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感染伤口可先选用二代广谱抗生素,药敏检验结果出来后则针对性选用敏感抗生素。对于污染严重的创面或可疑厌氧菌感染者,须加用抗厌氧菌药物治疗,如甲硝唑。
5、16周岁以下患者禁用奎诺酮类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儿童用药剂量按体重计算。
6、慢性骨髓炎静脉用敏感抗生素3周,后改口服抗生素3周。
二、消肿药物的使用
1、骨折患者伤后或术后早期,肢体肿胀明显者,严重者形成骨筋膜室综合症,常规应用甘露醇注射液消肿,一般应用3~7天;严重肿胀者,可联合应用速尿,促进消肿。
2、儿童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或慎用脱水剂。
三、活血和止血药物的使用
1、断指(肢)再植、皮瓣及植皮手术者,常规使用活血药物,以低分子右旋糖苷注射液和复方丹参注射液为首选;断指(肢)再植或深静脉血栓形成者,可选用抗凝药物治疗,须注意复查凝血因子。
2、骨科患者绝大多数慎用止血药物,尤其是断指(肢)再植、皮瓣转移、髋或膝关节置换术者,禁用止血药物。在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消化道大出血、胸腰椎前路手术出血明显时,可酌情选用止血药物,其余伤情不主张使用止血药物。
四、激素的使用
1、休克抢救、过敏、脊髓减压术中或术后,可应用激素治疗,多选用地塞米松注射液;脊髓减压时可使用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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