项目受理后,无特殊情况,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作为工程价款结算、转增资产的依据。
4、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参与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和工程价款结算等监督检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依法规范实施,切实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发生。 5、实行政府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财政、审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有选择地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全
- 15 -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某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