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青年妇女李某与丈夫金某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吵闹打架。其间,李某结识了本村男性青年刘某,并主动与之通奸。在李某结婚一年后的一天,李某被丈夫因小事毒打—顿,遂产生杀死金某另嫁刘某的念头。与刘某商量后,刘某同意,并答应以后娶李某为妻。一天深夜,李、刘在外通奸后,李某提出立即一起回家杀害丈夫金某。刘某即随李某进屋,见金某正熟睡在炕上。这时李某把自家斧头递给刘某,示意刘某砍金某头部。刘某当即猛力向金某连砍数斧,将金某杀死。
破案后,李、刘均被捕获。预审时,发现李某已怀孕三个月。考虑到李某罪行十分严重必须判处死刑,经李某同意,在医院给李某做了人工流产。
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后,一审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某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李、刘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对判处李某死刑的刑罚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人李某主动勾引被告人刘某谋杀亲夫,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虽然在起诉前已给李某做了人工流产,仍应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按怀孕妇女对待,不适用死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也曾作了明确解答)。因此,二审撤销对李某的原判,改判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维持对刘某的原判。 逻辑分析
一、二审判决在对待李某的量刑上都是错误的。一审判决将“人工流产”与“怀孕”这两个概念根本对立。认为“人工流产”了,就不再是“怀孕”妇女了,而法律所规定的“怀孕”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怀孕”的事实状态,而不管是否“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不能否认“怀孕”事实的存在。因此,法律所规定的“怀孕”概念的外延包括胎儿存活的怀孕和胎儿未存活的怀孕(含“人工流产”和“自然流产”的怀孕)。由于一审法院未弄清“怀孕”的真正内涵与外延,因而一审对李某的量刑判决违反了我国《刑法》第49条的规定。
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却是因为没有正确理解“死刑”“死缓”、这两个概念的逻辑关系。 “死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罚种类,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死缓”与“死刑”这两个概念间的关系为:第一,在内涵上,死缓仍是死刑,其有死刑的特有属性,即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第二,在外延上,死缓与死刑是种属关系。死刑按其执行时间标准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死缓)。 作业:
一、下列各组概念间是什么关系?用欧拉图表示 1、A、法学家 B、教授 C、共产党员 2、A、杀人犯 B、抢劫犯 C、罪犯
3、A、自杀 B、他杀 C、仇杀D、自然死亡 4、A、法 B、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简答题
什么是概念?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是什么? 概念外延间有哪些关系?请分别用欧拉图说明。 什么是划分?划分的规则有哪些? 什么是定义?法律定义有哪些规则?
第三章 命题的一般特征
l 学习目的:命题是由概念组成的,掌握好有关命题的基本知识,培养应用命题进行逻辑分析的能力。 l 本章要求:明确命题的特征,命题和语句的关系,命题和命题的区别,了解命题的分类。 l 本章重点:命题的特征,命题的分类。 l 教学方法:讲授和讨论相结合。 第一节 命题及其表达式
一、命题的特征 l 命题:是对客观事物情况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它的直接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句子。 l 客观事物情况:指客观事物自身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属性,或这一种事物情况同另一种事物情况之间,它们自身具有或不具有某种联系。 l 断定:是对事物情况的肯定或否定。
l 例如:
l (1)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到惩罚的。 l (2)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 l (3)商品不等于劳动产品。
l 例(1)肯定了“犯罪行为”具有“应当受到惩罚”的属性。 l 例(2)否定了“劳动教养”具有“刑事处罚”的性质。 l 例(3)否定了“商品”同“劳动产品”有“等于”的关系。
l 命题的基本逻辑特征:
l (一)命题对事物情况有所肯定或否定。 l 例如:
l (1)公安人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对被害者死亡情况作出“死者是他杀”,或者“死者不自杀” 。
l (2)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呢?
l 例(1)是命题。前面是对“他杀”的肯定,后面是对“自杀”的否定。 l 例(2)不是命题,只是提出疑问,没有包含肯定或否定的内容。
l (二)命题有真假 l 例如:
l (1)警察队伍中有男同志,也有女同志。 l (2)警察局队伍中都是男同志。 l 例(1)是真命题。 l 例(2)是假命题。
二、命题和语句的关系
l 联系:命题和语句是思想认识内容与表达形式的关系。 l 区别:
l (1)命题和语句的本质不同。
l 命题是一种思维形式,是对思维对象所作的断定,没有地域、民族的差异。
l 语句是人们表达命题的语言形式,有地域、民族差异。
l (2)命题和语句不是一一对应的。
l 并非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命题。一般来说,陈述句都直接表达命题,而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不直接表达命题。 l 例如:
l (1)李某是杀人犯。
l 陈述句,包含了对事物的断定,能辨别真假,是命题。
l (2)谁是本案的主犯?
l 疑问句,只是提出问题,并未肯定或否定,不是命题。 l (3)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l 疑问句中的反问句,表达命题,表达的是“人不可能没有过错”这个命题。 l (4)请不要抽烟!
l 祈使句,这类语句目的在于要求别人做某件事,对事物没有直接断定,不表达命题。 l (5)被告人的行为是多么可耻啊!
