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课题先经由教研组活动讨论修改后,将本组选定的课题上交课题小组,课题小组根据课题内容要求对上报的课题名称进行进一步审核修改并归纳成8大类:综合组、艺术、语文、数学、英语、理化、体育和科技类。(后附表)
(三)学生调查
管理小组应对全校学生做一次抽样调查,在教师申报上来的课题中让学生自愿选择自己认为需要和感兴趣的课题名称,最终由课题小组将课题名称按学生选票的高低进行排名,并选出学生普遍喜爱的课题名称汇总成表。
(四)小组认定
学生挑选出的课题经由校长室审核与教师本人对课题进一步改进后被确认。 (五)课题撰写与认领
课题名称确认后经由教导处下发给各位教师。由教师进行课题认领,课题认领采取自愿原则,教师可认领一至三门课题(最多不超过三门);教师亦可独自认领一门课题也可由几名教师共同协作撰写一门课题。
认领课题的教师要认真填写《同济初级中学校本拓展型课程申报表》并简要阐述所认领课题的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简述;课时计划简述以及初稿交稿的日期。并交由教导处审核。
附表:《同济初级中学校本拓展型课程申报表》 (六)小组审核
《同济初级中学校本拓展型课程申报表》由教导处进行审核与修改无误后,由认领教师进行课程的编写,要求每门拓展型课程编写15篇教案。
四、校本课程建设的奖励制度
(一)凡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在学期教科研考核一项中按规定加分。
(二)对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教材编写费用500元;可以选购一定数量的参考书。
(三)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可根据专家意见、课程质量、学生学习效果反馈信息,进行等级评定,在学期末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校本课程的制作
(一)教务处负责封面制作、印刷、整理和发放。 (二)总务处负责装订。
第四章校本课程的管理及培训
一、校本课程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考虑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科学设计课程与教学方案,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积极探索自主、合作的学习方式,实施发展性评价,为学生全面而主动的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二)科学性原则。在学校课程的管理中,不以国家课程挤占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的课时,不随意提高国家、地方规定的课程标准,也不将校本课程变为国家规定的文化课程的延伸和补充,而应根据相关的课程文件,正确处理好这三类课程的关系,保证各类课程的合理比例,充分发挥它们对学生发展的不同的价值。
(三)实际性原则。立足于本校的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校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课程资源。努力把蕴藏于师生中的生活经验、爱好转化为课程资源,合理配置设施资源,充分发挥利用和拓展校外的课程资源,重视实践基地的建设,注意发挥家长与社区资源的作用,积极开展与校外机构的合作,并鼓励教师和学生充分利用网上资源。
二、校本课程管理中学校各部门的职责
(一)教导处主要负责校本课程的日常管理,由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每周按照校本课程表进行全面检查:校本课程是否准时开始或结束,是否坚持做好了选修课的考勤.课程进展是否顺利,学生对校本课程有无意见;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教师上课的情况。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随时与上课教师交换意见,及时向教导处主任汇报突出问题和异常现象,以便改进。要求教导处的常规管理方法讲究科学,工作要细致入微,确保校本课程的正常运作。
(二)科研室主要负责校本课程的科研工作,对于校本课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在校本课程实施中出现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以科研保证校本课程的质量。
(三)政教处则要做好校本课程实施中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对于学生在上课期间出现的思想品德问题作出处理。
(四)总务处主要做好校本课程的后勤保障工作,为校本课程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提供服务,在上课各种设施的配备上做到及时、到位。
三、校本课程管理中教师的职责及要求
(一)每个学科组必须开出满足学生需要的校本选修课程。所开校本课程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学科组和教师个人考评的指标之一。
(二)各学科组教师要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向教务处申报下学期校本选修课程,一旦审批通过,教师新学期开学后必须如期开课,不得无故废止课程或随意更改既定课程内容计划,以免影响学生的课程选择。
(三)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校本课程,一旦批准开课,就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点名册、成绩册、教案(可以是电子档);教师不得随意或自行调课、代课、停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上课的时
间和地点;凡教师迟到、缺到均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校本教材的备课以教研组为单位,在教导处的指导下进行,教研组长对教导处负责。
(四)每位教师所开校本课程按规范要做到有课前教案,并且认真撰写好课后记。及时对于课本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以便于课程的完善。
四、校本课程管理中学生的职责及要求
(一)学生是学习校本课程的主人,有权自主选修兴趣活动类课程,有权对各类校本课程进行评价和建议。
(二)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选修两门兴趣活动类课程,其成绩和表现记入档案,并作为中考升学择优推荐的量化指标之一。
(三)学生在一个学期中一旦确定选修的兴趣活动类课程,则不得随意更改或退出。学生如想改换选修校本课程,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对学生上课的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统计班级选修人数,名单报送教导处,由教导处负责检查学生的上课情况。
(四)学生必须认真完成自己选择的课程,不得无故缺课。尊重教师,团结同学,发扬团队意识,有创造性地、高质量地完成各类任务。
五、校本课程管理中其它职责及要求
(一)学校专门在每周开辟一个下午(三节课)的时间用于校本课程中兴趣活动类课程的开设。 (二)学生家长及有关社区人员有对校本课程的知情权、评价权和建议权。学校应充分听取其意见,对于校本课程进行不断改进。
(三)学校图书馆、电脑房应向学生全面开放,全力做好服务工作,鼓励学生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帮助学生不断地成长。
(四)实施课程质量监控学校规定任何校本课程都向学生、教师和家长开放,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教科室工作人员不定时去听课;每次教学研讨会都有校本课程的研究课:邀请有关专家或教研员对校本课程进行专题调研;不定期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相关教师。
(五)每门课程开设一年后,应该形成完善的校本教材。
第五章校本课程的学分制
一、学分制总则
(一)为全面推进校本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同时,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根据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校本课程的管理中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体制。
(二)学分制是指用学分作为学习量计算单位的一种教学管理体制,它使学生评价中的重要一环,并将与学生初三推优升学相结合,作为推荐的依据标准之一。
(三)实行学分制的目的:
1、以选课制为前提,学生可根据自己能力条件选修课程,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鼓励学生跨学科选课,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能力,使不同学科相互渗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通过学生选课,实现教学竞争机制,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学分要求和奖励
(一)初中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时间必须完成的总学分数不得少于30个学分。 (二)凡能在四年内提前并且超额完成所读专业规定的学分者,根据学习成绩给予奖励。 三、课程学分的确定
(一)年级兴趣活动类课程为2分(其中表现优良的学生得2分,表现一般的学生得1分),校级兴趣活动类课程为4分(其中表现优良的学生得4分,表现一般的学生得3分)。
(二)其它校本课程(如项目活动类课程、课题类探究型课程等)如完成出色,有相应研究报告或作品则得1分。
四、选课
(一)每学期第一周由教导处制定学生选课方法,并于第二周开始上课。
(二)学生自愿选择课程,但要注意学习的连续性,尤其是参加校级兴趣活动类课程的同学,要转课程学习必须和任课教师、班主任一起商量后决定。
(三)教师可以在学科教学中增加探究型的校本课程内容。完成一个内容后将材料上交教导处。同时将学生在这其中所的学分也汇总上报。
五、组织考试
(一)由各校本课程任课教师组织考试或考察。
(二)考试或考察的方式以研究报告、作品为主,不推荐使用知识考察方式。 六、其他
本规定自2005学年第二学期起试行,并授权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后附表格:
教师姓名
课题名称 课题所属学科
授课时数
教学目标
内容简述
预计效果
校本课程管理小组意见和建议
一、校本课程课题申报表
任教学
科
课题类
型
授课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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