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存在自然发火预兆的地点,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束管采样器,以便对一氧化碳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至少由束管监测系统对测点监测一次。
(6)现场查出的自然发火隐患必须立即在现场落实处理,如不能立即解决的必须下整改单落实,整改单上必须确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结束后,问题发现人必须到现场复查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对发现的自然发火隐患,必须及时报有关领导,在涉及其它部门单位时,应有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严格予以落实。
6、矿井灭火技术措施
(1)出现火点时要根据情况采取“扒、堵、封、灌”等方法进行处理。
“扒”即对范围小且可直接到达火点(高温点)在风流稳定且无一氧化碳中毒危险、无瓦斯和火灾气体爆炸危险时,可直接扒除火源,处理完后再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封闭。
“堵”即对出现CO气体或火灾气味(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的巷道,在没有温度明显增加的趋向时,采用重新喷浆或用水泥(黄土)封堵裂缝和煤体裸露位臵的方法,终止供氧条件。
“封”即对火点范围大,扒、堵都不易处理时,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对火点进行封闭处理。
“灌”即对火点(高温点)打钻插管进行灌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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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现火点(高温点)时,每班要有专职瓦检员进行气体检查,并每隔2小时向调度室、通防科汇报一次现场情况,直至处理完毕。通风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查明原因,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在处理自燃隐患或高温火点过程中,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通防、救护部门的工作,若因推诿扯皮而延误时机,导致事故、隐患扩大,将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
(4)井下出现自然发火隐患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防火注浆工作的进行,否则对责任者按“三违”论处。
(5)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出现自然发火隐患,要及时通过采空区埋设注浆管路对采空区注黄泥浆,工作面采空区进行洒黄泥浆,并通过工作面阻化剂喷雾泵在进风隅角向采空区喷洒阻化剂,同时对工作面两隅角采空区进行封堵,减少采空区漏风。达到消除自然发火的目的。
(四)火区管理和灭火措施 1、火区管理
火区封闭以后,虽然可以认为火势已经得到了控制,但是对矿井防灭火工作来说,这仅仅是个开始,在火区没有彻底熄灭之前,应加强火区的管理,待彻底熄灭后启封。
(1)绘制火区位臵关系图、建立火区卡片
火区位臵关系图应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并注明火区编号、发火时间、地点、气体组分、浓度等。
对于每一个火区,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卡片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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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区登记表。火区登记表中应详细记录火区名称、火区编号、发火时间、发火原因、发火时的处理方法以及发火造成的损失,并绘制火区位臵图。
2)火区灌注灭火材料记录表。火区灌注灭火材料记录表用于详细记录向火区灌注灭火材料的数量和日期,并说明施工位臵、设备和施工过程等情况。
3)防火墙观测记录表。防火墙观测记录表用于说明防火墙设臵地点、材料、尺寸以及封闭日期等情况,并详细记录按规定日期观测到的防火墙内气体组份的浓度、防火墙内温度、防火墙出水温度以及防火墙内外压差等数据。
4)火区管理卡片是火区管理的重要技术资料,对做好矿井防灭火工作意义重大。火区管理卡片由通防科负责填写,并永久保存。
(2)火区检查观测与日常管理
在火区日常管理工作中,防火墙的管理占用重要的地位,因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有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说明牌上应标明防火墙内外的气体组分、温度、气压差、测定日期和测定人员姓名等;
2)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外的气体成分、温度和压差以及防火墙的破损变形情况等,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防火墙内外气体成分、温度、压差有异常变化时,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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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防火记录本中,并发现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报矿有关领导。
2、火区灭火措施
对因无法扑灭而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
(1)封闭后,立即进行注浆或注水处理,消除隐患。
(2)必须每周对密闭内外温度、空气压差、空气成分,如CH4、CO、CO2等检查一次,并进行分析。如发现密闭内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浓度增加,防火墙漏风等异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汇报矿长、总工程师。
(3)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不再启封。若因生产需要必须启封时,必须在确认火区内火点已熄灭的情况下,由通防科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应由辅助救护队负责进行,启封后3天内,每班必须由救护队员检查通风状况,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并取气样进行分析,只有确认火区完全熄灭时,方可结束启封工作。
(五)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的安全措施 1、不得在火区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2、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留有足够宽(厚)度的煤(岩)柱隔离火区,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
(2)掘进巷道时,必须由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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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活动期间,每班安排1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进行现场火灾气体检查,保证生产活动区域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定。
(4)现场准备随时对生产区域防火封闭的封闭材料,以备现场出现火情时能立即撤人,封闭。
(六)发生火灾时通风应变措施 1、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
(1)进风井口地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执行,隔断烟雾和火进入井下,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组织人员进行灭火。
(2)若烟火短时不能控制并持续进入矿井,必须立即启动矿井反风系统,将烟火排出矿井,撤出井下受危及人员。
2、井筒中火灾
(1)在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为防止火灾气体侵入井下巷道,必须反风或停止主通风机。出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打开扇风机风道的闸门,停止扇风机或执行处理事故领导人决定的以不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的其它方法。必要时,撤出井下受危及的人员。当停止主扇时,应注意火风压造成危害。
(2)为扑灭火灾必须进行反风时,须在原进风流中人员撤出矿并后,才能进行。
3、井底车场及硐室中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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