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入净增加额=137-92-8-8.26=28.74(万元)
产品B比产品A现金净流入量相对增加4.19万元,纳税减少15.45-8.26=7.19(万元)
可见,尽管产品A账面的税前利润与税后利润都比产品B为大,然而后者的现金净流入量反而比前者增加了4.19万元,即产品A与产品B各自的再投资规模将由原来的100万元分别增加到124.55万元和128.74万元。 因而,从现金流入量增加优于账面收益的增加原则出发,经营产品B较之产品A对企业是更为有利的。
不仅B的现金净流入量得以更大的增加,而且其税负也比A减少7.19万元,抑减幅度为46.54%(7.19/15.45),从而降低了企业纳税有效现金需要量的压力。主要原因在于产品B的课征增值税的有效税基仅为名义税基的10%,即其增值税负担相对降低了90%;而产品A则不然,其有效税基与法定税基完全相符,因而增值税负担未得到丝毫的抑减。 2.税率高低
即使在有效税基比例相等、内涵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法定税率存在差异,必然也会影响企业实际税负。
【例13-6】A、B两企业均拥有资金1500万元,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都是300万元,其中A企业尚有75万元的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A、B企业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所得税率分别为25%和15%。由此可知:
A企业有效税基为75%,应纳所得税=300×75%×25%=56.25万元,税负水平为18.75%;B企业有效税基为100%,但其应纳所得税额仅有45万元,税负水平为15%,反而大大轻于A企业的税收负担,实际减轻程度为20%。而且若按照A企业的有效税基所承受的25%的纳税负担而言,B企业的税负减轻程度将高达54.55%。由此可见,税率的高低是影响企业税负的决定性因素,因而成为企业投资配置过程中进行税务筹划必须考虑的问题。
3.纳税成本大小
一般认为,纳税成本是企业为计税、缴税、退税等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纳税成本是企业合理安排投资结构、进行税务筹划、抑减纳税负担过程必须充分考虑的重要内容。另外,企业因纳税还会产生一些风险和损失,即机会成本。
【例13-7】企业有A、B两个备选固定资产投资(有专项用途,无法移作他用,自然寿命均为10年)方案,需投资额分别为1200万元和1800万元,年均直接投资收益率分别为22%、25%,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为18%。由于投资发生的区域不同,分别适用33%和16.5%的所得税。根据市场分
析,方案A、B有效期分别为10年和5年,税法规定的折旧率均是10%。期满后,方案B的设备可变卖300万元。年均直接纳税管理成本大致相同。 方案A:
年均应税收益额=1 200×22%=264(万元) 应纳所得税=264×25%=66(万元) 税后利润=264-66=198(万元)
纳税金额与税后利润比值为66÷198=33.33%,即每取得百元税后利润需承担33.33元的税款。 方案B:
年均应税收益额=1 800×25%=450(万元) 应纳所得税=450×16.5%=74.25(万元) 税后利润=450-74.25=375.75(万元)
纳税金额与税后利润比值为19.76%(74.25/375.75),获得百元税后利润的纳税负担仅为19.76元。
若单纯从1~5年账面所反映看,方案B的投资效果无疑是大大高于方案A的。然而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即方案的机会损益或潜在损益问题。首先,从投资额方面,方案A较方案B实际占用的投资额少600万元,这600万元如果能够合理使用,便意味着每年至少可为方案A带来600×18%=108万元的利润,扣除25%( 27万元)的所得税,企业平均可增加税后利润81万元,使其年均税后利润总额达到279万元,从而使两方案1~5年年均的税后利润差距缩小为约96.75万元;从后5年来看,方案A各年的纳税金额与税后利润情况依然不变。
方案B则不然,由于有效期已满,因而也就不可能再取得直接的投资收益,其设备净值900万元由于只能收回300万元,直接投资损失为600万元,而变现的300万元每年仅能获利300×18%=54万元,扣除25%的所得税,年均税后利润只有40.5万元,以致后5年投资的净损失额仍高达600-40.5×5=397.5万元,如果将损失的600万元无法再为企业创造新的价值,其损失为 600×18%×5×(1-25%)=361.8万元,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将高达780.9万元,最终与方案A相比税后利润总计减少279×10-(375.75+36.18)×5=708.75万元,
现金流入量减少1 308.75(432.75+600)万元。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第十三章企业投资的税务筹划(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