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主付机燃油供给单元; d.d.海、淡水泵组单元; e.e.锅炉给水泵组单元; f.f.大气冷凝气、热井单元; g.g.主机高低温淡水泵组单元; h.h.主机淡水冷却器单元; i.i.主滑油冷却器单元; j.j.发电机管束单元; k.k.压缩空气减压伐组单元; l.l.蒸汽分配伐组、冷凝伐组单元; m.m.蒸汽调温伐组单元。 7.2.5 单元设计要点
7.2.5.1 单元布置应先划定其边界,在管路布置后,定出泵组设备的基准点,标出接口高度,连接相关管路。
7.2.5.2 阀件应尽量布置在泵附近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场合。
7.2.5.3 单元可设置角钢框架,并可设置共用基座,便于构成整体结构。 7.2.5.4 区域单元要考虑吊装先后次序,两单元连接管的法兰布置要呈阶梯型。 7.2.5.5 单元与单元之间的连接,视具体情况可采用嵌补管的连接,小通径管子可以直接连接。 7.3 管系附件的布置。
7.3.1 阀件和滤器布置应要考虑操作拆装和维修的方便,尽可能将阀盘设置在花钢板以上,并注意不影响通道。如阀件布置在花钢板下面,当阀盘开足时距花钢板100mm处为宜,并在花钢板上开设活络盖板,如布置在舱壁或舷旁时,则其高度应距花钢板以上1200mm~1800mm。
7.3.2 主海水阀及应急海水吸入阀的阀盘应接长到花钢板以上460mm左右处。 7.3.3 管路的阀件、附件一般应沿着船体结构或箱柜平行或垂直布置,便于安装和操作。
7.3.4 管路阀件的布置要确保正常行人通道不小于800mm,工作通道应不小于600mm,保持必要的拆装维修空间。
7.3.5 在两阀并列布置时,阀盘的间距应不小于40mm,如图6:
40
图6 两阀间距
7.3.6 油舱、油柜上方的注入阀要垂直于舱壁或平行于舱壁布置,并要布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必要时应设置直梯,或加小轴传动装置并引伸到便于操作处。 7.3.7 洗脸盆、小便器、沐浴器、浴缸的布置要求如图7所示:
左边为热水阀右边为冷水阀洗脸盆小便斗淋浴器浴缸450-500
图7 卫生设备安装高度
7.3.8 蹲式便器的安装高度为~450mm,冲洗阀安装位置分为右侧或后面,阀柄高度为~650mm。
7.3.9 坐式便器需设置~80mm左右的木垫,冲洗阀安装位置在便器的后面,高度为~550mm。
7.3.10 厨房洗池龙头的布置高度为~1100mm。 7.3.11 手摇泵安装高度(手柄中心)为~750mm。
7.3.12 甲板消防阀应布置在通道明显处,便于操作使用,二个消防阀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20m。由下向上布置消防阀高度(插口)距甲板为~700mm左右,由上向下布置的消防阀高度为~900mm左右。 7.3.13 甲板漏水口的布置
a. a. 布置在甲板或舱室内的最低部位,(要考虑到甲板的抛昂势),并便
于清洁;
b.b.如无敷料时漏水口上平面应低于甲板的3 mm ~5mm。排出舷旁的
漏水管应在船外板内侧加装复板补强。其厚度一般≥14mm; c. c. 在房间内走道、浴厕室等有敷料的区域、漏水口上平面应低于敷料
上平面5 mm ~10mm;
d.d.冷库、缓冲间的漏水口应视绝缘高度定位。一般低于绝缘高度10
mm ~15mm。在绝缘层内不可设有可拆接头。
7.4 管路的膨胀补偿:
7.4.1 下列管路必须采用弯管方法进行补偿。
a. a. 蒸汽管路;
b.b.双层底内直管段长度超过30m的中小口径管路(DN≤65); c. c. 甲板上超过30m的中小口径管路(DN≤65); d.d.两个舱之间、二层甲板之间或两大扶强材之间的直管; e. e. 液压系统的高压管路。
7.4.2 下列管路必须采用膨胀接头或绕性管作补偿措施。
a. a. 双层底舱内的管路,如舱底水,压载水,燃油驳运等管路; b.b.甲板上的货油管,消防总管,压载水管以及大口径的电缆管等; c. c. 货油舱内的专用压载管及货油管;
d.d.连接震动较大设备(如主机、发电机、空压机等)的管子; e. e. 排气管。
7.4.3 膨胀接头尽量布置在管路补偿段中间,补偿区域长度控制在30米以内。膨胀接头两边要各装一只托架式固定支架。 7.5 穿越结构的开孔 7.5.1 船体强力构件区域划分为:A区域为弱应力区,B区域为较强应力区,C区域为强应力区(如图8所示)。一般情况下,C区域不允许开孔,而A、B区域开孔有一定的规定和补强措施要求。 区域区域区域 图8 船体强力构件区域划分图 7.5.2 船体强力构件上的管路开孔及补强按Q/SWS 52-014-2003 《船体强力构件开孔及补 强》的有关规定。
7.6 管子穿越水密非水密仓壁的结构
7.6.1 管子通过水密甲板、水密隔仓、双层底和舱室围壁等船体结构时应采用通仓件、套管及座板等结构形式。详见图9。
7.6.2 采用法兰式通仓结构时,应按Q/SWS 34-011-2003《法兰式通舱管件》规定。
7.6.3 采用套管式通仓结构时,应按Q/SWS 34-010-2003《船用焊接套管》规定。 7.6.4 采用螺纹式通仓结构时,应按Q/SWS 34-012-2003《螺纹接头通舱件》规定。
7.6.5 采用法兰座板结构时,应按GB/T11693-1994《船用法兰焊接单面座板》和GB/T11694-1994《船用法兰焊接双面座板》规定。
座板复板套管复板套管组合
非水密甲板非水密仓壁 图9 通过水密甲板、非水密隔舱的几种结构形式 7.7 管路取段原则
7.7.1 管路取段原则按Q/SWS 54-001-2003《船舶管子零件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7.7.2 直管:长度分别为6m、4 m、3 m、2 m,形成标准管段。平面弯曲管其二边不宜取同等长度,长边一般以2 m ~4 m,短边为0.4 m ~1 m。弯曲角尽量采取特殊角15°、30°、45°、60°、90°。
7.7.3 管子弯曲半径为一般均为3D(D为管子外径)。油仓蒸汽加热盘可用2D弯曲半径。
7.7.4 在局部布置困难的情况下可选用小弯曲半径的定型弯头连接。 7.7.5 支管应布置在管子端口约150㎜处,便于打磨清洁。
7.7.6 当采用先焊后弯的工艺时,则必须在法兰端留有足够直线段,满足夹头和拖板(或者是滚轮)的必要工作长度。
7.7.7 在管束单元布置不设嵌补管的情况下,则平行管路的法兰布置可分为平面型,交叉型,阶梯型三种形式,见图10。
阶梯型交叉型 平行型 图10 平行管路法兰布置
7.8 管路密封垫片种类及选用原则,按Q/SWS 34-013-2003《船用法兰密封垫片及选用规定》。
7.9 管路支架布置及焊装
7.9.1 支架的型式见图11、12、13、14、15、16。
聚四氟乙稀或黄铜 图11 FBU钢管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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