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总的部分
第一册 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
1 设计范围及分界 1.1 设计范围
a)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包括:过滤除盐系统、卸酸碱系统、酸碱贮存、酸碱计量、酸碱废水中和及净化压缩空气系统;
b) 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
c) 主厂房辅助系统,包括:水汽取样监测、炉内加药、给水、凝结水加药、凝汽器铜管镀膜、凝汽器检漏等;
d) 制氢系统; e) 油处理系统; f) 化学部分厂区管道;
g) 循环冷却水补给水弱酸处理系统; h) 循环冷却水补给水石灰处理系统; i) 预脱盐(反渗透)处理系统; j) 原水预处理系统; k) 电解制氯系统; 1)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m) 启动锅炉房补给水处理及加药取样系统; n)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 o) 热网补给水处理系统; p) 化验室;
q) 循环冷却水旁流处理系统; r) 厂内灰水处理系统; s) 厂外灰水回收处理系统。
上述内容包括非常见方案,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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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设计分界
凡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与外专业及本专业内部的设计分界,见本专业各卷册设计守则的规定。
2 设计依据 2.1 设计依据文件
a) 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
b) 初步设计审批后修改的设备清册及主要材料清册; c) 本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计划》和《设计要求说明书》; d) 本专业施工图阶段《设计要求说明书》; e) 《卷册设计任务书》;
f) 整个设计阶段的来往函件及文件;
g) 已订货或已提出订货的设备、材料厂家资料和技术协议; h) 施工图阶段对初设方案需要修改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i) 司令图及其评审意见。
2.2 有关依据性资料
所有建设单位和设备制造厂提供的依据性资料,在使用前均应验证其是否适用,及时提出问题,并应在验证资料上签署或在卷册任务书相应栏目中注明。
2.2.1 水质分析资料
施工图设计前应根据最新的水质分析资料核对初设时选用的水质分析资料;如变化较大时,应校核初步设计的系统和设备选择,并报初设主审单位审批或备案。
2.2.2 设备资料
a) 经初设审查后所选定的设备厂家资料,包括设备性能、外形尺寸、接口尺寸、安装尺寸、基础尺寸、设备荷重及安装图等;
b) 对选定不太有把握的设备,如计量泵、气动阀门等应到运行现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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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装和使用情况,问题较大的应改选;
c) 对厂家生产的系列产品,本工程需作局部修改时,应会同建设单位与厂家联系,并应拿到厂家书面资料,必要时还应签订技术协议。
2.2.3 扩建工程的有关资料
a) 收集与扩建有关的原有工程施工图设计资料及图纸;
b) 收集有关的竣工图或了解现场施工时图纸改动中涉及到扩建连接部位情况和接口尺寸;
c) 扩建后仍要利用的管沟、排水沟防腐完好情况;
d) 现有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方式,切实可行的扩建过渡方案。 2.2.4 化学提供外专业的资料(见附录B) 2.2.5 外专业提供化学专业的资料(见附录A)
专业间互相提供的资料应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经各级签署后方为有效。
3 设计内容及深度 3.1 施工设计总说明书内容 a) 前 言 b) 运行说明 c) 施工说明
d)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特殊材料)的采用及要求 e) 过渡方案 f) 施工图卷册总目录
3.2 说明书深度要求 3.2.1 前言中应阐明的问题 a) 施工图设计编制依据; b) 初设审核意见落实情况;
c) 初设遗留和需要调研问题的处理意见;
如:初设中水源水质分析资料不全,有必要在施工图设计前取水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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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对原选用系统及设备。此时应将核对情况加以说明;
d) 本专业的设计范围及与外部协作项目的分工; e) 各主要系统的设计原则; f) 化验室布置情况; g) 其它需特殊说明的问题。 3.2.2 运行说明 3.2.2.1 设计出力
a) 锅炉补给水处理设计正常(或单列)出力:t/h,最大出力:b) 热网补给水处理设计正常出力:t/h,最大出力:t/h c) 凝结水精处理设计正常出力:t/h,最大出力:t/h d) 制氢设计出力:Nm3/h e) 预脱盐处理出力:t3/h f) 原水预处理出力:t/h
g) 循环冷却水补给冰处理出力:t/h h) 电解制氯出力:kg/h
i) 循环冷却水旁流处理出力:t/h j)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出力:最大t/h(t/d) 3.2.2.2 运行控制标准(设计采用数据): a) 锅炉补给水 二氧化硅:μg/L 电导率:μs/cm 硬度:μmol/L b) 预处理后水质: 浊度:mg/L,或FTU值
化学耗氧量(COD):mg/L(以氧表示) 游离氯:mg/L 含铁量:mg/L
污泥密度指数SDI(或污染指数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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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 c) 热网补给水 溶氧:μg/L 悬浮物:mg/L 总硬度:μmol/L d) 循环冷却水
极限碳酸盐硬度:mmol/L e) 循环冷却水补给水 碱度:μmol/L 硬度:μmol/L PH值。
f) 工业废水处理后水质 悬浮物:mg/L PH值
化学耗氧量(COD):mg/L(以氧表示) 根据工程需要,可增加控制指标。
g) 给水、汽机凝结水及处理后的凝结水质量标准按《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 12145-89);当电力行业标准比国标严格时,执行行业标准。
3.2.2.3 运行控制要求
各个水处理系统主要设备的使用条件,运行步骤及程控要求等。 3.2.2.4 水处理用的药品消耗量
HCI或H2SO4 kg/m3(树脂) t/日 t/月 NaOH kg/m3(树脂) t/日 t/月 NaCl
kg/m3(树脂) t/日 t/月 其他药剂
t/日 t/月
3.2.2.4 系统调试
对全部设备应认真进行检查、调试。先分步调试,待合格后再进行整体调试、投运。
水处理设备的启动和调试按新的《启动验收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J58-81(火力发电厂化学篇)有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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