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卫生部指示四川、湖南两省卫生厅派出5人专家小组,起草《精神卫生法》。
24年后,受到SARS、禽流感、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仍然提不上议事日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主任黄悦勤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称,“总觉得不是迫切的事情,重视不够。”
2005年9月,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向媒体透露,《精神卫生法(草案)》在第15次修改后“终于尘埃落定”。2009年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个法律草案现在还在起草的过程中”。
关注,在1000美元之后
事实上,从国外精神卫生立法的历史规律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左右时,才有能力关心精神病患者的健康。到1991年,国内《精神卫生法》草案第10稿已孕育而成。与近乎“两年一稿”的起草速度不对应的是,那一年,我国人均GDP为364美元(按当时汇率)。
“1000美元”的历史规律很快被印证。“两年一稿”的速度很快减缓,第10稿拟出后的数年中,此法立法几乎被搁置。与之对应的是,中国台湾地区于1990年制定精神卫生法,当时全岛人口1800万,人均GDP约3000美元。
直到1999年,在卫生部疾控司的协调下,中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工作才得以恢复。2000年,中国的人均GDP达到了856美元。“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自上而下的对精神卫生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黄悦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2001年,当时的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布伦特兰给各会员国政府写信,要求各会员国政府支持精神卫生工作。当年3月8日,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亲笔复信。
关注度的提高同时体现于对科研的支持上。到“十一五”计划,“精神卫生”终于首次出现科技部重大科技立项中。“在那之前,要想做科研,只能从别的科技立项中分出一点资金来。”黄悦勤说。
然而,人均GDP的上升仍然无法彻底决定《精神卫生法》出台。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曾分析道,按照草案的要求,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起精神病患者治疗和监护的经济责任,这对于经济不发达地方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来自国家疾控中心的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青海、宁夏两省的精神科医师还不足30人,西藏则没有一张精神科病床。
另一方面,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动作则先于难产的《精神卫生法》。2002年,中国第一部有关精神卫生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法规的出台,结束了中国大陆没有精神卫生方面专门性法律法规的历史。随后,北京、广州、宁波等一批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都相继通过地方性的精神卫生条例。
但作为精神卫生的全国性法律,《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仍为各方翘首以待。 一个农民触发的压力
近年来,精神卫生立法重入两会视野,每年都有相关议案、提案几十份。 《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则显示,早在2007年,《精神卫生法》即已列入卫生部的年度立法计划,并准备在次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但这一计划,“由于政府和社会对该法重要性认识不够”——《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被誉为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生导师刘协和说,2008年,该法草案并未如愿提交到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是年12月8日,《新京报》发表《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一文,报道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方被放出。此报道迅速被新华网、人民网各大网站转载,在国内外均引起强烈反响。其中,关于人权、精神病界定、强制性住院的讨论热烈。
这一报道再次将《精神卫生法》的箭搭在了弦上。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亦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入、出院和强制性住院是精神卫生立法的核心问题。”
2009年3月,本刊刊发封面报道《谁被送进精神病院?》。在广东女子邹宜均事件中,当事人自称因“家庭纠纷”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中国新闻周刊》呼吁,中国精神病人的诊断、收治和监管,包括精神病院的管理和运行,能够处于法律和医学的双重规范之下。
《精神卫生法》或于年内诞生
据中国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的保守估计,中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在1亿人以上。其中大约1600万的重症患者中,只有20%到医院就医,另外1300万人流散在社会中,得不到有效的治疗。这些重症患者,因为丧失自知力或对行为的控制力,被视作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
另一个现实是,精神病的发病率每年都在上升,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吴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实际上,精神疾病早已位于中国各种疾病负担的首位。
广东省精神病研究所所长贾福军则认为,《精神卫生法》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之一,便是政府无法确保大量的投入来配套法律的实施。贾福军透露,根据他们的测算,如果政府在三至五年内投入30亿,就能解决精神病人看病的所有问题。但这几年,广东每年投入只有1500万。
除了“差钱”问题,精神疾病自身的复杂性也阻碍法律出台脚步。吴敏说,新医改之后,存在一个精神疾病的定位问题,即把精神疾病定位于心理疾病、生物疾病还是社会疾病。
“如果把精神病定位于生物疾病的话,那么完全是个医疗上的事情。”吴敏说,但按照现有的模式来讲,精神疾病定位于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因此除了医生要治疗以外,社会关心和家庭支持也很必要。
“所以现在医改的时候,有一条就是要把精神病医院作为公共卫生项目来推进。”吴敏说。
因为最新修改的草案尚未公布,很多学者与医生并未看到草案全文。但比起草案内容,他们一致认为《精神卫生法》出台本身就很重要。
世界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在1938年诞生于法国,到今天,已有100多个国家颁布了各自的《精神卫生法》。而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国家中,仅有中国、老挝和马绍尔群岛还没有专门的精神卫生类法律。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副所长唐宏宇说,此法的出台不仅有助于保障1亿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更关乎全国13亿人的精神健康和整个社会的心理和谐。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在全国范围内发出《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预计于8月初审。顺利的话,《精神卫生法》将于年内诞生,24年难产宣告结束
精神卫生法酝酿25年难产 特殊精神病人住院难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4分报道,精神病合并传染病,精神病医院不收,传染病医院也不收,一个特殊的患者让年近古稀的父母面临重重困境。我们的医疗资源究竟出现了怎样的缺失?整整酝酿了25年的《精神卫生法》迟迟不能出台,症结究竟在那儿?
