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某字假借后所具有的与本义无关的意义。如“解”字,从本义解牛,直接引申为分解动物,在引申为解体、解脱、解结等,发展的线索很清楚。而《辞海》中所言“解”,又同“蟹”,同“獬”等,都是假借义。
古汉语通论(五)汉字的构造
一、“六书”的含义。
关于汉字的构造,传统有“六书”的说法。清代以后,一般采用许慎的名称和班固的次序。即: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 ,日、月是也。指事者,视而可识,查而见意,上、下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无其事,依声托字,令、长是也。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法,转注和假借是用字法。
1、象形:以图画为基础,来表示一件东西或一件事情。大部分象形字是独体字,如日、月、山、川、人等,也有少数象形字把相关的事物一起画出使意识更明晰,如瓜、果、眉、巢等(合体象形字)
2、指事:用象征性的符号指出事物特点以标示抽象概念的造字法。因为抽象的概念是画不出来的,所以有指事一类。如上、下、本、末、亦、刀、寸、甘等。
3、会意:把相关的两个或多个字符按照表示某种意义的要求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字,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组合。如从、林、武、信、安、秉等。
4、形声:由意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的字,意符表示形声字本义所属的意义范围,声符表示形声字的读音类别。如“过、征、举、叔”等。形声字结构形式有:1、左形右声2、左声右形3、上声下形4、上形下声5、内形外声6、内声外形7、省形(省去意符的部分笔画)如:亭,从高省,丁声。8、省声(省去声符的部分笔画)如:夜,从夕,亦省声。9、亦声:(声符既表声又表意,即会意兼形声)如:娣,从女从弟,弟亦声。
5、假借:许慎:“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有些词原先没有为它造过专用字,只是从现成的字中选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后来习惯了,这个字也就归它使用了。如:莫。 6、转注:许慎:“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即两个字的部首相同、两个字的意义有引申关系。如:考、老。
二、形声字的一些问题
1、形声字的结构形式(形符和声符的位置): 6种自然结构:
(1)左形右声。如松、理、越。(2)右形左声。如雕、期、救。 (3)上形下声。如茅、空、简。(4)下形上声。如基、裳、姿。 (5)外形内声。如园、闾、街。(6)内形外声。如辩、闻、闽。 反常的情况:如:
“视、祁、锦、钦、冯、和、蚀”是右形左声,“钊、到”是左形右声,“闷、问”是内形外声, “闺、阁”是外形内声,“孟”是上形下声,“笃、筑、竺”是下形上声。 形符和声符不能按自然结构分析:
(1)形符偏于一隅:修、倏、腾、滕、裁、栽、颖、颍、佞、疆。
(2)声符偏于一隅:旗、施、徒、徙。(3)形符藏于声符中间:赢、羸、辩、辨、哀。(4)声符藏于形符中间:裹、衷、戚。(5)互相穿插,分合离奇:随、游、赖。
省形:省去意符的部分笔画。必须补全才能起表意或表声作用。如:釜,从金省,父声。 省声:省去声符的部分笔画,必须补全才能起表意或表声作用。如:雷,从雨,田省声。 亦声:声符既表声又表意。如娣,《说文》:从女从弟,弟亦声。 2、形声字的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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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意符是表示形声字的本意所属的意义范畴的,因此和假借义无关,和引申义没有必然联系。 ②后起的形声字所谓的“意符”不一定表示本意所属的意义范畴。如“影”字,古书一般写作“景”,以“日”为意符,而不是以后起的“影”字的偏旁为意符,“阴影”是引申义。 ③有些意符所表示的意义范畴关系密切,可以互相通用。如“言”和“心”有相通之处,所以“悖”又写作言旁。异体字也可以是声符的替换。,如《左传·郑伯克段于鄢》“不义不暱,厚将崩。” 暱字,李善《文选注》引作“昵”。 三、文字的演变阶段:
①古代文字:商金文、甲骨文。周金文。战国西方周秦的“籀文”属大篆文字。东方六国系统的文字是“古文”。秦小篆、秦隶。②今文字:汉隶、章草、行书、魏晋真书(楷书)。 四、简要说明什么是隶变?
