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党委民主生活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班子团结和做好工作为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创造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把党委班子建设成风清、气正、讲团结、干事业、和谐、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会议准备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和听取职工意见、建议,梳理后转达到各党委成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
2、党政主要领导要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思想基础。
3、根据公司的实际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情况,由党委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一周通知与会人员。
三、会议召开
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召开次数。参加人员为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在会议召开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邀请派人参加指导。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原则上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四、议定事项的落实
民主生活会后,根据会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各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会议材料的整理和备案
党务工作部负责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并负责整理,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于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报材料包括会议的原始记录、党委的整改意见等。
党委会议事制度
一、 议事范围
1、学习、讨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讨论决定有关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公司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工作等重大问题。
4、讨论审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的考察选配。 5、讨论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党内处分的有关意见。
6、讨论审定重要奖惩事宜及上级单位、部门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人选的推荐。
7、讨论研究党委书记决定提交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原则和程序
1、党委会议事坚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及上级党委保持一致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原则上每年举行二次,如有重大事项和急办事宜,可随时召开。召开党委会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3、党委委员出席党委会,党务工作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负责(或安排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议程决定。列席会议的同志,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离席。
在召开党委会之前,必要时可召集书记办公会,研究拟定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
4、党委会的议题,一般应由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提出。提交会议的议题,应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的意见或方案,必要时须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或文稿,经书记审定后,印发至与会人员。
会议不研究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研究临时动议的议题。
5、党委成员对议题的表态应是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表态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也可以举手或投票表决。同意人数超过半数方可形成决定。对一些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可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议。
6、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时,如涉及党委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时,有关人员应予回避。
7、所有与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制度,对形成的决议,必须认真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坚决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在会后散布不同意见。
8、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可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决议的贯彻落实
对会议决议,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对执行中的情况、问题要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领导)报告。办公室负责做好督办和协调工作。
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党委书记办公会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一种会议制度。为提高效率,规范程序,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书记办公会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由书记确定,党务工作部负责人负责记录。 二、会议时间
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三、会议内容
1、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2、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3、交流日常工作情况。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联席办公会议
1、实行党委书记和总经理联合主持的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处理公司党委、行政赋予书记、总经理职权规定的有关事项。
2、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的职权
(1)决定由党委书记提交的有关党的建设、改革发展、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总经理提交的经营活动、人才培养、对外交流、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讨论由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提交的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方案。 (3)研究决定党委书记和总经理认为应提交的其它重要事项。 3、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党委书记、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记录。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总经理指定。
4、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的程序 (1)议题由书记、总经理审定。
(2)根据书记、总经理审定的议题,经理办、党务工作部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好必要的文件资料,供与会者充分讨论,将议题列入党政联席办公会议程,并提前送达与会人员。
(3)会议决议的形成必须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主持人总结,形成正式会议决议,并记录备案。对于重大问题必须表决的,须经出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表决,超过公司党政领导总数的1/2票为通过。主持人责成专人落实会议决议。
(4)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内容也包括书记、总经理交流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今后办公会议议题或调研课题。
5、记录人员要全面记录会议讨论过程。记录需用钢笔或碳素笔。发言记录应尽可能详尽。对有争议的内容尤要注意不能遗漏。要使用统一规格的会议记录本,以便存档。
6、由主持人确定会议中的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保守会议秘密,不得向不该知道或暂时不该知道的人员泄漏。
7、提交议题应注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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