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处理管理制度
6 保存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处置报告。
5.2.2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处理
1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内容 1)与有关的施工标准不符合;
2)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不符合;
3)不符合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4)不符合相关方的合理要求。 2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发现 1)安管科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2)各施工单位的自检、专兼职安管员日常巡检或有关领导巡检; 3)定期测量、监测;
4)法律、法规、标准的变更; 5)相关方的合理报怨。
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与验证 1)一般隐患
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质检人员对检查出的一般隐患逐一核实,按照“四定”原则组织整改。“四定”即:
(1)定措施。落实整改前的预防方法,防止在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
(2)定责任人。将整改前的预防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负责跟进整改效果,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整改情况。
(3)定完成整改标准。对整改问题的关联程序,应满足国家标准、企业标准。
(4)定完成期限。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报有关部门或人员验收。
2)严重隐患
安管科将组织有关人员(包括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评审做出处置决定,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报公司安管科批准后实施,安管科负责监督和结果验证。
3 对不符合未按期整改完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将按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5.3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处理 5.3.1 事故报告程序
1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 责人将事故情况立即向公司经理和调度室报告。质量事故同时还应立即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 公司经理根据有关汇报程序和要求向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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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要在10分钟内报告集团公司安监局;一般及以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同时还要在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较大以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应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3.2 现场处理
1 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3 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记录或进行拍照、录像。
4 为确保现场勘察,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5.3.3 事故的处理程序。事故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
1 事故调查; 2 事故原因分析; 3 制定处理方案; 4 处理事故; 5 鉴定验收;
6 为今后提出改进建议。 5.3.4 事故调查
1 成立事故调查组。
1)当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由上级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
2)当发生轻微质量事故、一般以下环境污染事故和轻微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由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
(1)成员组成
发生事故后,由公司经理指定具体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 力资源部和工会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成员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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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的职责
(1)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受伤、经济损失的情况。 (3)确定事故责任者。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2 事故调查 1)物证搜集
(1)现场物证搜集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及位置等。 (2)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对搜集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试。
(4)对有害健康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事实材料搜集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现场勘验、调查笔录、照片(录 相)、事故图等)。
(2)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3)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4)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
(5)发生事故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
(6)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发生事故的记录。 3)与事故有关的材料搜集
(1)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情况。
(2)使用的材料情况(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试验或化学成份分析)。 (3)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4)工作环境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情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5)个人劳动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他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6)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身体健康情况。 (7)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证人材料搜集
(1)当事故发生后,要尽早调查,搜集证人的取证材料,询问证人的 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2)与证人谈话了解事故发生前后有关情况,讲明道理,态度认真、 诚恳、亲切、和蔼,防止产生逆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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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询问取证要及时,避免因时间推移,证人对事故现场有关记忆淡漠,防止证人思想情绪发生变化或受到暗示,人为的附和他人而改变自己原有记忆,以及其它人为因素造成掩盖事故发生真相,歪曲事实,而影响事故调查和正确结案工作。
调查组视情况可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协助进行技术鉴定、评估。 5)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应从技术、管理、经济、社会、自然灾害等原因出发,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从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6)制定处理方案
(1)事故处理方案的制定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处理方案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2)事故处理方案由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单位相关人合会同相关共同研究确定。
(3)对有争议或鉴定技术难度较大的质量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技术鉴定。
(4)需设计单位验算的项目,由事故单位技术人员提请设计单位协助进行核算,再按验算结果,提出处理方案。
7)事故调查工作力求客观、及时、系统和全面。调查结束后应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5.3.5事故处理
1 事故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处理方案的要求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法 进行。
2 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经过返工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质 量标准的,应重复计算质量事故起数。 5.3.6 鉴定验收
1 事故处理应进行鉴定验收,并形成事故处理报告。事故的处理做到 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2 整改完成后,检查组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参加验收,由事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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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编制事故处理报告,报事故调查组批准结案。 5.3.7 为今后提出改进建议
事故处理之后,应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并将事故分析和处理的结果反馈到公司的知识管理系统中,作为今后工作 的指导依据。 5.5 事故档案
5.5.1 安管科、技质科均要建立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5.5.2 一般以上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应列入竣工移交资料。 5.5.3 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
1 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
2 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
3 事故抢险救援报告;
4 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
5 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
6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7 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
8 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
9 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合同、施工措施、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教育资料、图纸等;
10 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 11 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
12 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 13 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
14 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调查报告); 15 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
16 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 17 关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 18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5.5.4事故档案管理
1 事故档案整理应当以事故为单位进行分类组卷,组卷时应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同一事故的非纸质载体文件材料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分别整理存放,并标注互见号。
2 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签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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