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树木栽植工程
3.3.1 本节适用于绿化的树木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大树移植工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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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3.3.2 栽植树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树木栽植的成活率,必须按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分别列出,乔木、大灌木和小灌木的成活率,在栽植季节内,应大于95%,在非栽植季节应大于90%,死亡苗木必须适时补种。
检查数量:采用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按面积或长度抽查10%,样方面积(长度)25~100 m2(10~100m);小灌木片植按单元抽查3~10个小样方,小样方面积4~9 m2;
检查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栽植树木数按抽样点清点的数量与设计要求核对。
一般项目
3.3.3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同本规程3.3.2条规定。
表3.3.3 树木栽植工程基本项目
项次 1 2 3 4 5 6 项目 放样定位 树穴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质 量 要 求
7 符合设计要求;翻松底土;回填种植土、施足腐熟基肥;树穴竖直 树木的主要观赏面应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完定向及排列 整;群植树木的林缘线、林冠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栽植深度符合生长要求,根颈与土壤沉降后的地表面等高或略高,但栽植深度 竹类及生长迅速、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宜略低。 土球包装物、清除土球包装物,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培土、浇水 足水且不积水 树干或树干重心应与地面竖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垂直度、支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树木卷干或扎缚紧密撑和卷干 牢固 无损伤的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修剪 剪应整齐,线条分明;造形树的造形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 切口平整,留枝、留梢、留叶正确,树形匀称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表五。
3.4 草坪、花卉栽植工程
3.4.1 本节适用于绿化的草坪、花卉
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除足球、棒垒球等运动型草坪外)。
主控项目
3.4.2 栽植种类、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栽植成活率以覆盖地面程度或单位面积内成活数为标准,覆盖面或单位面积成活数应大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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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草坪、地被按面积抽查10%,300~500 m2为1点,不少于3点,≤1000 m2
应全数检查;花坛按面积抽查10%,10~20 m2为1点,不少于3点,≤100 m2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3.4.3 草坪、花卉、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同本规程3.4.2条规定。
表3.4.3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基本项目
质 量 要 求 符合设计要求 表层应覆盖直径为0.5~1cm的细土,浇足水,压实;出苗均匀,疏密基本恰当,空秃面积不应超过2%,一处空秃不应超过0.2m2,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密铺草坪留缝间隙应1.5~2.0cm;间铺草坪间隙不超过10 cm,草块的间隙应用疏松土填平,草块与土壤密结;草坪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表层应均匀覆盖直径为1~2cm的良质疏松土;铺草面积应超30%;草径疏密恰当;草径与土壤滚压密结;草坪平整;生长势良好,修剪恰当 草坪与树坛、花坛、地被的边缘应切草边,草坪边的边坡角呈45°,深度应为10~15cm,线条平顺自然 草坪修剪应平顺、整齐 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均匀,高低搭配恰当;种植深度适当,根部捣实;花苗生长势良好 项次 项 目 1 栽植放样 籽播或植生带 草2 草块坪 移植 散铺 3 4 5 切草边 修剪 花卉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表六。
3.5 运动型草坪工程
3.5.1 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的运动型籽播及草块移植草坪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5.2 草坪的地下排水系统、坪床栽植土层(或介质层)、草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系统产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栽植土层(或介质层)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草坪草的生长要求,无石砾、砖瓦砾、玻璃等杂物。
检查数量:地下排水系统按隐蔽工程全面检查,地表草坪采用随机抽样检查,每个单位工程抽查5~10个小样方,小样方面积4m2。
检验方法:检查地下排水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栽植土层(或介质层)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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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3.5.3 坪床栽植土(或介质)平整,土块直径应小于2cm;软硬适中;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大于5?(滑草坡坡度按设计要求),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
检查方法:检查坪床排水坡度的测量报告,观察和测量检查。
