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0-04-21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07]36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31 【实施日期】2007.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 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3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1 / 3

第一条 为解决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认真解决群众当前最关心的若干问题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赣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困难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困难企业)。

第三条 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中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人员(含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中关闭破产、改制时距退休年龄差5年的职工,下同),应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统筹的国有困难企业在职职工按属地原则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条 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人均实际支出水平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有困难企业中未参加医疗保险统筹的在职职工,以企业参保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费率3%,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第五条 从2007年起,对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除省属国有 2 / 3

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已按规定筹集资金一次性缴费参保的外),财政按参保地医疗保

险机构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人均实际支出水平补助;对国有困难企业在职职工,财政按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水平补助。财政补助资金,省属企业由省财政安排;市、县、区属企业由市、县、区财政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中退休人员参保每人每年补助500元,在职职工参保按每人每年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补助50%。财政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不能挪作它用。

3 / 3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在线全文阅读。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1001104.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