汉字由篆书到隶书的变化叫隶变。隶变彻底摆脱了篆书中遗留的图画意味,使汉字完全革除象形性,成为由笔画写成的文字。当今汉字的笔画系统在隶书中已经形成。隶变是汉字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革,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隶变对汉字结构的影响有三: 1、部首形体的变化:如“人”变为“亻”,“心”变为“忄”。
2、简省或讹变。如“春”,从艹从日,屯声,(上部讹变)。“更”,从攴丙声(整体讹变)。3、混同,是讹变的后果。有些原先不相同的偏旁,隶变后就混同了。如“服”小篆从舟而不从月,“脍”从肉而不从月。现在楷书的许多偏旁,与它独立成字时写法不一样,也是隶变造成的。如手旁写作 ,网头写作 ,衣旁写作 ,等等。
五、《说文》和梅膺祚《字汇》部首各有多少?它们的部首编排的性质有何不同?
许慎按照六书原则,把篆文的形体结构加以分析和归类,概括出540个偏旁作为部首,凡一偏旁的字都归属其下,如“桃李松桂”都在“木”部。许慎又把形体相似或意义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形成系统性的部首体系。《说文》的部首是文字学原则(依六书体系)的部首,部首就标示着该字的本意所属的意义范畴。
梅膺祚《字汇》把部首减为214部,具体字的归部有了很大出入,变成了检字法的部首。检字比较方便,但有些地方难免丧失《说文》部首原有的作用。研究文字学的人,根据的是文字学原则的部首,而不是检字法的部首。(注:后代的《康熙字典》《辞海》都依据《字汇》的部首归字。)
古汉语通论(六)古今字 异体字 繁简字
一、古今字
古今字: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字来表示,就形成古今字,在前的叫古字,在后的叫今字,是意同而形不同的一组字。如“莫→暮”“责→债”“说→悦”等。 二、异体字
异体字:两个或两个以上形体不同而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换的字。如
1、异体字的四种情况:
①会意字和形声字之差。如“泪”是会意字, 是形声字。岩是会意字, 是形声字。 ②改换意符相近的意符。 ③改换声符相近的声符。 ④变换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改变了声符和意符的位置,如 有的改变了声符或意符的写法,如 。 ⑤有些异体字最初是完全同义的,后来有了分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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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认为是异体字的三种情况: ①意义相近,现代读音也相同的一些字,不能当做是异体字。如置和 ,就放置这一意思说,二者相通,可置还有一些意思是 没有的,况且二字古音也不一样,所以不是异体字。 ②关系交错复杂,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的一些字,也不能当做是异体字。例如
③有些通用的字是有条件的,不能看作异体字。如”沽”和”酤”,在买酒和卖酒这一意义上是相通的,但”酤”的对象只能是酒,”沽”的对象可以是酒,也可以是玉,也可以是别的东西,也不能算作异体字。 三、繁简字
繁简字:简化字与被简化的繁体字合称为繁简字。简化字:特指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所颁布的简化字,不一定笔画少就是简体字。 繁简字和简化字之间的三种关系:
①繁简之间的对应关系。繁简字大多是一对一的关系,只需记住繁体字即可。如: 也有少数一对二,一对三,或一对四的关系,如 。 ②繁简字的同音代替关系。繁简之间词义本来不同,仅仅因为音近或音同而采用了其中笔画较简的,这样古书中原本有分别的一组字就有分别了。如:
③繁简之间意义相通的归并关系。有些简化字是可以在古书中找出根据来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异体字或通用字。如
。
古汉语通论(七)判断句 也字
★一、古代汉语判断句的六种形式:
古代汉语判断句和现代汉语不同,一般是不用系词“是”的,而是在谓语后面加语气词“也”帮助判断。
①“主 ,谓+也”,谓语后面用”也”表示判断。如:虢,虞之表也。《左传·宫之奇谏假道》 ② “主+者,谓+也”,主语后面用语气词表示停顿,谓语后面用语气词表示判断。如:南冥者,天池也。《庄子·逍遥游》
③“主+者,谓”,主语后用语气词“者”,谓语后面不用“也”字。如:陈轸者,游说之士。《史记·张仪列传》