3.5.4 草坪草密度均匀、疏密恰当,一处空秃不应超过25cm2、10m2内的空秃面积不应超过1 ?(10cm2),脚感基本平整,生长势良好、草色均一,修剪平整度一致,无明显病虫害,基本无杂草;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5.5 运动型草坪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表3.5.5 运动型草坪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1 2 项目 尺寸要求(cm) 允许偏差(cm) -0 ±1 检查方法 用环刀取样(或挖样洞)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栽植土层(或介质层)深度 40cm或按设计要求 草坪草修剪高度 4 cm或按设计要求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表七。
3.6 大树移植工程
3.6.1 本节所指的大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落叶乔木:胸径在20cm以上;
2 常绿乔木:株高在6m以上,或胸径在15cm以上; 3 灌木:冠幅在3m以上。
古树、名木和有保护价值的树木不列入此范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3.6.2 大树移植应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生产预案,不宜采用实生苗和野生苗大树;不宜从气候条件、立地条件差异大的地区选备大树;新移植地应具备施工操作条件,能满足移入大树的正常生长的要求;大树移植时应提前进行断根或移植处理,对地上部分进行平衡修剪;移
植时应实施恢复树势的技术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断根或移植的资料及观察检查。
3.6.3 树穴的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长)必须根据土球或裸根根系直径的大小而定,每边 必须放宽40cm以上,但树穴的直径(或正方形树穴的边长)必须大于150cm,深度必须大于 9
100cm,严禁栽树穴下有不透水层,上下口径一致;对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的树穴,树穴的 规格必须放大至不影响大树的正常生长。
检验方法:尺量、挖掘及观察检查。
3.6.4 树穴栽植土应根据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选择适宜其生长的优良土壤。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份的土壤。
检验方法:检查栽植土的检验报告及观察检查。
3.6.5 大树的树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明显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根据大树种植布置图进行对照检查,“大树移植记录表”和“苗木检疫证”(跨省运输或来自疫区的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3.6.6 移植的大树,其成活率必须大于90%,死亡的苗木必须按要求适时补种,确保成活。
检验方法:根据大树移植位置竣工图清点数量。
一般项目
3.6.7 大树移植工程的基本项目应符合表3.6.7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项次 1 2 3 4 5 6 表3.6.7 大树移植工程基本项目
项目 质量要求 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栽植土基本平整不积水,栽植土 栽植土基本整洁,无大于3cm粒径的石砾等杂物,且其含量小于10% 大树胸径规格小于20cm的不得比规定小2cm,大于15cm姿态和 的不得比规定小1cm,高度和冠幅不得比规定小20cm;树生长势 木主杆挺直(特殊姿态要求除外),树形完整;生长健壮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的规格符合要求;土球完整,包扎牢固,土球和裸 无露出土球的根系;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根树根系 无损口,切口平整 病虫害 无明显病虫害 放样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丛植树的主要观赏面应丰满完放样定位、定向及排列 整、生长好、姿态美,排列恰当;孤植树树形应完整不偏冠(特殊要求的树形除外),行道树的排列应整齐划一 栽植深度应保证栽植土壤下沉后,根颈和地表面等高或略栽植深度、土球包装物、高,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培土、浇水 实,培土高度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7 垂直度、支撑和卷干 8 修剪 树干或树干重心应与地面竖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规则式(行道树等)种植的支撑设施、方向、高度及位置应恰当;大树卷干或扎缚紧密牢固,主干明显的扎缚高度大于树高度1/2,主干不明显不通直的应酌情扎缚。 应修除损伤的断枝、枯枝、病虫枝等;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平整并应涂保护物,留枝、留梢、留叶正确,树形匀称 10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表八。 3.7 水生植物栽植工程
3.7.1 本节适用于专项工程设计或规模较大的水生植物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7.2 栽植土的理化性状和结构有设计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可按栽植土的标准掌握。配置土壤和基质既能满足水生植物生长和开花要求,又不得含有污染水质的成分。在饮用水源水域栽植水生植物前,栽植土、栽培基质必须经有资质的化验室化验,取得化验结果后实施。
检验方法:观察、测试。
3.7.3 栽植槽有防渗要求的,采用的防渗材料和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栽植槽土层或栽培基质厚度,有设计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应≥50cm。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随机抽样检查。
一般项目
3.7.4 栽植范围符合设计要求,点景栽植配置合理,观赏效果好。
3.7.5 栽植后至长出新株期间应控制水位,防止新生苗(株)因水浸泡窒息死亡,成活率必须大于90%。
3.7.6 养护管理植保工程宜采用生物防治,在饮用水源水域实施防治措施时,严禁使用化学农药。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随机抽样检查。 注:验收记录表见附录九。
3.8 竹类植物栽植工程
3.8.1 本节适用于竹类植物栽植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8.2栽植种类、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要选择生长健壮、鞭芽饱满、根盘完整、枝叶繁茂、无明显病虫害及开花迹象、树龄一般选在2年至四年生的母竹。成活率必须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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