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护岸工程可分为重要工程和一般工程。重要工程如:城镇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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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港口码头、重点险工险段和重要河势控制工程的护岸段等。一般工程如:一般防洪堤段及河势控制工程等。
第4.1.2条 以近期汛后达到冲刷最大程度的近岸河床地形图为主要的设计依据,适当参考其它测次及有关历史资料。
测图要求,比例尺不小于1:2000,测图应标明测量时间和测时水位,测量范围从深泓外侧至沿坎边线向内50至100米宽的外滩地形或直至堤脚,并标出护岸工程导线、桩号等标志。
第4.1.3条 护岸工程设计洪水不同河段情况不一,原则上应考虑最大流速(或潮流速)下的流量级。从防洪安全和造床作用的强度考虑,一般可取用平滩流量;海塘工程应考虑高潮位和台风的综合作用。
第4.1.4条 设计枯水位的确定。设计枯水位用以控制水下抛石和砌石脚槽的高程。原则上取护岸段12月至次年1—2月水位的多年平均值,或选用历年平均最低水位加0.3m。如无实测资料,可按上下游有测站的设计枯水位按枯水比降插值求得。
第二节 护岸工程设计要求
第4.2.1条 设计代表横断面的截取原则与要求
根据近岸水下地形图,按水下冲刷强度、冲淤地形特点及岸坡陡缓情况,分段截取设计代表横断面。截取方向要垂直于流向,点距应准确反映河岸坡度变化。规划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平均每公里截取3—5个,初步设计阶段为5—8个,施工设计阶段每20—50米岸线截取一个。断面图纵横比例应相同。
第4.2.2条 水下护脚工程,按用材不同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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