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违”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安监科接受处理,超过规定
时间的,安监科给予“三违”人员50元/天罚款。
3)“三违”人员处理程序:
①对查到的“三违”人员首先停班然后培训、学习直到正确认识
到“三违”的危害性为止。
②培训中心利用停班时间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场
所、培训教材由安监科提供,学习内容主要为“三违”行为所涉及的《煤矿安全规程》、所在单位《作业规程》及矿相关管理制度等。
③由安监科组织对“三违”学习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三
违”人员方可恢复工作,否则将继续停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④“三违”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每天交纳10元培训费用,款交
安监科,用于支付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的费用。
⑤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的人员,由安监科支付培训费用,但
一般“三违”不超过3天,严重“三违”不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三违”人员考核仍不合格需继续培训的,为无偿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对查到的“三违”行为,安监科按照“三违”界定范围对其
“三违”性质鉴定,每天将“三违”行为的事由、危害及后果处理意见在公示栏通报一次。
4、对“三违”行为的处罚
1)各单位百人“三违”率不超过5,每超过一人次罚单位正职
500元。
2)上级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加倍处罚。
3)“三违”人员的所在单位,不得再对其进行二次处罚。
4)凡“三违”处罚当天自动交款并接受教育态度表现良好的,
当天少交50元,不主动交款的,继续停班,轻微三违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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