④“主 ,谓”,者字、也字都不用,如:贾生,洛阳之少年。(苏轼《贾谊论》)
⑤“主+副+谓+(也)” 如:“身非木石。”“此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⑥“主+为+宾”,如:“余为伯倏。”
判断句的否定形式:在判断句谓语的前面加上副词“非”,如:是非君子之言也。《礼记·檀公上》;固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这种“非”字虽然可以译成现代汉语的“不是”,但它并不是否定性的判断词,不是“不”和“是”的结合体,而是否定副词。“非”是对整个谓语的判断进行否定。 二 、古代汉语判断句的表达功能: 古代汉语判断句有两种基本表达功能,主谓语除了在句法上构成判断外,在逻辑上也构成判断关系:
①表示类属关系。如:陈胜者,阳城人也。 ②表示等同关系。如:梁父即楚将项燕。
另外,有些判断句主谓语在逻辑上并不构成判断关系,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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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表比喻。如: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②表示主语和谓语之间有某种逻辑关系。如:夫战,勇气也。
③表示造成某种结果的原因。如: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
二、“是”的词性
1)“是” 字是一个指示代词,常常用来复指前文。如: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
2)古代汉语里“是”可当形容词,词义是“对的”、“正确的”,意思是“认为…对”、“认为…正确”。出现在“名词+是+名词”的组合中。可单独作谓语,也可带宾语。
3)我们讲古代汉语不用“是”,是指文言文说的,至于白话,是用系词“是”的,先秦文献极少用系词“是” ,汉代后有所增加。
三、“乃”、“为”在句子中的词性和作用
①副词“乃”在判断句谓语前加强肯定。如:是乃仁术也。《孟子·齐桓晋文之事》
②“为”在判断句中作动词而非判断词。如: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论语·微子》,这里的“为”是“算作”的意思。另外,用“也”字煞尾的判断句一般不能用“为”字,如:虢,虞之表也。不能说成“虢为虞之表也。”(通论八继续讨论。) ★四、判断句的活用
判断句的基本作用是谓语对主语进行解释和分类,典型的判断句主语和谓语所指的应该是同义事物或同一类别,但在语言实践中,某些判断句主谓的关系不能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来加以分析,这就是判断句的活用,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用判断句形式表示比喻,如:曹公,豺虎也。《资治通鉴·汉纪五十七》 用豺虎作隐喻构成判断句,是说曹操好比豺虎。
②用判断句形式表示比较复杂的内容,如:百乘,显使也。《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其主语谓语不是同一类事物,而表示一种比较复杂的内容,是一种内容被压缩了的判断句,表示:带着百辆车子的使者是显赫的使者。
③用判断句形式表示因果,如: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 用带也的判断句作为后一分句来说明原因。 ★五、“也”字的用法
1、煞句的也字:一般用在判断句的句尾来帮助判断,这是也的基本用法。其引申用法有以下四种:
①用在因果句的句尾,如:媪之送燕后也,执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由果溯因,说明真相;古之人与民皆乐,故能乐。《孟子·梁惠王上》由因及果,进行推理,都用“也”字煞句。
②用在陈述句的句尾。表示对所说事情的真实性深信不疑,是表示肯定的语气。 如:老妇不闻也。《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③用在命令句的句尾。如: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其中命令或祈使的意思是由否定代词“无”来表示的,加上“也”字,则不单纯表示祈使,而是带上了肯定的语气。