“自残、吃安眠药、吃水银,用刀子往肾上扎,到宣武医院抢救、到307医
院排毒。”这一连串听起来让人心里发颤的词汇并不是电影里的情节,而是一位精神分裂症患者近来的自残表现。
患者母亲:他给自己腰部捅了一刀,之后去找邻居去了,邻居就拨了120和110,警察派出所说要给送走。因为他自杀好几次,我们也是担惊受怕,就觉得这个日子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说话的老人已年近古稀,他们的儿子今年40岁,患精神分裂症20多年。因为近来儿子不断有自残行为,对家人和邻居也构成了威胁,两位饱受折磨的老人终于决定把儿子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但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住院前的一系列体检中儿子被查出了身患另外一种疾病——丙肝。
“丙型肝炎合并精神病患者”,老夫妇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长串名字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在当地民警的协助下,半哄半骗的把儿子带到医院。没想到接下来医生的话让他们的心凉了半截。患者家长说:“医生说不能住院,他们只有乙肝病房,没有丙肝病房。丙肝精神病要到传染病医院。”
回龙观医院是北京一家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他们为什么不能收治丙肝精神病人呢?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这样解释:“精神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情况本身是很特殊的情况。传染病本身专业性很强,精神病人专业性很强。精神科医生要他治传染病。传染病医生要他治精神病。有难度,绝对是有难度。” 杨院长介绍,目前北京只有回龙观医院和北郊医院有传染病合并精神病房,但他们只接收患有乙肝和肺结核的精神病患者。丙肝合并精神病患者没法接受住院治疗。
杨甫德:传染病院设置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是非常明确了。我们的医生都是精神科医生,我们现在还没有传染病医生,所以说严格意义上说,我们是超范围职业,我们很被动。医院硬件达不到要求,技术水平也不够。这一点精神病院目前的设置达不到。
记者在回龙观医院采访时看到,幽静的院落中一幢四层小楼被设立成了合并症住院楼,这里的工作人员习惯叫它“老楼”。2楼以上是病房,两部电梯在每层楼口都设有铁门,只有医生护士用锁才能打开进出。和医务人员、清洁人员的交谈中记者明显感觉到,这幢楼是这所特殊医院里的特殊地带。
住院处的医生介绍,这里的床位一直很紧张,乙肝和肺结核一共加起来才120张病床,他们一直都在加床收治。
那么,丙肝精神病患者是否能到传染性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呢?北京两家著名的传染病医院——京佑安医院和地坛医院都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佑安医院:有乙肝住院没问题,如果他有精神病我们这儿是不收的,因为我们病房里弄不了,没有条件弄这个,不可能给他腾出一单间专人给他看着。 地坛医院:要是精神病的话我们院收不了,因为我们院没有精神科的,我们没有这样精神病人的病房,那您问问精神病院吧。
对于佑安医院、地坛医院作为传染病医院的难处,杨院长也表示理解。“不光是这两个传染病医院,所有的综合医院几乎差不多是这样。他们最大的理由就是精神病我完全不懂,我不知道怎么治。第二个是会对其他病人造成威胁;第三病人有意外了,跳楼了,怎么办。你看我们的窗子都是半推拉的,跳不出去啊,他们的没有这种设置。”
据了解,北京市卫生局去年开始在北京三级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内开始开设精神心理科,但这一措施部分解决了精神病人患肢体疾病的看病问题,仍然没有涉及到传染病精神病患者的住院问题。除了丙肝精神病患者,其实每年还有很多艾滋病精神病患者处在无助的境地。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重症精神病人1600万,但在他们当中有条件接受治疗的患者不到20%。而所谓治疗绝大多数也是以门诊看病为主,住院治疗受个人经济条件、社会医疗资源等方面的限制,人数极少,看护重任主要落到了患者的家庭上。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部《精神卫生法》却酝酿了25年之久,迟迟未能出台。
翻看精神病患者医治的相关资料,一组数字更是让我们感到了惊讶:我国的《精神卫生法》从1985年就开始起草,25年间10易其稿,直到去年6月才公布草案征求意见,但短时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难度还很大。
多次参与《精神卫生法》调研的国务院参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马力教授认为6大难点让这部法律难产:
马力: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社区的康复体系、政府社会家庭三者共同承担责任的问题、心理和社会工作的规范、管理的体制的问题、财政保障机制建立的问题。而最大的问题就是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保障问题。
除去这些问题,也有专家认为,《精神卫生法》迟迟未能出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法律条文难制定,而是政府无法确保大量的投入来配套法律的实施。然而,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家庭很难承担重症精神病人的看护重任,由失去控制的精神病人肇事引发的恶性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有调查显示:精神病患者的肇事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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