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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宗义要略 敦珠法王(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9-01-27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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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二谛者。不待名言施设而成立的法,且可经得起理智考察,此即胜义谛,亦即自相、有为法。如瓶。唯藉名言施设的法,即是世俗谛,亦即共相、无为法。如无为虚空。如无为虚空。依自共相者。就胜义而言,凡有因果作用之法,为自相,如瓶。无因果作用之法,为共相,如无为虚空。

依开遮者。遮法分二,遮与非遮。以心智直接排遣一法所应否定之成份,即是遮遣,例如虚空,即“无云的天空”,故“云”即是应否定的成份;于遮遣时,暗示另一意思(即暗中建立另一法),即是非遮,例如说他对人当面很好,即暗示他在背后对人不好。开许(即建立),为心智无遮与非遮之法,如瓶。

依显隐者。能以现量了知者为显现法;唯藉比量了知者,为隐现法。前者如瓶,后者如见烟知有火。

依三时者。于存在的第二刹那呈坏灭相的状态,即过去法;由于诸缘未足而尚未生起的状态,即未来法;已生未灭者,即现在法。 依一异者。非别别者为一,如瓶。别别者如插着花的瓶(花与瓶为别别)。

如上六类,皆为心及心所的对境。

经量部说显现虽是识之体相,然却属虚妄,以所转之行相非外在有故。然能领纳分明一切所知之本觉,却非妄惑。

彼否认心不相应法离色法、心法、心所法而建立。又说三无为非实体有,如石女之子。

【释】关于显现,即是心与境的交涉。小乘诸宗都承认心外有境,顶多认为它是实有(存在)而非实体有(其本质非实体)。然则,境既在心外,心又如何缘境(即外境以何机理作显现)?此中唯正量部主张心能直接缘境,余部都不承认。不承认的原因,是由于若心能直接缘境时,则心识将永远被世俗显现占有,是则无从清净心识。 因此毘婆沙部认为,由外境引生心识印象,这即是显现。如是,修道便主要是断除染污无知(我执及由执我而生的贪嗔痴三毒),若非无知,污染即不显现,以其经心识抉择,外境在心识的显现便跟无知时不同。

经量部则更间接,说外境映于内心,转为行相,然后心识了别此行相,外境由是显现。如是显现即是虚妄,以其实为一表相,而非外境本身。如是建立故,修道所断便亦与毘婆沙部同。

然则经量部何以须建立行相?这则是为了要建立轮回的种子(vija),有行相则能说业是由显现将业的功德熏染在一相续(Santati)之上,此相续即有情的身心。行相所负担的即是熏染的任务。 至于本觉,纯属所知,非为显现,是故便不虚妄。

说心不相应行法不能离色、心(及心所)建立,即谓其若非属物质,便即属精神,这是为了破毘婆沙部的不失法而下的定义。参考上文即可了知。 ◇ 声闻

彼决定属声闻种姓者,行八别解脱律仪。复次以四刹那分别观四谛,首观非常,如是而证“补特迦罗无我”离实有(离我执)。

【释】别解脱律仪(Pratimoksa波罗提木叉)分八:一苾芻(比丘)律仪;二苾芻尼(比丘尼)律仪;三正学律仪;四勤策律仪;五勤策女律仪;六近事男律仪;七近事女律仪;八近住律仪。

四谛十六行相:一观苦谛修四行相——1)非常、2)苦、3)空、4)无我;二观集谛修四行相——1)因、2)集、3)生、4)缘;三观灭谛修四行相——1)灭、2)静、3)妙、4)离;四观道谛修四行相——1)道、2)如、3)行、4)出。

行律仪即守戒;修四谛十六行相即修止观,称为“行相”,即由修止观而令心识清净,如不执着“常”、知“苦”等。

以此串习力,二障于五道修习之究竟金刚喻定(vajropamasamadhi)中摧灭。此二障即贪瞋痴三毒及其种子,与烦恼以外之无明。 盖障既不复有,即已舍离,由是能证有余依或无余依之阿罗汉果。 【释】二障即烦恼障、所知障。烦恼障由我执(执着自我)生起,所谓烦恼即贪、瞋、痴三毒;所知障则由法执(执着概念等)生起;所谓烦恼以外之无明,则如执着于外道义理等。

五道为修道的五个阶段,即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无学道。金刚喻定为小乘声闻或大乘菩萨于修行接近圆满时所起之定,断除最后烦恼习气。

无余依阿罗汉于证果时已不依身识,有余依则仍依身识(即世俗之所谓未死)。 ◇ 缘觉

缘觉除观首以非常之四谛外,复观十二因缘。彼与声闻在修道上大致相同,唯声闻众虽离人我执,却仍许外境之无方分极微为胜义,缘觉则认一切外境均属虚幻,胜义谛中无实有,唯是心识现象。 【释】十二因缘为:无明(Avidya)、行(Samskara)、识(Vijnana)、名色(nama-rupa)、六入(Sad-ayatana)、触(Sparas)、受(Vedana)、爱(trsna)、取(upadana)、有(bhava)、生(jati)、老死(jara-marana)。此十二支中前者为后者生起之因,如行之生起,以无明为因,故若无明灭,则行亦灭。

声闻众谓“极微”(paramana)为真实有,此即将物质分至不可复分时之粒子。其说为有,以无方分故,即无可分上下左右,说为极微无方分,因一有方分,即可再分。缘觉则不许此说,故比声闻为究竟。

彼等许内自执持之识为真实,此则略与唯识宗所主相同。如《现观庄严论》(第二品第八颂)云: 远所取分别 未离能取故 当知由所依 摄为麟喻道

【释】此谓缘觉仅能离“所取”(外境),而执内识(能取)为真实,故未究竟,喻其如麟(相传麟为独角兽)。

于广大资粮道中观无我,如是由加行道之暖位,至无学道,每 一证量,皆能于一座中现前证得。

是故声闻与缘觉等二乘之分别,只在要根器之利钝。于意业及证悟之理路,实无太大差别。亦以此故,二者同藏(经律论等)。 【释】前说五道,于资粮道后为加行道,有暖、顶、忍、世第一等四位。以后为有学道,即见道、修道。至无学道,则能证极果(声闻为阿罗汉、缘觉为辟支佛、菩萨为佛)。

此即谓缘觉利根,故唯证无我尚历时百劫,此如《俱舍论》(分别世间品)云:“要百大劫修菩提资粮,然后方成麟角喻独觉。”以后即一座即能证一次第,得果迅速。 大 乘

大乘,或名菩萨乘,依宗义顺分为二,即唯识宗(Vijnanavada)及中观(Madhyamaka)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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