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化项目
⑴、《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5月);
⑵、《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2号令); ⑶、《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令); 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06]88号); ⑸、《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1.2.3评价技术导则及标准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2.4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和文件
⑴、项目环评委托书;
⑵、《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⑶、《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工程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湘环竣监[2009]054号)和验收批复,2009年12月;
⑷、《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工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长沙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池资源利用工程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湘环竣监[2013]84号)和验收批复,2014年7月;
⑹、《宁乡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20)》;
⑺、《宁乡金洲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⑻、《关于宁乡金洲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08]215号),2008年9月;
⑼、《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化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长环院委监[2014]59 号),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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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⑾、项目环评执行标准批复函。
1.3评价思路
⑴、通过现场勘踏,收集评价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区域污染源等基础资料,并对评价区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行现状调查,了解区域环境功能和环境质量现状,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⑵、通过收集现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说明现有工程产、排污情况;分析拟建工程的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及排放或处置情况,为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分析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以拟建工程的排污数据为基础,分析、预测拟建工程建成投产后对评价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当地相关规划,论证拟建工程与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的相符性;根据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以及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对评价区域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分析拟建工程的环保可行性,为环保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1.4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4.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工程特点、区域环境特征、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性质与程度,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识别过程见表1-1。
表1-1 工程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表
建设期 营运期 工程组成 环境资源 基础工程 材料运输 产品生产 废水排放 废气排放 固废堆存 运输 社会发展 自然资源
劳动就业 经济发展 土地利用 地表水体 植被生态 自然景观 空气质量
生活质量
地表水质 声学环境 居住条件 经济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示长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表示短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空格表示影响不明显或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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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1可知:
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期对区域空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被产生短期影响。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①、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②、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 1.4.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所在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如下:
表1-2 拟建工程评价因子一览表
序号 1
项目 大气环境
地表
水
项目污染因子 粉尘、尘中镍、SO2、NOx、硫酸雾、氨气 SS、CODCr、BOD5、氨氮、Cu、Zn、Ni、
Mn、Co
SS、CODCr、BOD5、氨氮、Cu、Zn、Ni、
Mn、Co Leq(A)
现状评价因子
SO2、NOx、TSP 、硫酸雾、氨气
预测评价因子 颗粒物、SO2、NOx、硫酸雾
2
水环
境 地下
水 声环境
3
pH、SS、CODCr、BOD5、氨氮、总
CODCr、氨氮、磷、氟化物、Pb、As、Cd、Zn、
Ni
Cu、Ni、Mn、Co
pH、浑浊度、CODMn、氨氮、氟化
/ 物、Pb、As、Cd、Zn、Fe、Cu、
Ni、Mn、Co Leq(A) /
1.5评价标准
根据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执行标准的批复(详见附件3),本评价执行如下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⑴、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硫酸雾、氨气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⑵、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废气:工业窑炉烟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相关标准,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他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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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废水:项目污水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的相关标准。
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临主要干线一侧执行4a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⑷、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1-3:
表1-3 评价因子评价标准限值表
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mg/m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pH无量纲)
污染物 小时平均 日平均 污染物 Ⅲ类标准 污染物 Ⅲ类标准 污染物 Ⅲ类标准 污染物 Ⅲ类标准 时段 3类标准 污染物 二级标准 污染物 二级标准 污染物 二级标准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污染物 一级标准 时段 3类
标准值
SO2 TSP SO2 0.50 / 0.5 0.15 0.30 0.15 pH CODcr BOD5 6~9 20 4 ****Mn Co 0.1 1.0 pH CODMn NH3-N 6.5~8.5 3.0 0.2 Mn Co 0.1 0.05
昼间LAeq(dB)
65
硫酸雾 45
NOx 0.25 0.1 氨氮 1.0 浊度 3
硫酸雾* 氨* PM10
/ 0.30 0.20 0.15 0.10 / Cu Zn Ni** 1.0 1.0 0.02 Cu Zn Ni 1.0 1.0 0.050 夜间LAeq(dB)
55
镍及其化合物
4.3
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mg/L,pH无量纲) 声环境质量标准
粉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3
标准(mg/m) 120
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
(mg/m) 厂界标准值1.5
烟尘 SO2 污染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
3
排放标准(mg/m) 200 850 物排
放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 SO2 NOx
3
准 标准(mg/m) 50 20 2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pH SS CODcr BOD5 氨氮 Cu Zn Mn (mg/L,pH无量纲) 6~9 70 100 20 15 0.5 2.0 2.0
昼间LAeq(dB) 夜间LAeq(dB)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5 55
* :标准值取自TJ36-79**
:取自《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标准限值
Ni 1.0
1.6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6.1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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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对照环评导则HJ/T2.3-93中评价等级的划分规定,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具体评定过程见表1-4。
表1-4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表
项目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m3/d)
水质复杂程度 纳污水体规模 地表水体水质要求
评价等级
内容 516.43
SS、CODCr、BOD5、氨氮、Ni等 沩水多年平均流量46.6m3/s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对照HJ/T2.3-93中分级评定依据
评定结果 200 复杂 中河 Ⅲ类 三级 ⑵、评价范围 沩水:项目排污口汇入沩水上游500m至下游3500m之间约4km河段。 1.6.2地下水 ⑴、评价等级 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不涉及地下水的抽取,区域地下水环境不敏感。项目厂区地面进行硬化或绿化处理,污水管网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金洲新区污水管网达标外排;工业固废安全处置。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⑵、评价范围 以项目所在地厂区及周边1km范围为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 1.6.3环境空气 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中关于评价工作分级方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粉尘、硫酸雾、SO2、NOx为主要污染物,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计算公式如下: Pi=Ci/Co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 7 -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公司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化项目(2)在线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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