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
普利院?2012?31号
关于争创“二甲”医院评审工作奖惩办法的
通 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推动和促进我院以争创“二甲”为目标的等级评审工作的全面开展, 全面提升医院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促使全体职工切实认识到创“二甲”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深远影响,真正行动起来,承担责任,履行职责,保障我院争创二甲工作顺利进行,经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及院办公会议审核同意,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一、奖惩原则
(一)以《上海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中的标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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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医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确认,属不可避免失分以及因医院布局、硬件设施不达标导致的失分,不在本办法的奖惩之列。
(三)奖惩方式
1.奖励:通报表扬、专项奖励。
2.惩罚:通报批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根据医院奖惩条例规定,进行记过、缓聘、低聘、降级、撤职、调离原岗位等。
3.医院设立评审专项奖励,顺利通过评审,取得“二甲”医院资质,全院职工每人奖励3000元。在评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按照评审工作承担的内容与完成情况,另行奖励相应科室,人均1000-3000元不等。凡是对科室进行的奖惩,科主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科内进行二次奖惩,分配原则体现责任与贡献。
二、日常检查奖惩办法
(一)台账、病史及科室包干项目
按照《评审标准》和医院等级评审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由于科室未按要求认真准备,评审材料不完整、评审内容未体现持续改进等,经院长行政查房、院内专家组检查,对于相关台账、病史及科室包干的项目结果不合格或未完成者,经院考核小组讨论后扣罚相应科室;情节严重者同时扣罚科主任300-600元,并与科主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二)“知晓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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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审办下发的“知晓率”相关培训专册,全院员工须认真学习与训练,要求合格率达100%。医院将定期组织专题考核,不合格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三、终末检查、评审奖惩办法
1.医院设立评审专项奖,具体见本办法奖惩原则。 2.各职能科室要认真督促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发现督促不力的情况,评审办有权根据《评审标准》,提交等级评审领导小组与院考核小组讨论后对相应职能科室和个人实施奖惩。
3.发生或导致发生《评审标准》中的“一票否决”项目,全院通报批评,并落实当事人,必要时当事人低聘一级。相应科室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负管理责任,分管的主要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4.正式评审中,由个人主观原因出现严重失分者,以及知晓率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扣罚500-1000元。经等级评审领导小组与院考核小组讨论后予以实施。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医院等级评审领导小组与评审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争创 评审 办法 通知 利群医院院办公室
2012年7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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