④用在疑问句的句尾。如:孟尝君怪之:“此谁也?”《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此句中的疑问语气是由疑问代词“谁”来表示的,“也”字在疑问句中,也带了疑问语气。有人认为这种“也”字等于“邪”,二者的不同在于:1、“也”字本身不表示疑问,“邪”字本身表示疑问。2、“也”字虽然用在疑问句中,但仍然带有一点确定语气,所以“也”字后面容许再用语气词。
2、句中的也字:语气词“也”字有时用在单句或复句中表示顿宕。有以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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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用在单句的主语之后。如: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论语·季氏》用在一般主语之后。 ②用在时间副词或表示时间的词组之后。 如: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许行》;今也则亡。《论语·雍也》
③用在复句的第一个分句之后,这个分句往往是表示时表示时间修饰的分句。如: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左传·烛之武退秦师》
古汉语通论(八)叙述句 矣字 焉字
叙述句主要是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人或事的行为变化的,主要有四个问题(双宾语、宾语的位置、表示行为数量的句法,被动句) ★一、双宾语的几种情况
①表示“赠、告”义的动词带双宾语
双宾语是指某些及物动词有时可以带两个宾语,其一为“人”,是行为动作的间接承受者,称为间接宾语,因靠动词近,又称近宾语;其二为“事”或“物”,是行为动作的直接承受者,称为直接宾语,因离动词远,又称为远宾语。
能带双宾语的动词往往是表示赠与、接受、告诫等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的,如赐、予、遗语、告等,如:公赐之食。《左传·郑伯克段于鄢》赐是动词,食是直接宾语,之指颖考叔。 ②一般及物动词带双宾语
上古能带双宾语的词并不局限于表示“赠、告”等有交换关系的动词,一般的及物动词也可以带双宾语。如:天生民而立之君,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孟子·万章下》,“闭之门”是双宾结构,“门”是直接宾语,“之”指贤人,是间接宾语。
一般及物动词中,值得注意的是“为”字,“为”在古代含义广泛,根据应用场合的不同,可把它理解为作、做、造、制、处理、安排等。用为作动词的句子常带有双宾语,如:重为之礼而归之。《左传·楚归晋知 》。“为之礼”是双宾结构,礼是直接宾语,之是间接宾语。为在这里作“举行”的意思。 二、宾语的位置
主要有三种情况:①否定句中的代词宾语往往前置
②疑问句中的疑问代词宾语前置③叙述句中代词复指前置的宾语 ★叙述句中代词复指前置的宾语有三种情况:
⑴为强调宾语,把宾语提前,在宾语后面用代词“是”“实”或“之”复指。如: 岂不榖是为?先君之好是继!《左传·齐桓公伐楚》“是”复指前置宾语“不榖”;
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左传·宫之奇谏假道》”实””是”分别复指前置宾语”人”、”德”; 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论语·先进》两个”之”复指前置宾语”异”、”由与求”。 ⑵用“惟(唯)??是??”“惟(唯)??之??”的格式强调前置的宾语,如:
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左传·宫之奇谏假道》“惟德是辅”即“惟辅德”; 不务张其义,齐其信,唯利之求。《荀子·王霸》“唯利之求” 即“惟求利”; 现代汉语的唯利是图、为你是问就是这种语法的残留。 ⑶如果被提前的宾语是代词,一般只用“之”复指。如: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其是(斯)之谓”即“其谓是(斯)”;语曰:“唇亡则齿寒,其斯之谓与?”《穀梁传·僖公二年》
⑷不用复指代词的宾语前置情况,直接把代词宾语放在动词前,这个代词宾语一般只限于“是”,其他不多见,如: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齐桓公伐楚》“寡人是问”就是“寡人问是” ⑸介词“以”的宾语往往可以无条件前置,如: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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