l 感叹句,实际上断定了“被告人的行为是可耻的。 l (6)啊,长城!
l 感叹句,没有断定,不表达命题。
l (3)不同的语句可以表达同一个命题。 l 例如:
l (1)凡正当防卫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l (2)没有一种正当防卫行为不是合法行为。 l (3)不是合法行为的正当防卫是不存在的。 l (4)难道有正当防卫不是合法行为?
l 这四个句子的语法结构不同,但都表达了一个命题,“所有的正当防卫都是合法行为。”
l (4)同一语句在不同语言环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l 例如:
l (1)王小姐正在理发。 l (2)我正在上课。
l 例(1)可分别表达“理发师正在给王小姐理发”和“王小姐正在给顾客理发。”
l 例(2)如果是一位教师说的,表达的是“我正在讲课”的命题,如果是一位学生说的,表达的是“我正在听课。”
l 注意分析语句所处的语言环境。 三、命题与命题的区别
l 命题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情况作出的断定,是被断定了的某种陈述,它的内容是确定的,而且它是真还是假,对于所断定的事物自身的情况,也是确定的。命题是同认识主体相联系, 也同所断定的事物自身情况相关。
l 命题只是一种表达对事物情况自身所断定的、具有真假意义的语句,不涉及认识主体,也不涉及所断定的客观事物情况自身。
l 例如:
l 张三或李四说:“有的大学生是不懂法律的。” l 这句话是张三或李四做出的命题,撇开说这句话的人,就只是一个表达了对事物情况的断定,具有真假意义的语句,不涉及认识主体,逻辑学不可能研究具体的某个人的思维中做出的命题,因此,称为命题更准确。
四、命题的分类
l (1)根据命题是否包含“必然”、“可能”、“必须”、“禁止”等模态词,分为模态命题和非模态命题。
l (2)模态命题分为真值模态命题和规范模态命题。
l (3)非模态命题根据命题本身是否由其他命题组成,分为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 l (4)简单命题根据断定的是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还是断定对象与对象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关系,分为性质命题与关系命题。
l (5)复合命题根据组成复合命题的各个命题成分间的逻辑连接词,分为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和负命题。 l 命题的分类图:
第四章 简单命题
教学目的:掌握有关简单命题的有关知识,培养正确地逻辑分析能力。
教学要求:掌握简单命题的逻辑形式,搞清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性质命题间的关系,关系命题的概念和关系的逻辑性质。
教学重点: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及关系,关系命题的概念和关系的逻辑性质。 教学方法:讲授与讨论相结合。
简单命题:是不包含其他命题成分、而直接由词项构成的命题。包括性质命题和关系命题。 第一节 性质命题的概述 一、性质命题
性质命题:又叫直言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例如:
(1)所有的人都不是完美无缺的。 (2)有些律师是兼职的。
例(1)断定了“人”都不具有“完美无缺”的性质。 例(2)断定了有些“律师”具有“兼职”的性质。
性质命题就是断定“什么是什么”或“什么不是什么”它本身只由词项(即概念)构成,命题中没有包含其他命题成分。 性质命题由四个部分构成: 主项、谓项、联项、量项。
主项:是性质命题中表示被断定对象的词项。 如:“人”、“律师”
谓项:是性质命题中表述被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的某种性质的词项。 如:“完美无缺”、“兼职”
联项:是性质命题中连接主项和谓项的词项。分为肯定性的断定和否定性的断定。 如:“是”,“不是”
量项:是性质命题中表示被断定对象数量的词项。分为全称量项和特称量项。 全称量项:是表明对主项概念所指思维对象的全体都作了断定。常用“所有”、“凡是”、“一切”表示。 如:“所有” 特称量项:是表明未对主项概念所指思维对象的全体作出断定。常用“有些”、“有的”表示。 如:“有些”
用“S”代表主项,用“P”代表谓项,用公式表示: (所有或者有些)S是(或不是)P。
二、性质命题的类型
对性质命题可从质和量方面分类。
性质命题按质分为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
肯定命题:是断定思维对象(S)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否定命题:是断定思维对象(S)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例如:
(1)所有党政机关干部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有的青年人是优秀的科技人才。
(3)所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4)有的律师不是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 例(1)、(2)是肯定命题。 (所有或有的)S是P。 例(3)、(4)是否定命题。 (所有或有的)S不是P。
性质命题按量分为全称命题、特称命题和单称命题。
全称命题:是断定某一思维对象(S)的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特称命题:是断定某一思维对象(S)中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单称命题:是断定某一单个思维对象(S)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P)的命题。
例如:
(1)所有盗窃行为都是行为主体故意实施的行为。
(2)凡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不是有选举权的公民。 (3)有的金属是液体。
(4)共产党员中,有的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5)孔繁森是优秀共产党员。
(6)重庆市不是城市人口最多的大城市。 例(1)、(2)是全称命题。 所有S是(或不是)P。 例(3)、(4)是特称命题。 有的S是(或不是)P。 例(5)、(6)是单称命题。
(某个特定的)S是(或不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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