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2.4.2 支设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2.4.3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2.4.4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2.4.5 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
2.4.6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2.4.7 浇注离地2米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2.4.8 特殊情况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2.4.9 进行预应力张拉作业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2.4.10 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米~2米,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米,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米。
2.4.11 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栏板上作业,且必须挂牢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
2.4.12 悬空钢结构作业时,四周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当跨度小于8米时,可依据建筑物情况拉设作业面维护钢索,两头分别用骑马卡子卡牢,用于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跨度超过8米,必须另行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2.5 交叉作业
2.5.1 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5.2 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
2.5.3 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高度超过24米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2.5.4 设置悬挑物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建筑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物料平台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进行连接。
3 脚 手 架 3.1 落地式脚手架
3.1.1 双排脚手架(钢管式)
1 脚手架基础: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2 钢管脚手架外径: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5/3毫米,无严重腐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3 脚手架搭设要求:
(1)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2)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3)双排脚手架通常要求搭设时里低外高,高差控制在10毫米以内。 (4)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公分,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跳板端头伸出支点30公分以上)、飞跳板。跳板搭设应对头或端部重叠。
(5)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不低于18公分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6)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20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7)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8)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有验收手续。双排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50米,超过50米必须进行另行设计,并采取双管立柱、分段卸荷、分段搭设等方法。
(9)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平米(270公斤/平米)。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平米(200公斤/平米)。
(10)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塔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50公分,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输电线路电压(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米) 1KV以下 4 1-10 6 35-110 8 154-220 10 330-500 15 (11)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12)脚手架安全网的绑扎不得采用钢筋绑丝(火烧丝)。 3.1.2 单排脚手架
1 单排脚手架与双排脚手架基础要求,立杆间距等等基本相同,搭设高度不得超过30米。
2 扣件式单排脚手架在下列部位不得留脚手眼
(1)土筑墙、空头砖墙、各种轻质墙、空心砖墙、厚度12公分的砖墙。 (2)砖过梁上与过梁成60度的三角形范围内。
(3)宽度小于1米的12公分、24公分、37公分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公分范围内。
(5)门窗洞口两侧小于24公分和转角处48公分范围内。 (6)抗震柱(组合柱)上。
(7)设计规定不得许留脚手眼的位置。
3.1.3 脚手架剪刀撑
剪刀撑的立面有两种布置形式:一种是连续布置,一种是间断布置。每隔5—7根立杆设一组,在脚手架的外侧与地面呈45度— 60度的角。剪刀撑的里侧一根与交叉处立杆用转扣卡牢,外侧一根(后放一根)与小横杆伸出部分卡牢。剪刀撑的十字交
叉处(剪刀轴)必须要加转扣。剪刀撑对接长时,宜采用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小于0.6米,用3个转扣将搭接处拧紧。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剪刀撑必须连续布置。 3.1.4 马道搭设
1 高度不大于6米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大于6米的宜采用之字型结构。 2 马道宜依附脚手架或者建筑物的位置设置,基坑马道应设置在合理的位置,方便上下。
3 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米,坡度1:6;上人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坡度1:3。 4 之字型马道拐弯处设置休息平台,宽度为2个马道宽度之和。
5 马道两侧应单独或依附脚手架、建筑物等搭设护身栏杆,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立挂密目网。护身栏下方设置不低于18公分的挡脚板,休息平台也应设挡脚板。
6 马道铺设脚手板宜采用顺向对接,并保证每排顺铺脚手板下方有3个支点。 7 马道每隔30公分应横向设置防滑条,防滑条高度20-30毫米。 3.1.5 护头棚
1 在建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必须设置护头棚,护头棚要求宽于通道口两侧各1米,长度以建筑物高度确定,24米以下建筑护头棚长度3-6米,24米以上建筑护头棚长度6米,高度以通道口高度为依据,一般高度不超过3米。主出入口的护头棚还应标注“安全通道”等字样。
2 建筑物主出入口护头棚两侧立挂密目网封闭。顶棚采用双层防护,上、下层均采用厚度不小于5公分的跳板密拼纵铺,上、下层中间加铺一层密目网或者满铺多层板。上下层间距50公分。
3 护头棚设置位置还应包括:龙门架的进料口、外用电梯的进口、龙门架的进料口以及其他需要搭设护头棚的位置。 3.1.6 水平挑网
1 20米以上建筑首层沿建筑物周边连续设置首层双层水平网,里低外高,倾角宜取15度,并且双层网外侧上下分开50公分。
2 首层水平网的宽度为6米,其网中下垂点距离下方障碍物应大于5米。 3 沿建筑物高度方向每隔3-4层且不大于10米应设置层间单层水平网,水平网挑出宽度为3米。
4 水平网里侧须采取钢管或铅丝等措施保证与建筑物紧密连接,不得出现空隙。外侧必须与安全网筋绳固定,安全网间应密拼,不能出现断片。 3.1.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注意事项
1 扣件的扭力矩控制在4—5牛2米为宜,最大不超过6.5牛2米。 2 各种脚手架立杆底部不准垫砖头等易碎的垫块。 3 立杆垂直的偏差不得大于该脚手架的1/200。
4 大横杆的水平偏差不大于该脚手架总长度的1/300,且不大于5㎝,小横杆的允许偏差一般为杆件长度的1/150。
5 脚手架各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应大于10公分,以防止杆件滑脱,且伸出长度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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