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诊后直接进行救治。
(四)接诊医院要及时将救治结果反馈给初诊医院,同时保存转诊单(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应返回转诊单位,以备核查。
(五)派出的专家原则上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主,病情需要时由中心办公室联系县人民医院抽调相关专家支援,共同出诊救治。所有专家都要服从派遣,不得推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急救转诊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将该项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确保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取得成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急救转诊工作。县、乡级助产机构要建立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报告制度,凡发现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应及时上报分中心,并做好抢救工作。 (三)深入宣传,普及知识。各级助产机构要利用孕妇学校、街头宣传栏、发放宣传品及妇幼专干和村医生走访孕产妇、新生儿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健康保健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提高孕产妇对孕产期保健重要性和
高危妊娠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提升能力,确保安全。要建立健全急诊急救科室,配强急诊急救医护人员,并经过培训合格上岗。要加强孕产妇保健、新生儿保健和诊疗人员产科、儿科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五)加强督导,做好协调。要加强对辖区内助产机构的督导检查,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通报转诊急救工作成效,协调做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工作。 (六)认真评估,落实奖惩。各级抢救指挥中心要及时对辖区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以各种理由推诿疑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