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不得涂改。试块强度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将数值填写上去。砂浆试块检验报告单应附在砂浆施工记录的后面。砂浆施工记录应按不同的砂浆强度等级分别进行填写。
4、试桩、打桩施工记录:正式打桩之前应先进行试桩以确定桩的长度。正式打桩应逐根进行记录清楚、详细、完整,如有接桩或补强等的技术处理更应记录完整。桩基础的施工应按相关的规范、规程做好一切内业资料。
5、模板施工:模板工程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书)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模板的拆除应有拆模申请单并附上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压报告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模。
(七)预制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证:
合格证应在构件安装前由预制加工单位提供,由现场制作的,应具备完整的材质证明,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有关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合格证或有关记录由工地施工员负责保管归档。
预拌(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应由厂商负责提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留置试块。预拌(商品)混凝土除了厂内例行制作的试块(做合格证用)外,到达工地浇筑时尚应在入模处再次抽样制作试块。项目部应与厂商签定质量保证书(含经济赔偿责任),以防患于未然。
(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结构验收,未经结构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转入主体结构施工。
地基基础结构验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施工
员、质检员、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监督等部门一起进行验收,并当场做好签字手续并及时去盖公章。 同时,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压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为依据(或采用非破损、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抽查部位重点放在悬挑构件的上部主筋保护层厚度)。当需要提前插入装修,应经建设(监理)同意并分阶段进行验收。
(九)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比如:混凝土的外观质量验收合格
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及时办理,并且表格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
(十)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工地如果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的话,一定不能隐瞒不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以为天知地知、你知别人就不知;否则将酿成大祸。应该如实向公司、建设(监理)和上级汇报,并积极参与调查和处理,将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形成文件,纳入《质量控制资料》内归档。
(十一)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若设计图纸有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话,应做好施工过程的完整记录。新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新工艺应先试做出样板,经建设(监理)、设计、监督等部门人员认可后,方可正式将新工艺投入施工。
第四章、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
(一)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二)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工地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工地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1、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现象;
2、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3、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资料必须纳入竣工验收档案中去。
(三)有防水要求的楼面蓄水试验记录:
对于厨房、卫生间楼面和墙面,设计图纸有注明需要做防水处理的,一定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蓄水试验验收时应按表格《屋面、厕浴间蓄、淋水试验抽检记录表》填写相关的内容,并绘制《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试水记录附图》。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整个蓄水试验过程均应有建设(监理)方参与并签字盖公章。
(四)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主体工程每一楼层进行的测量放线时,施工员均应对建筑物四大角的垂直度和楼层的标高,用光学仪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观测并做好成果的记录。主体封顶后尚应对建筑物全高(垂直度、标高)
进行测量,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测量记录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五)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厨房、卫生间等的抽气(风)道,应进行通畅效果的功能检验,检验结果应填写《抽气(风)道检查记录》表格,并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六)幕墙及外窗“三性”检测报告:
“三性”是指幕墙及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的特性。建筑物的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外窗(金属窗、塑料窗)均要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和耐风压的三项性能指标的检测,应有检测合格的报告,否则不能进行验收。
(七)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沉降观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负责主持观察,并要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做监测人。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布置,当设计没有要求时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六个点,并应设置在房角、纵横墙连接处以及沉降缝(伸缩缝隙)的两侧;工业厂房可布置在基础柱子、承重墙及厂房转角处。施工员负责填写观测记录和绘制《水准点、观测点布置图》、《S、T、 P三者关系图和沉降量曲线图》,保证测量成果的精确可靠。现场布置的水准点不应少于3点。
(八)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卫生器具等设施应有节约用水、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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