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当前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同沟)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1、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有误区 共同沟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远远大于管线独立铺设的成本。
据统计,日本、台北、上海的共同沟平均造价(按人民币计算)分别是 50万元/米、13万元/米和10万元/米。故有人认为其建设成本太高,经济上不合算。其实,这种认识不够全面,没有考虑到共同沟的建设成本与综合效益的关系。台湾曾以信义线6.5km为例进行过测算,建共同沟比不建只需多投资五亿元台币,但75年间产生的效益却有2337亿元台币(包括堵车、肇事等社会成本的降低、道路及管线维修成本的减少等)。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施工产生的地下管线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400亿元。同时,交通的破坏、事故的发生使民众怨声载道,“扰民”现象严重。
(二)法规体系上有空白
为促进和规范共同沟的建设,日本于1963年通过并颁布了《关于建设共同沟的特别措施法》。台湾于1989 年公布实施了《共同管道法》共34条,并于随后几年陆续公布实施了《共同管道法施行细则》共 14 条;《共同管道经费分摊办法》共6条;《共同管道系统上下空土地使用征收及补偿办法》共9条和《共同管道设计标准》共18条。目前,在我国大陆地区,对于共同沟的建设,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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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方面的法规,也没有设计、施工、验收方面的标准几乎是空白。2012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2),部分省份住建系统也先后发布了相应的技术指南或技术导则,如2011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福建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指南(试行)》,2011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河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技术导则》等。
(三)规划管理上有难度
由于我国市政建设方面的条块分割,各种管线分属不同的单位,报批和施工是各自为政,各权属单位往往不服从规划部门的统一管理,从而造成各类管线相互“打架”,不仅影响城市正常的生活和生产,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而且随时间的推移,将使地下空间资源的整合成本越来越大,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为实现地下管线空间开发有序,建设共同沟是一个跨行业、跨组织的协调工程,这既需要政府部门加强集中管理,也需要各管线权属单位进行配合协调,如台北市推动共同沟建设的政府机关与相关管线单位全部算起来有58个之多,其实施难度可想而知。
(四)资金投入上有不足
据统计,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每年仅支持新增城市人口所需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就需4000亿元。而长期以来,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一直偏低。1991年前14年占GDP的比重在1%以下,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在3%以下。1992年后,其投资比重在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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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上升,2004年,至分别达到了3.48%和6.78%,但与世界银行建议的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3-5%和占全社会固定资产的9-15%的数据相比,仍显不够。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基础设施底子本来就薄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更需加大投资力度。 2、主要对策
(一)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法规体系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 推广和普及共同沟建设的基础是制定相应的法规体系。在这方面,我们既可以借鉴如日本的《关于建设共同沟的特别措施法》和台湾的《共同管道法》《共同管道法施行细则》《共同建设管线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共同沟建设及管理经费分摊办法》等现有法规,也可借鉴如上海市的《上海市城市道路架线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的《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等具体规定。共同沟的法规体系,主要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政策立法;二是技术立法。政策立法,必须首先明确:凡是建设共同沟的城市道路,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另行开挖道路铺设管线,所有管线必须统一入驻共同沟,并按规定向经营管理企业交纳使用费。并就共同沟的所有权、规划权、建设权、管理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技术立法,主要是对共同沟的各种设计(如布局设计、结构设计、管线设计、防灾设计等) 、施工方法(如施工工艺、施工流程、 施工安全等) 、检查验收(如验收方法、验收指标等)和材料设备(如建筑材料、 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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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系统和地面设施等) 制定具体的标准和规范。
(二)结合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利用,统一编制发展规划 结合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利用,发展共同沟,在功能上,要适应好现代城市的全面建设;在建设上,要利用地下空间的有限资源,这就需要通过实施统一的规划,使其与现代城市的全面建设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在统一编制共同沟的发展规划时,一是要发挥政府作用。规划部门作为地下管线工程规划的综合协调机构,要把共同沟的建设纳入到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对于有关的新建项目,必须要求其把共同沟作为组成部分规划进去,并提供明确的 规划方案,否则不予审批。二是要明确具体内容。规划部门要按照“考虑城市长远需求、结合地下综合开发、完善管线合理配置”的原则,按照城市规划和管线专业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出共同沟的专项规划,具体明确管线布局、建设标准、资金投入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对地下管线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三是要理清发展思路。结合我国城市建设、改造的特点,借鉴有关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共同沟的发展应立足“先新建,后改造”的指导思想。对于新建的景观区、商务区、开发区和居民区等,应将新建道路与共同沟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同步施工,按道路的等级标准,构建起干线、支线有机结合的共同沟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向旧城区展开,结合老道路的整修或拓宽, 视情进行共同沟的建设。南宁市就以相思湖10条拟建大道为试点, 在该片区实施“地下管线共同沟”项目,并以此为模板向全市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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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立专门机构和建立信息系统,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成立专门机构和建立信息系统,完善管理。
目前,在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中,市政管委虽是地下管线的管理单位,但其对各地下管线的权属单位并无行政权,在涉及到不同部门或领域的具体利益时,难以做到协调管理。如北京为了建设“北京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市政管委向各权属单位要求得到管线数据时,还是经过北京市委书记会议上讨论通过才得以完成。因此,为推进共同沟的建设,必须打破现有的“谁拥有、谁管理” 的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如日本在中央建设省下设了16个共同管道科;台湾在台北市、高雄市分别成立了共管科与管线科。其主要职责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共同沟始建时,负责相关政策和具体方案的制定;共同沟在建中,负责投资、建设的监控;共同沟建成后,负责工程验收和营运监督等。目前,地下管线的信息大多还是利用图纸、图表等纸介质进行记录、保存和管理,存在资料不全、查询不便、更新速度慢、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为提高地下管线管理的水平,应将各种地下管线信息以数字化的形式显现出来,建立包括有 储存、管理、分析、统计、查询、输出、更新等多种功能的地下综合管网信息系 统,以满足各种机构、各种应用、各种事件处置的要求。如北京市政管委会在2004年就专门组织开发了“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了地下管线分布现状、运行状态、各类管线间的相关关系等基本信息。
(四)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创新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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